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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易”之本義

談談“易”之本義
 

   要準確地解讀《周易》書名的名義,必須從“易”的本義入手。

  趙誠《甲骨文簡明詞典》認為:易,“甲骨文作為動詞有兩種意義,其中之一是用作‘賜予’之賜,和金文的易用作錫(即賞賜之賜)同”。“易”除單用外,還可與其他單音詞組成複合詞,據郭小武統計,在近三百條用到“易”字的卜辭中,“易日”一詞佔了二百四十餘條。饒宗頤《通考》:“按‘易日’為‘錫日’,謂‘天雨求賜日也’。”趙誠《甲骨文簡明詞典》“易日”條:“易即賜。天氣陰沉、晦暗,商代人希望上帝能把太陽賞賜給人間,所以叫做賜日。”

  不僅甲骨文的“易”主要用為“祈求、恩賜”義,金文也是如此。張振林《金文“易”義商兌》歸納其用例,共有“賞賜、受賜、祈求、容易”四種意義,主要用為“賞賜、賜予”義,而這四種意義實際上存在着源流關係。

  因為“易”有“祈求、恩賜”之義,由“易”另加偏旁孳乳出“錫、賜”等字也是合乎情理的。又因為“賜予”和“受賜”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二者原有的事物數量自然都有所變化消長。《易・繫辭上》:“生生之謂易。”韓康伯注:“陰陽轉易,以成化生。”所以“易”又有了“賜予、交易、變易”等義;自己的東西給了別人,自己原來擁有的東西自然減少了,於是,“易”又引申出“簡易”之義,再引申為“容易、輕易”等義。只要抓住了“祈求、恩賜”這一本義,許多引申義、孳乳字都可以“綱舉目張”。

  既然“易”的本義是“祈求、賜予”,那麼,占卜的目的是什麼?尚秉和《周易尚氏學・總論・論“周”、“易”二字本詁》雲:“吳(汝綸)先生(《易說》)曰:易者,占卜之名。《(禮記・)祭義》:‘易抱龜南面,天子卷冕北面。’是易者占卜之名,因以名其官。《史記・大宛傳》:‘天子發書易。’謂發書卜也。又武帝《輪台詔》雲:‘易之,卦得大過。’易之,卜之也。說者以‘簡易、不易、變易’釋之,皆非。愚案:《史記・禮書》雲‘能慮勿易’,亦以‘易’為‘占’。‘簡易、不易、變易’,皆易之用,非‘易’字本詁,本詁固占卜也。”這才道出了个中真諦。

  “易”的本義是“祈求、賜予”,占卜的目的也是“祈求賜予”,書名為《易》,即有“占卜求賜”之意。這才合乎《易》為“古代卜筮之書”的定性。要而言之,“易”者何?“祈求、賜予”也;占卜者何?“祈求賜予”也,書名為《易》者何?“求賜”之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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