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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十大奇案之清華投毒案

中國十大奇案之湖南殺人烹屍案

  現在這個法制社會中,做壞事就會受到執法的重辦。天道好還疏而不漏,照樣有些人中是在挑戰中國的執法。我國也存在這一些的奇案,然則案情總有沉冤得雪一天。那麼,接下來就讓我們隨着民間故事一起來領會下中國十大奇案之清華投毒案。

清華投毒案

  清華投毒案
  案件詳情:朱令是案件受案人,從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最先泛起新鮮的中毒癥狀:起先是肚子疼,吃不下飯;接着胃部不恬靜;最後她的頭髮最先脫落,並在幾天內掉光。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醫院消化內科病房,雖然沒有查出病因,但住院一個月以後,朱令的病情獲得緩解,並長出了頭髮,於1995年1月23日出院。

  但在開學后的3月6日,朱令二次中毒!且此次病症加重,最先泛起面部肌肉麻木、眼肌麻木、自主呼吸消逝,朱令住進協和醫院的神經內科病房,協和醫院根據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神經根神經炎診治。導致身體康健遭到極大的危險,最後通過互聯網才獲得確診為鉈中毒,並獲獲救治。然則,由於鉈離子在體內滯留的時間太長,朱令的神經系統遭到嚴重損害,視覺險些完全損失,肌體功效也受到嚴重損傷,且仍處在昏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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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的部門最先正式立案觀察。但在立案之前,在鉈中毒確診后的五一放假時代,朱令宿舍曾發生離奇偷竊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丟失。之後,警方確以為身邊人舉行投毒,最終鎖定嫌疑人為同宿舍的孫維。

  在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兩年之後,北京警方對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孫維接納了第一次突審。孫維作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的部門14處帶走,並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紙上簽字。在被延續偵訊審問8個小時后,孫維被家人接回家。

  1998年8月25日,公安機關宣布了案,並以“跨越法定限期”為由排除孫維作為嫌疑犯所受到的強制措施。但匪夷所思的是,公安機關沒有見告朱家此案已結,朱令父親聲稱“之前獲得的回答一直都是‘正在觀察中'。直至2008年申請信息公然時,才獲悉已於1998年結辦。”

  從1994年中毒至今,經由十年多的康復治療,由於鉈中毒損傷的不能逆轉性,朱令的智力、視覺、機體和語言功效都沒有獲得恢復,留下永遠的嚴重后遺症,朱令的生涯基本無法自理,必須由年邁的怙恃照料生涯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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