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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習俗中關於正月初二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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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年頭二,出嫁的女兒都要帶女婿回外家,稱為“回門”。民諺有“正月初二路上看,儘是小生和小旦”,這正與現在正月初二上午滿街巷攜夫牽兒回外家的情景相映成趣、出嫁女回門有下列禁忌。

  忌帶回的禮物是單數

  出嫁的女兒在初二這天回外家時攜帶的禮物必須是雙數,單數是晦氣的。在廣州,正月初二,嫁出去的女兒們便紛紛帶着丈夫、後裔回外家賀年。女兒回外家,必備辦一大袋的禮餅和糖果,由母親分送鄰人及親友,一如過年的情景,此禮雖輕,但反映的友誼卻甚濃,是真正的“禮輕友誼重”,表達了外嫁女對外家的殷切忖量。

  按傳統習慣,這天外嫁女及丈夫只是中午在外家用餐,稱為“食日晝”。顧名思義,僅僅是吃中午飯而已,女兒必須在晚飯前趕回婆家吃開年飯。

  忌不發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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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嫁的女兒回外家還須由外家兄弟前來迎接,進家后要給小輩每人一個紅包。

  “初二不逛門”的民俗

  大年頭二,根據福安的民俗老例,基本上不去親友密友家逛門,若是一定要去,月朔那天就要先去報到一下,第二天才氣再去許多外地的同夥不知道這個民俗,若是唐突在初二這一天前往福安同夥的家裡,雖不至於吃閉門羹,然則主人臉上卻少了過年應有的熱情和福安人好客的個性,這總會}卜外地同夥感受怪怪的。

  “初二不逛門”的民俗聽說是從明朝末年傳下來的:

  明朝年間,倭寇作亂,屢犯閩浙海域,故有戚繼光抗倭等故事。有一年除夕夜,倭寇乘福安城關人過年,疏於提防之際,里應外合,攻人城中,放肆殺戮,死傷慘重,城中大多家中均有亡故。由於第二天是大年月朔,按習俗本應該熱熱鬧鬧地過年,可家裡死了人要辦喪事,怎麼辦呢?人人相約,第二天(月朔)先把喪事擱在一邊,等過了年第二日(也就是初二)再辦喪事。於是大年月朔那天,人人依舊按往常一樣,到親友家逛門賀年,第二天(大年頭二)就閉門辦喪事,家中沒有喪事的也不}Ⅲ],以免衝撞。三天後,也就是大年頭五,遺體收斂,法事作畢,就上山埋葬。因此大年頭二、初五福安人不相互逛門賀年的習俗就這樣形成並嚴酷遵守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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