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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命理關於空亡和月令受制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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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關於空亡

  傳統命理中,空亡是作為一種神煞泛起和使用的,而不是用來判斷日主旺衰。

  月令昭示的是節氣之“氣”的深淺,以日論月令空亡,只能論其字空亡,其“氣”是永遠存在、永遠不會空亡的。生在炎天,無論怎樣空也是火旺;生在冬天,無論怎樣空也是水旺。以是,空亡的本質是“字空氣不空”,其準確用法是:在剖析六親時有用,在判斷日元旺衰時無用。

  有句名言叫“執法眼前,人人同等”,這實在是人類社會追求的一種理想狀態。在這個天下上,真正能做到人人同等的器械只有“時間”二字,是“時間眼前,人人同等”。

  既然“時間眼前,人人同等”,空亡之說便顯得毫無意義。絕不能能這個時間對你是存在的,對他卻不存在。無論你願意不願意,認可不認可,喜歡不喜歡,時間對任何人都是客觀地、公正地存在着的。這就是“道法自然”。

  二關於月令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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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現代命理書中雲:月令若兩次受制,則月令氣力小於50%。也就是說某五行生在這個月令,由於月令兩次受制,原來旺的五行就變為弱,原來弱的五行就變為旺。此說是不相符自然之理的。

  前面講過:月令昭示的是節氣之“氣”的深淺,是一個時間看法。

  人人思索一下:有誰見過“午月”之“午”由於兩次受制,從而由炎天釀成了冬天?!又有誰見過“子月”之“子”由於兩次受制,從而由冬天釀成了炎天?!這是一個何等淺易的原理。

  準確的理論是:月令之字若兩次受制,是這個字對應的十神兩次受制,而不是月令兩次受制。這個十神若是用神,則這個十神對應的人或事應凶;這個十神若是忌神,則這個十神對應的人或事應吉。月令無論若干次受制,其“氣”的看法、其時間的看法是永遠存在、永遠施展着其本質作用的。照樣“道法自然”。

  判斷日主旺衰,月令是一個主要因素。月的影響又與“節和氣”密不能分,月是由“節”來框定的,而“氣”則集中體現了該月的基本五行之氣的特點。“節”只是說明從某個時間最先進入了誰人月,並不說明這個時刻、這個月代表的五行之氣就旺了,它只說明剛最先旺。而月中的“氣”才真正代表了該月的五行本色。

  十二地支中,四正方“子午卯酉”所代表的是五行主氣,其“節”和“氣”沒有區別;四隅方“辰戌丑未”因其性可變,其五行特點不是所有由“節”和“氣”來決議,與其所處的作用環境有關,四土現實上是四個季節的緩衝、過渡期。四生方“寅申巳亥”受“節”和“氣”影響最大,由於它們所表徵的是某一種五行的起始狀態,故有其固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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