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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中國十大奇案之德福花園五屍命案

  現在這個法制社會中,做壞事就會受到執法的重辦。天道好還疏而不漏,照樣有些人中是在挑戰中國的執法。我國也存在這一些的奇案,然則案情總有沉冤得雪一天。那麼,接下來就讓我們隨着民間故事一起來領會下中國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雨夜屠夫案

  雨夜屠夫案
  雨夜屠夫案發生在香港的1982年,犯罪嫌疑人是一個名叫林過雲的出租車司機,案件的歷程大致如下,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個女性人頭及一雙女子手臂。隨後證實是屬於22歲的夜總會買辦,陳鳳蘭所有。一宗極端兇殘的人體案最先曝光。

  1982年8月18日,灣仔一間照相館職員代客沖照片時,發現一些彩照,於是黑暗報警。警方看事後以為確有可疑,遂黑暗監視及跟蹤,拘捕了前來取相的男子,27歲的出租車司機林過雲。

中國十大奇案之灶底藏屍案

  警方在林過雲家搜出四十套錄影,其中有三套拍攝的是林過雲對女性死舉行,及屍的情形。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標本及女特寫照片,還攝影機。厥後林過雲又帶警方職員到銅鑼灣大坑山坡草叢中,挖出兩具女性屍。

  審訊歷程中,林過雲交待,自己原名林國裕。童年不幸,與家人關係冷漠,自以為人生對照崎嶇。他在犯案前是一名夜班出租車司機,先後殺戮四名夜歸女性。他將受害人的屍帶回家中強姦,然後受害人作標本,為人體殘肢攝影,再將性器官放入雪櫃中保留。更反常的是,林過雲把所有歷程都拍成了小影戲,以便於日後瀏覽。由於林過雲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以是被冠以“雨夜屠夫”的稱謂。

  林過雲在口供中示意,他想讓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為歷史圖片,想讓全天下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說:“我每逢做大事,都要紀錄下來,這個是我的習慣!”林過雲自稱,奸屍是由於他對剖解學有粘稠興趣,以及有極強的好奇心。

  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審,經由二十日的審訊。4月8日,由七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過雲四項行刺罪名確立,被判處絞刑。當法官宣布訊斷效果時,林過雲鎮靜如常,沒有顯露半點驚訝的神色。但由於自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再沒有執行過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會偕行政局赦宥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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