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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數》全本珍藏版

 目錄

  序
  象數義理篇之一
  周易卦數
  五行生克
  八宮所屬五行
  卦氣旺
  卦氣衰
  十天干
  十二地支
  八卦象例
  佔法
  玩法
  卦數起例
  爻以六除
  年月日時起例
  物數占
  聲音占
  字占
  丈尺占
  尺寸占
  為人占
  自己占
  占動物
  占靜物
  象數易理篇之二
  端法後天起卦之例
  八卦萬物屬類
  八卦方位圖
  觀梅占(年月日時占例)
  牡丹占
  鄰夜扣門借物占
  今日動靜如何
  西林寺牌額占
  老人有憂色占
  少年有喜色占
  牛哀鳴占
  雞悲鳴占
  枯枝墜地佔
  風覺鳥占
  風覺占
  鳥占
  聽聲音占
  形物占
  驗色占
  象數易理篇之三
  八卦所屬內外動靜之圖
  八卦萬物類占
  體用生克篇之一
  心易占卜玄機
  占卜總訣
  占卜論理訣
  先天後天論
  卦斷遺論
  八卦心易體用訣
  體用總訣
  體用生克篇之二
  天時占第一
  人事占第二
  家宅占第三
  屋舍占第四
  婚姻占第五
  生產占第六
  飲食占第七
  求謀占第八
  求名占第九
  求財占第十
  交易占第十一
  出行占第十二
  行人占第十三
  謁見占第十四
  失物占第十五
  疾病占第十六
  官訟占第十七
  墳墓占第十八
  體用生克篇之三
  三要靈應篇序
  三要靈應篇
  體用生克篇之四
  十應奧論
  十應目論
  復明天時之應
  復明地理之應
  復明人事之應
  復明時令之應
  復明方卦之應
  復明動物之應
  復明靜物之應
  復明言語之應
  復明聲音之應
  復明五色之應
  遺論
  體用
  體用論
  衰旺論
  內外論
  動靜
  向背
  靜占
  體用生克篇之五
  觀物洞玄歌
  起卦加數例
  屋宅之占訣
  器物占
  斷佔總訣篇之一
  觀梅數訣序
  八卦定陰陽次序
  占卦訣
  體用互變之訣
  體用生克之訣
  體用衰旺之訣
  體用動靜之訣
  占卜坐端之訣
  占卜克應之訣
  斷佔總訣篇之二
  萬物賦
  飲食篇
  觀物玄妙歌訣
  諸物響應歌
  斷佔總訣篇之三
  諸卦反對性情
  占物類例
  物數為體訣
  觀物看變爻為主
  觀物克應法
  觀物趨時訣
  觀物用《易》例
  萬物戲驗
  占卜十應訣
  卦應
  字畫指迷篇之一
  字畫指迷篇序
  指迷賦
  玄黃克應歌
  玄黃敘
  玄黃歌
  花押賦
  探玄賦
  齊景至理論
  字畫經驗
  字體詩訣
  四季水筆
  畫有陰陽
  八卦斷
  相字心易
  辨字式
  字畫指迷篇之二
  筆法筌蹄
  六神筆法
  六神主事
  玄黃筆法歌
  五行體格式
  時辰斷
  起六神卦訣
  字畫指迷篇之三
  辨別五行歌
  辨別六神歌
  五行並歌式
  拆字雜編篇之一
  五行全備
  六神形式
  八卦辨
  七言作用歌
  比例歌
  拆字雜編篇之二
  易理玄微
  斷扇占
  買香占
  古人相字
  斷富貴貧賤要訣
  拆字雜編篇之三
  五行四時旺相休囚例
  五行相生地支
  天干地支所屬五行
  論八卦性情
  八卦取象
  六十甲子歌
  六十四卦次序
  《繫辭》八卦類象歌
  八反格
  四言獨步
  五言作用歌
  別理論
  六言剖斷歌
  拆字雜編篇之四
  格物章
  物理論
  五行六神辨別篇
  金聲章

  序

  宋慶曆中,康節邵先生隱處山林,冬不爐,夏不扇,蓋心於《易》,忘乎其為寒暑也。猶以為未至,糊《易》於壁,心致而目玩焉,邃於《易》理,欲造《易》之數而未有徵也。
  一日午睡,有鼠走而前,以所枕瓦投擊之,鼠走而枕破。覺中有字,取視之:“此枕賣與賢人康節,某年月日某時擊鼠枕破。”先生怪而詢之陶家,其陶枕者曰:“昔一手執《周易》,憩坐舉枕,其書此,必此老也。今不至久矣,吾能識其家。”
  先生偕陶往訪焉,及門,則已不存矣。但遺書一冊,謂其家人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有一秀士至吾家,可以此書授之,能終吾身後事矣。”其家以書授先生,先生閱之,乃《易》之文,並有訣例。當推例演數,謂其人曰:“汝父存日有白金,置睡床西北窖中,可以營事。”其家如言,果得金。
  先生授書以歸,后觀梅以雀爭勝,布算知次晚有鄰人女折花墜傷其股,其卜蓋始於此。後世相傳,遂名《觀梅數》。又后算落花之日,午時為馬所踐毀;又算西林寺額,知有陰人之禍。凡此皆所謂先天之數也。蓋未得卦先得數也,以數起卦,故曰:“先天”。
  若夫見老人有憂色,卜而知老人有食魚之禍;見少年有喜色,卜而知有幣聘之喜;聞雞鳴知雞必烹;聽牛鳴而知牛當殺,凡此皆後天之數也。蓋未得數先得卦也,以卦起數,故曰:“後天”。
  一日,置一椅,以數推之,書椅底曰:“某年月日當為仙客坐破。”至期,果有道者來訪,坐破其椅。仙客愧謝,先生曰:“物之成毀有數,豈足介意。且公神仙也,幸坐以示教。”因舉椅下所書以驗,道者愕然,趨起出,忽不見。乃知數之妙,雖鬼神莫逃,而況於人乎!況於物乎!

  象數義理篇之一

  周易卦數
  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五行生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生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八宮所屬五行
  乾兌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離火。
  卦氣旺
  震巽木旺於春;離火旺於夏;乾兌金旺於秋;坎水旺於冬;坤艮旺於辰戌丑未月。
  卦氣衰
  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辰戌丑未月坎。
  十天干
  甲乙東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十二地支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龍;巳火蛇;午火馬;未土羊;申金猴;酉金雞;戌土狗;亥水豬。
  八卦象例
  乾三連;坤六斷;震仰盂;艮覆碗;
  離中虛;坎中滿;兌上缺;巽下斷。
  佔法
  易中秘密窮天地,造化天機泄未然;中有神明司禍福,後來切莫教輕傳。
  玩法
  一物從來有一身,一身還有一乾坤。能知萬物備於我,肯把三才別立根。天向一中分造化,人於心上起經綸。仙人亦有兩般話,道不虛傳只在人。
  卦數起例
  卦以八除,凡起卦不問數多少,即以八作卦數。過八數,即以八數退除,以零數作卦。如一八除不盡,再除二八、三八,直除盡八數,以零數作卦。如得八數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爻以六除
  凡起動爻,以重卦總數除六,以零作動爻。如不滿六,止用此數為動爻,不必再除。如過六數則除之,一六不盡,再除二六、三六,直除盡以零數作動爻。
  若一爻動,則看此一爻,是陽爻,則變陰爻,陰爻則變陽爻。取爻當以時加之。
  互卦只用八卦,不必用六十四卦重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第六爻,以中間四爻分作兩卦,看得何卦。又雲:乾坤無互,互其變卦。
  年月日時起例
  年月日為上卦,年月日加時總為下卦。又以年月日時總數取爻。如子年一數,丑年二數,直至亥年十二數。月如正月一數,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數。日數,如初一一數,直至三十日為三十數。以上年月日共計幾數,以八除之,以零數作上卦。時如子時一數,直亥時為十二數。就將年月日時數總計幾數,以八除之,
  零數作下卦,就以除六數作動爻。
  物數占
  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數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卦數並時數,總除六,取動爻。
  聲音占
  凡聞聲音,數得幾數,起作上卦,加時數配作下卦。又以聲音,如聞動物鳴叫之聲,或聞人敲擊之聲,皆可作數起卦。
  字占
  凡見字數,如停勻,即平分一半為上卦,一半為下卦,如字數不勻,即少一字為上卦,取“天輕清”之義;以多一字為下卦,取“地重濁”之義。
  一字占;一字為太極未判,如草書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書則取其字畫,以左為陽畫,右為陰畫。居左者看幾數,取為上卦;居右者看幾數,取為下卦。又以一字之陰陽全畫取爻。彳、丿,此為左者;一、乙、丶,此為右者。
  二字占;二字為兩儀平分,以一字為上卦,以一字為下卦。
  三字占;三字為三才,以一字為上卦,二字為下卦。
  四字占;四字為四象,平分上下為卦。又四字以上下必數畫數,只以平仄聲音調之。平聲為一數,上聲為二數,去聲為三數,入聲為四數。
  五字占;五字為五行,以二字為上卦,三字為下卦。
  六字占;六字為六爻之集,平分上下為卦。
  七字占;七字為齊七政,以三字為上卦,四字為下卦。
  八字占;八字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為卦。
  九字占;九字為九疇之義,以四字為上卦,五字為下卦。
  十字占;十字為成數,平分上下為卦。
  十一字占;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聲音調之,止用字數。如字數均平,丈尺占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寸數不用。
  則以半為上卦,以半為下卦,又合二卦總數取爻。
  尺寸占
  以尺數為上卦,寸數為下卦。合尺寸之數加時數取爻。分數不用。
  為人占
  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來意。
  右聽其語聲音,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說兩句,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后一句為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未后所聞一句,余句不用。
  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為乾,少女為兌之類。
  觀諸其身者,如頭動為乾,足動為震,目動為離之類。
  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
  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年月日時,如望梅之類推之。
  書寫來意者,其人來占,或寫來意,則以其字占之。
  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時,或聞有聲音,或觀當時有所觸之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與前章《為人占》法同。
  占動物
  凡占群物之動不可起卦。如見一物則就此物為上卦,物來之方位為下卦,合物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以此卦總斷其物。如後天占牛鳴雞叫之類。又凡牛馬犬豕之類初生,則以初生年月日時占之。又或置買此物,亦可以初置買之時推之。
  占靜物
  凡占靜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樹木之類,則屋宅初創之時,樹木初置之時,皆可起卦。至於器,則置成之時可占,如枕椅之類是矣。作則無故不佔。若《觀梅》則見雀爭枝墜地而占;《牡丹》則自有問而占;《茂樹》則枝枯自墜而後占也。
  象數易理篇之二
  端法後天起卦之例
  (物卦起例)
  後天端法以物為上卦,以方位為下卦,合物卦之數與方位之數加時數以取動爻
  八卦萬物屬類
  (併為上卦)
  乾卦:天、父、老人、官貴、頭、骨、馬、金、寶珠、玉、木果、圓物、冠、鏡、剛物、大赤色、水寒。
  坤卦:地、母、老婦、土、牛、釜、布帛、文章、輿、方物、柄、黃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書、米、谷。
  震卦:雷、長男、足、發、龍、百蟲、蹄、竹、萑葦、馬鳴、弁足、顙、稼、樂器之類、草木、青碧綠色、樹、木核、柴、蛇。
  巽卦:風、長女、僧尼、雞、股、百禽、百草、臼、香氣、臭、繩、眼、羽毛、帆、扇、枝恭弘=叶 恭弘之類、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坎卦:水、雨雪、工、豕、中男、溝瀆、弓輪、耳、血、月、盜、宮律、棟、叢棘、狐、蒺藜、桎梏、水族、魚、鹽、酒醢、有核之物、黑色。
  離卦:火、雉、日、目、電、霓、中女、甲胄、戈兵、文書、槁木、爐、鼉、龜、蟹、蚌、凡有殼之物、紅赤紫色、花、文人、乾燥物。
  艮卦: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徑路、門闕、果�z、閽寺、鼠、虎、狐、黔喙之屬、木生之物、藤生之瓜、鼻。
  兌卦:澤、少女、巫、舌、妾、肺、羊、毀折之物、帶口之器、屬金者、廢缺之物、奴僕婢。
  八卦方位圖
  右離南坎北、震東兌西、人則介乎其中。凡物之從花甲來,並起作下卦,加時取爻。
  觀梅占(年月日時占例)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先生曰:“不動不佔,不因事不佔。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三十四數,除四八三十二,得二,屬兌,為上卦;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數,五八除四十,零得三數,為離,作下卦。又上下總四十三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得一零為動爻。是為澤為革,初爻變咸,互見乾巽。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遂傷其股。右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互中巽木,復三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傷股之應。幸變為艮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於凶危也。
  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日卯時,先生與客往司馬公家共觀牡丹,時值花開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有數乎?”先生曰:“莫不有數。且因問而可以占矣。”遂占之:以巳年六數,三月三數,十六日十六數,總得二十五數,除三八二十四數,零一數為乾,為上卦;加卯時得四數,共得二十九數,又除三八二十四數,得零五為巽卦,作下卦,得天風�ァS忠宰薌貧�十九數,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得零五,爻動變鼎卦。互見重乾。遂與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時,當為馬所踐毀。”眾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時,果有貴官觀牡丹,二馬相嚙,群至花間弛驟,花盡為之踐毀。
  斷之曰: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克體之卦多矣,卦中無生意,固知牡丹必為踐毀。所謂馬者,乾為馬也;午時者,離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鄰夜扣門借物占
  冬夕酉時,先生方擁爐,有扣門者,初扣一聲而止,繼而又扣五聲,且雲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試所借何物。以一聲屬乾為上卦,以五聲屬巽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數,加酉時十數,共得十六數,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風�ィ�第四爻動,變巽卦,互見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長,是借斧也。
  子乃斷曰:“金短木長者,器也。所借鋤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問之,果借斧。其子問何故。先生曰:“起數又須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鋤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鋤?必借斧。蓋斧切於劈柴之用耳。”推數又須明理,為占卜之切要也。蓋數不推理,是不得也,學數者志之。
  今日動靜如何
  有客問曰:“今日動靜如何?”遂將此六字占之。以平分“今日動”三字為上卦,“今”平聲,一數;“日”入聲,四數;“動”去聲,三聲,共得八數,得坤為上卦。以“靜如何”為下卦,“靜”去聲,三數;“如”平聲,一數;“何”平聲,一數,共五數,得巽為下卦。又以八、五總為十三數,除二六一十二,零得一數。為地風升,初爻動,變泰卦,互見震兌。遂謂客曰:“今日有人相請,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雞黍而已。”至晚,果然。
  斷曰:升者,有升階之義,互震兌有東西席之分,卦中兌為口,坤為腹,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請。客不多者,坤土獨立,無同類之卦氣也。酒不醉,卦中無坎。味止雞黍者,坤為黍稷耳。蓋卦無相生之義,故知酒不多,食品不豐也。
  西林寺牌額占
  先生偶見西林寺之額,“林”無兩鈎,因占之。以“西”字七畫為艮,作上卦;以“林”字八畫為坤,作下卦;以上七畫下八畫總十五畫,除二六一十二,零數得三,是山地剝卦;第三爻動,變艮;互見重坤。
  斷曰:寺者,純陽之所居。今卦得重陰之爻,而又有群陰剝陽之兆。詳此則寺中當有陰人之禍。詢之,果然。遂謂寺僧曰:“何添‘林’字鈎?則自然無陰人之禍矣”。僧信然,即添‘林’字兩鈎,寺果無事。
  右純陽之人所居,得純陰之卦,故不吉。又有群陰肅陽之義,故有陰人之禍。若添“林”字兩鈎,則十畫,除八得二,為兌卦,合上艮是山澤損;第五爻變動為中孚卦。互卦見坤震。損者益之始,用互具生體,為吉卦,可以得安矣。
  右以上並是先得數,以數起卦,所謂先天之數也。
  老人有憂色占
  己丑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問其何以有憂,曰:“無”。怪而占之,以老人屬乾為上卦。巽方為下卦,是天風�ァS忠鄖�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為動爻,是為天風�ブ�九四。《易》曰:“包無魚,凶。”是《易》辭不吉矣。以卦論之,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克體,並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遂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謂老人曰:“汝於五日內,謹慎出入,恐有重禍。”果於五日內,此老赴吉席,用魚骨鯁而終。
  右凡占卜克應之期,看自己之動靜,以決事之遲速。故行則應速,以遂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其半也。坐則事應於遲,當倍其成卦之數而定之也。立則半遲半速,止以成卦之數定之可也。雖然如是,又在變通。如占牡丹及觀梅之類,則二花皆朝夕之故,豈特成數之久也。
  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有何喜,曰:“無”。遂占之,以少年屬艮,當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為七,總十七數,除十二,零五為動爻,是為賁之六五爻,曰:“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吉。”《易》辭已吉矣,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
  斷曰:子於十七日內必有聘幣之喜。至期果然定親。
  牛哀鳴占
  癸卯日午時,有牛鳴於坎方,其聲極悲。因占之。牛屬坤,為上卦;坎方為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時七數,共二十一數,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動,得地水師之三爻,六三《易》辭曰:“師或輿屍,凶。”卦則師變升,互坤震;乃坤為體,互變俱克之,並無生氣。
  斷曰:此牛二十一曰內,必遭屠殺。后二十日,人果買此牛,殺以犒眾。悉皆異之。
  雞悲鳴占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於乾方,聲極悲愴,因占之。雞屬巽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以血推之,割雞之義。卦則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金為體,離為克之。卦中巽木離火,有烹飪之象。
  斷曰:此雞十日當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雞之驗。
  枯枝墜地佔
  戊子日辰時,偶行至中途,有樹蔚然,無風,枯枝自墜落地於兌方。占之,槁木為離,作上卦,得火澤睽,以兌二、離三加辰時五數。總十數,除六,零四,變山澤損。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中火澤睽變損;互見坎離,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且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
  斷曰:此樹十日當伐,果十日伐樹起公廨,而匠者適字元夫也。
  右以上諸占例,並是先得卦,以卦起數,所謂後天之數也。
  風覺鳥占
  風覺鳥占者,謂見風而覺,見鳥而占也。然非風鳥二占,而謂風覺鳥占也。凡卦之寓物者,皆謂風覺鳥占。如“易數”總謂之“觀梅之數”也。
  風覺占
  風覺占者,謂其見風而覺也,見鳥而占也。凡見風起而欲占之,便看風從何方而來,以之起卦,又須審其時,察其色,以推其聲勢,然後可以斷其吉凶。風從何方來者,如風從南方來者,為家人(南方屬離火,合得風火家人卦);東來者,為益卦之類。審其時者,春為發生各暢之風,夏為長養之風,秋為肅殺,冬為凜冽之類。察其色者,帶埃煙雲氣,可見其色。黃者,祥瑞之氣;青者,半凶半吉;白主刃;氣黑昏者凶;赤色者災;紅紫者吉。辨其聲勢者,其風聲如陣馬主鬥爭,如被濤者有驚險,如悲咽者有憂虞,如奏樂者有喜事,如喧呼者主鬧哄,如烈焰者有為警,其聲洋洋而來,徐徐而去者,吉慶之兆也。
  鳥占
  鳥占者,見鳥可占也。凡見鳥群,數其只數,看其方所,聽其聲音,辨其羽毛,皆可起數。又須審其名義,察其噪鳴,取其吉凶。見鳥而占,數其只數者,如一隻屬乾,二隻屬兌,三隻屬離。看其方向所者,即離南坎北之數。聽其聲音者,如鳥叫一聲屬乾,二聲屬兌,三聲離之類,皆可起卦,聽其聲音者,夫鳴叫之喧啾者,主口舌;鳴叫悲咽者,主憂愁;鳴叫嘹亮者,主吉慶。此取斷吉凶之聲音也。察其名義者,如鴉報災,鵲報喜,鸞鶴為祥瑞,鶚鵬為妖孽之類是也。
  聽聲音占
  聲音者,如靜室無所見,但與耳中所聞起卦,或數其數,驗其方所,或辨其物聲,詳其所屬,皆可起卦。察其悲喜,助斷吉凶。數其數目者,如一聲屬乾,二聲屬兌;驗其方所者,離南坎北之類是也。如人語聲及動物鳴叫之聲,聲自口出者,屬兌;而靜物扣擊,屬震,鼓拍槌敲,板木之聲是也。金聲屬乾,鐘聲鉦鐸之聲是也;火聲屬離,烈焰爆竹等聲是也;土聲屬坤,築基、杵垣、坡崩、山裂是也。此辨其物聲,詳其所屬也。察其悲喜,助斷吉凶者,如聞人語笑聲,又說吉語娛笑者,有喜也;人悲泣聲與怨聲、愁語及罵詈、窮嘆等聲,不吉也。
  形物占
  形物占者,凡見物形可以起卦。如物之圓者屬乾,剛者屬兌,方者屬坤,柔者屬巽,仰者屬震,覆者屬艮,長者屬巽,中剛外柔者屬坎,內柔外剛者屬離,乾燥枯槁者屬離,有文采者亦屬離。用障礙之勢,物之破者屬兌。
  驗色占
  凡占色之青色,屬震;紅紫赤者,屬離;黃色,屬坤;白色者,屬兌;黑色者,屬坎之類是也。
  象數易理篇之三
  八卦所屬內外動靜之圖
  乾:玄黃、大赤色、金玉、寶珠、鏡、獅、圓物、木果、貴物、冠、象、馬、天鵝、剛物。
  坎:水帶子、帶核之物、豕、魚、弓輪、水具、水中之物、鹽、酒、黑色。
  艮:土石、黃色、虎、狗、土中之物、瓜果、百禽、鼠、黔啄之物。
  震:竹木、青綠碧色、龍、蛇、萑葦、竹木樂器、草、蕃鮮之物。
  巽:木、蛇、長物、青碧綠色、山木之禽鳥、香、雞、直物、竹木之器、工巧之器。
  離:火、文書、干戈、雉、龜、蟹、槁木、甲胄、螺、蚌、鱉、物赤色。
  坤:土、萬物、五穀、柔物、絲棉、百禽、牛、布帛、輿、金、瓦器、黃色。
  兌:金刃、金器、樂器、澤中之物、白色、有口缺之物、羊。
  八卦萬物類占
  乾卦:一、金
  乾為天、天風�ァ⑻焐竭q、天地否、風地觀、山地剝、火地晉、火天大有。
  天時:天、冰、雹、霰。
  地理:西北方、京都、大郡、形勝之地、高亢之所。
  人物:君父、大人、老人、長者、宦官、名人、公門人。
  人事:剛健勇武、果決、多動少靜、高上下屈。
  身體:首、骨、肺。
  時序:秋、九十月之交、戌亥年月日時、五金年月日時。
  動物:馬、天鵝、獅、象。
  靜物:金玉、寶珠、圓物、木果、剛物、冠、鏡。
  屋舍:公府、樓台、高堂、大廈、驛舍、西北向之居。
  家宅:秋占宅興隆、夏佔有禍、冬占冷落、春占吉利。
  婚姻:貴官之眷、有聲名之家、秋占宜成、冬夏占不利。
  飲食:馬肉、珍味、多骨、肝肺、干肉、木果、諸物之首、圓物、辛辣之物。
  生產:易生、秋占生貴子、夏佔有損、坐宜向西北。
  求名:有名、宜隨朝內任、刑官、武職、掌權、宜向西北之任、天使、驛官。
  謀望:有成、利公門、宜動中有財、夏占不成、冬佔多謀少遂。
  交易:宜金玉、寶珠、貴貨、易成、夏占不利。
  求利:有財、金玉之利、公門中得財、秋佔大利、夏占損財、冬占無財。
  出行:利於出行、宜入京師、利西北之行、夏占不利。
  謁見:利見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見官貴、可見。
  疾病:頭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病、夏占不安。
  官訟:健訟、有貴人助、秋佔得勝、夏占失理。
  墳墓:宜向西北、宜乾山氣脈、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貴、夏佔大凶。
  方道:西北。
  五色:大赤色、玄色。
  姓字:帶金傍者、商音、行一四九。
  數目:一、四、九。
  五味:辛、辣。
  坤:八、土
  坤為地、地雷復、地澤臨、地天泰、雷天大壯、澤天��、水天需、水地比。
  天時:雲陰、霧氣。
  地理:田野、鄉里、平地、西南方。
  人物:老母、後母、農夫、鄉人、眾人、大腹人。
  人事:吝嗇、柔順、懦弱、眾多。
  身體:腹、脾、胃、肉。
  時序:辰戌丑未月、未申年月日時、八五十月日。
  靜物:方物、柔物、布帛、絲綿、五穀、輿、斧、瓦器。
  動物:牛、百獸、為牝馬。
  屋舍:西南向、村居、田舍、短屋、土階、倉庫。
  家宅:安穩、多陰氣、春占宅舍不安。
  飲食:牛肉、土中之物、甘味、野味、五穀之味、芋筍之物、腹臟之物。
  婚姻:利於婚姻、宜稅產之家、鄉村之家、或寡婦之家、春占不利。
  生產:易產、春占難產、有損或不利於母、宜坐西南方。
  求名:有名、宜西南方、或教官、農官守土之職、春占虛名。
  交易:宜利交易、宜田土交易、宜五穀利、賤貨、重物、布帛、靜中有財、春占不利。
  求利:有利、宜土中之利、賤貨重物之利、靜中得財、春占無財、多中取利。
  謀望:利求謀、鄰里求謀、靜中求謀、春佔少遂、或謀於婦人。
  出行:可行、宜西南行、宜往鄉里行、宜陸行、春占不宜行。
  謁見:可見、利見鄉人、宜見親朋或陰人、春不宜見。
  疾病:腹疾、脾胃之病、飲食停傷、穀食不化。
  官訟:理順、得眾情、訟當解散。
  姓字:宮音、帶土姓人、行位八五十。
  數目:八、五、十。
  方道:西南。
  五味:甘。
  五色:黃、黑。
  震卦:四、木
  震為雷、雷地豫、雷水解、雷風恆、地風升、水風井、澤風大過、澤雷隨。
  天時:雷。
  地理:東方、樹木、鬧市、大途、竹林、草木茂盛之所。
  身體:足、肝、發、聲音。
  人物:長男。
  人事:起動、怒、虛驚、鼓噪、多動、少靜。
  時序:春三月、卯年月日時、四三八月日。
  靜物:木竹、萑葦、樂器(屬竹木者)、花草繁鮮之物。
  動物:龍、蛇。
  屋舍:東向之居、山木之處、樓閣。
  家宅:宅中不時有虛驚、春占吉、秋占不利。
  飲食:蹄、肉、山林野味、鮮肉、果酸味、菜蔬。
  婚姻:可有成、聲名之家、利長男之婚、秋占不宜婚。
  求利:山林竹木之財、宜東方求財、動處求財、或山林竹木茶貨之利。
  求名:有名、宜東方之任、施號發令之職、掌刑獄之官、有茶竹木稅課之任、或鬧市司貨之職。
  生產:虛驚、胎動不安、頭胎必生男、生宜東向、秋占必有損。
  疾病:足疾、肝經之疾、驚怖不安。
  謀望:可望、可求、宜動中謀、秋占不遂。
  交易:利於成交、秋占難成、山林木竹茶貨之利。
  官訟:健訟、有虛驚、行移取勘反覆。
  謁見:可見、宜見山林之人、利見宜有聲名之人。
  出行:宜向利於東方、利山林之人、秋占不宜行,但恐虛驚。
  墳墓:利於東向、山林中穴、秋不利。
  姓字:角音、帶木姓氏、行位四八三。
  數目:四、八、三。
  方道:東。
  五味:酸味。
  五色:青、綠、碧。
  巽卦:五、木
  巽為風、風天小畜、風火家人、風雷益、天雷無妄、火雷噬嗑、山雷頤、山風蠱。
  天時:風。
  地理:東南方之地、草木茂秀之所、花果菜園。
  人物:長女、秀士、寡婦之人、山林仙道之人。
  人事:柔和、不定、鼓舞、利市三倍、進退不果。
  身體:股肱、氣、風疾。
  時序:春夏之交、三五八之月日時、三月、辰巳年月日時。
  靜物:木香、繩、直物、長物、竹木、工巧之器。
  動物;雞、百禽、山林中之禽蟲。
  屋舍:東南向之居、寺觀樓園、山林之居。
  家宅:安穩利市、春占吉、秋占不安。
  飲食:雞肉、山林之味、蔬菜、酸味。
  婚姻:可成、宜長女之婚、秋占不利。
  生產:易生、頭胎產女、秋占損胎、宜向東南坐。
  求名:有名、宜文職有風憲之力、宜入風憲、宜茶課竹木稅貨之職、宜東南之任。
  求利:有利三倍、宜山林之利、秋占不吉、山林木貨之類。
  謀望:可謀望、有財、可成、秋佔多謀少遂。
  出行:可行、有出入之利、宜向東南行、秋占不利。
  謁見:可見、利見山林之人、利見文人秀士。
  疾病:股肱之疾、風疾、腸疾、中風、寒邪、氣疾。
  姓字:角音、草木傍之姓氏、行位五三八。
  官訟:宜和、恐遭風憲之責。
  墳墓;宜東南方向、山林之穴、多樹木、秋占不利。
  數目:五、三、八。
  方道:東南。
  五味:酸味。
  五色:青綠、碧、潔白。
  坎卦:六、水
  坎為水、水澤節、水雷屯、水火既濟、澤火革、雷火豐、地火明夷、地水師。
  天時:雨、月、雪、霜、露。
  地理:北方、江湖、溪澗、泉井、卑濕之地(溝瀆池沼、凡有水處)。
  人物:中男、江湖之人、舟人、盜賊。
  人事:險陷卑下、外示以柔、內存以剛、漂泊不成、隨波逐流。
  身體:耳、血、腎。
  時序:冬十一月、子年月日時、一六之月日。
  靜物:水帶子、帶核之物、弓輪矯揉之物、酒器、水具。
  動物:豕、魚、水中之物。
  屋舍:向北之居、近水、水閣、江樓、茶酒肆、宅中濕地之處。
  飲食:豕肉、酒、冷味、海味、羹湯酸味、宿食、魚、帶血、淹藏、有帶核之物、水中之物、多骨之物。
  家宅:不安一暗昧、防盜。
  婚姻:利中男之婚、宜北方之姻、不利成婚、不可婚辰戌丑未月。
  生產:難產有險、宜次胎、中男、辰戌丑未月有損、宜北向。
  求名:艱難、恐有災陷、宜北方之任、魚鹽河泊之職、酒兼醋。
  求利:有失、宜水邊財、恐有失陷、宜魚鹽、酒貨之利。
  交易:不利成交、恐防失陷、宜水邊交易、宜魚鹽酒貨之交易、或點水人之交易。
  謀望:不宜謀望、不能成就、秋冬占可謀望。
  出行:不宜遠行、宜涉舟、宜北方之行、防盜、恐遇險阻陷溺之事。
  謁見:難見、宜見江湖之人、或有水傍姓氏之人。
  疾病:耳痛、心疾、感寒、腎病、胃冷水瀉、痼冷之病、血病。
  官訟:不利、有陰險、有失困訟、失陷。
  墳墓:宜北向之穴、近不旁之墓、不利葬。
  姓字:羽音、點水傍之姓氏、行位一六。
  數目:一、六。
  方道:北方。
  五味:咸酸。
  五色:黑。
  離卦:三、火
  離為火、火山旅、火風鼎、火水未濟、山水蒙、風水渙、天水訟、天火同人。
  天時:日、電、虹、霓、霞。
  地理:南方、干亢之地、窯、灶、爐冶之所、剛爆厥地、其地面陽。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介胄之士。
  人事;文畫之所、聰明才學、相見虛心、書事。
  身體:目、心、上焦。
  時序: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時、三二七日。
  靜物:雉、龜、鱉、蟹、螺、蚌。
  屋舍:南舍之居、陽明之宅、明窗、虛室。
  家宅:安穩、平善、冬占不安、克體主火災。
  飲食:雉肉、煎炒、燒炙之物、干脯之類、熱肉。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不利。
  生產:易生、產中女、科佔有損、坐宜向南。
  求名:有名、宜南方之職、文官之任、宜爐冶坑場之職。
  求利:有財、宜南方求、有文書之財、冬佔有失。
  交易:可成、宜有文書之交易。
  謀望:可以謀望、宜文書之事。
  出行;可行、宜動向南方、就文書之行、冬占不宜行、不宜行舟。
  謁見:可見南方人、冬占不順、秋見文書考察才士。
  官訟:易散、文書動、辭訟明辯。
  疾病:目疾、心疾、上焦、熱病、夏占伏暑、時疫。
  墳墓:南方之墓、無樹木之所陽穴、夏占出文人、冬占不利。
  姓字:徵音、帶火及立人傍姓氏、位行三二七。
  數目:三、二、七。
  方道:南。
  五色:赤、紫、紅。
  五味:苦。
  艮卦:七、土
  艮為山、山火賁、山天大畜、山澤損、火澤睽、天澤履、風澤中孚、風山漸。
  天時:雲、霧、山嵐。
  地理:山、徑路、近山城、丘陵、墳墓、東北方。
  人物:少男、閑人、山中人。
  人事:阻隔、寧靜、進退不決、反背、止住、不見。
  身體:手指、骨、鼻、背。
  時序:冬春之月、十二月、丑寅年月日時、七五十月日。
  靜物:土石、瓜果、黃物、土中之物。
  動物:虎、狗、鼠、百獸、黔喙之物。
  家宅:安穩、諸事有阻、家人不睦、春占不安。
  屋舍:東北方之居、山居、近石、近路之宅。
  飲食:土中物味、諸獸之肉、墓畔竹筍之屬、野味。
  婚姻:阻隔難成、成亦遲、利少男童之婚、春占不利、宜對鄉里婚。
  求名:阻隔無名、宜東北方之任、宜上官山城之職。
  求利:求財阻隔、宜山林中取財、春占不利、有損失。
  生產:難產、有險阻之厄、宜向東北、春佔有損。
  交易:難成、有山林田土之交易、春佔有失。
  謀望:阻隔難成、進退不決。
  出行:不宜遠行、有阻、宜近陸行。
  謁見:不可見、有阻、宜見山林之人。
  疾病:手指之疾、脾胃之疾。
  官訟:貴人阻滯、未訟未解、牽連不決。
  墳墓:東北之穴、山中之穴、春占不利、近路邊有石。
  姓字:宮音、帶土字傍姓氏、行位五七十。
  數目:五、七、十。
  方道:東北方。
  五色:黃。
  五味:甘。
  兌卦:二、金
  兌為澤、澤水困、澤地萃、澤山咸、水山蹇、地山謙、雷山小過、雷澤歸妹。
  天時:雨澤、新月、星。
  地理:澤、水際、缺池、廢井、山崩坡裂之地、其地為剛鹵。
  人物:少女、妾、歌妓、伶人、譯人、巫師。
  人事:喜悅、口舌、讒毀、謗說、飲食。
  身體:舌、口、肺、痰、涎。
  時序:秋八月、酉年月日時、金年月日、二四九數月。
  靜物:金刃、金類、樂器、缺器、廢物。
  動物:羊、澤中之物。
  屋舍:西向之居、近澤之居、敗牆壁宅、戶有損。
  家宅:不安、防口舌、秋占喜悅、夏占家宅有禍。
  婚姻:不成、秋占可成、又喜、主成婚之吉、利婚少女、夏占不利。
  生產:不利、恐有損胎、或利生女、夏占不利、生宜向西。
  求名:難成、因名有損、利西之任、宜刑官、武職、伶官、譯官。
  求利:無利有損、財利主口舌、秋佔有財喜、夏占破財。
  出行:不宜遠行、防口舌、或損失、宜西行、秋占宜有利。
  交易:不利、防口舌、有爭競、夏占不利、秋佔有交易之財喜。
  謀望:難成、謀中有損、秋佔有喜、夏占不遂。
  謁見:利行西方見、有咒詛。
  疾病:口舌咽喉之疾、氣逆喘疾、飲食不冫食。
  墳墓:宜西向、防穴中有水、近澤之墓、夏占不宜、或葬廢穴。
  官訟:爭論不已、曲直未決、因公有損、防刑、秋佔為體得理勝訟。
  姓字:商音、帶口帶金字傍姓氏、行位四二九。
  數目:四、二、九。
  方道:西方。
  五色:白。
  五味:辛辣。
  右萬物之象,庶事之多,不止於此、占者宜各以其類而推之耳。
  體用生克篇之一
  心易占卜玄機
  天下之事有吉凶、托占以明其機。天下之理無形跡,假象以顯其義。故乾有健之理,於馬之類見之。然卦象一定不易之理,而無變通之道,不可也。易者,
  變易而已矣。至如今日觀梅復得革兆,有女子折花,異日果有女子折花,可乎?今日算得�フ祝�斷為馬所踐,異日果為馬所踐毀,可乎?且兌之屬非止女子,乾
  之屬非止馬。謂他人折花有毀,皆有切驗之真,是必有屬矣。嗟呼!占卜之道要變通。得變通之道者,在乎心易之妙耳。
  占卜總訣
  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後,先看《周易》爻辭,以斷吉凶。如乾卦初九:“潛龍勿用”。則諸事未可為,宜隱伏之類。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則
  宜謁見貴人之類。余皆仿此。
  次看卦之體用,以論五行生克。體用即動靜之說,體為主,用為事應。用生體及比和則吉,體生用及克體則不吉。
  又次看克應。如聞吉說,見吉兆,則吉;聞凶說,見凶兆,則凶。見圓物,事易成;見缺物,事終毀之類。
  復驗已身之動靜。坐則事應遲,行則事應速;走則愈速,卧則愈遲之類。數者既備,可盡占卜之道。必須以易卦為主,克應次之。俱吉則大吉,俱凶則大凶
  。有凶有吉,則詳審卦辭及克應體用之類,以斷吉凶也。要在圓,機不可執。
  占卜論理訣
  數說當也,必以理論之而後備。苟論數而不論理,則其一見,而不驗矣。且如飲食得震,則震為龍,以理論之,龍非可取,當取鯉魚之類代之。又以天時之
  得震,當有雷聲。若冬佔得震,以理論之,冬月豈有雷聲,當有風撼震動之類。既知以上數條之訣,復明乎理,則占卜之道無餘蘊矣。
  先天後天論
  先天卦斷吉凶,止以卦論,不甚用《易》之爻辭,後天則用爻辭,兼用卦辭,何也?蓋先天者未得卦先得數,是未有《易》書,先有《易》理,辭前之《易》也,故不必用《易》書之辭,專以卦斷。後天則以先得卦,必用卦畫,辭后之《易》也,故用爻之辭兼《易》辭以斷之也。
  又後天起卦,與先天不同,其數不一。今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此數為用。蓋聖人作《易》畫卦,始以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加一倍數,自成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中五、坎六、艮七、坤八,故占卜起卦,合以此數為用。又今人起後天卦,多不加時,得此一卦,止此一爻動,更無移易變通之道,故後天起卦定爻,必加時而後可。
  又先天之卦,定時應之期則取之卦氣。如乾、兌,則應如庚辛及五金之日,或乾為戌亥之日時,兌為酉日時。如震巽當應於甲乙及五木之日,或震取卯,巽取辰之類。後天則以卦數加時數,總之而分行卧坐立之遲速,以為事應之期。卦數時類,應近而不能決諸遠者,必合先後之卦數取決可也。
  又凡占卦中決斷吉凶,其理洞見,止於全卦體用生克之理及參《易》辭,斯可也。今日以後天卦卻於六十甲子之日,取其時方之魁、破、敗、亡、滅跡等,以助決斷。蓋曆象選時,並於《周易》不相涉,不可用也。
  卦斷遺論
  凡占卜決斷,固以體用為主,然有不拘體用者。如起例中“西林寺額”,得山地剝,體用互變俱比和,則為吉,而仍不吉,何也?蓋寺者,純陽人居之地,而群陰剝陽之義顯然也。此理甚明,不必拘體用也。又若有人問“今日動靜如何”,得地風升,初爻動,用克體卦,俱無飲食矣,而亦有人相請,雖飲食不豐而終有請,何也?此人當時,必有當日之應,又有如何二字帶口,為重兌之義。又有用不生體,互變生之而吉者,若“少年有喜色”,佔得山火賁是也。又有用不生體,互變俱克之而凶者,如“牛哀鳴占”,得地水師是也。蓋少年有喜色,占則略知其有喜,而《易》辭又有“束帛戔戔”之吉,是兩者俱吉,互變俱生,愈見其吉矣。雖用不生體,不吉,不為其害也。“牛鳴之哀”,則略知其有凶,而《易》爻復有“輿屍”之凶,互變俱克,愈見其凶,雖用爻不克,不能掩其凶也。蓋用《易》斷卦,當用理勝處驗之,不可拘於執一也。
  八卦心易體用訣
  心易之數,得之者眾;體用之訣,有之者罕。余幼讀《易》書,長參數學,始得心易卦數。初見起例,僅知占其吉凶,如以蠡測海,茫然無涯。后得智人,見授體用心易之訣,而後占事之訣,疑始有定。據驗則驗,如由基射箭,百發百中。其要在於分體用之卦,察其五行生克之理,而明乎吉凶悔吝之機也。於是易數之妙始見,而易道之卦義備矣。乃世有真實人,罕遇之耳。得此者,幸深秘之。
  體用總訣
  體用雲者,如易卦具卜筮之道,則易卦為體,以卜筮用之。此所謂體用者,借體用二字以寓動靜之卦,以分主客之兆,以為占例之準則也。大抵體用之說,體卦為主,用卦為事;互卦事之中間,刻應變卦為事之終應。
  體之卦氣,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震巽、秋乾兌、夏離、冬坎,四季之月坤艮是也。衰者,春坤艮、秋震巽、夏乾兌、冬離、四季之月坎是也。
  宜受他卦之生,不宜受他卦之克。他卦者,謂用、互、變也。生者,如乾兌金體,坤艮生之;坤艮土體,離火生之;離火體,震巽木生之。余皆仿此。克者,如金體火克,火體水克之類。
  體用之說,動靜之機,八卦主賓,五行生克。體為己身之兆,用為應事之端。體宜受用卦之生,用宜見體卦之克。體盛則吉,體衰則凶。用克體固不宜,體生用亦非利。體黨多而體勢盛,用黨多則體勢衰。如卦體是金,而互變皆金,則是體之黨多。如用卦是金,而互變皆金,則是用之黨多。體生用為之泄氣,如夏火逢土(亦泄氣)。
  體用之間,比和則吉,互乃中間之應,變乃未后之期。故用吉變凶者,先吉后凶;用凶變吉者,先凶后吉。體克用,諸事吉;用克體,諸事凶。體生用有耗失之患,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則百事順遂。
  又看全卦中有生體之卦,看是何卦:
  乾卦生體,則主公門中有喜益,或功名上有喜,或因官有財,或問訟得理,或有金寶之利,或老人上進財,或尊長惠送,或有官貴之喜。
  坤卦生體,主有田土之喜,或于田土進財,或得鄉人之益,或得陰人之利,或有果谷之進,或有布帛之喜。
  震卦生體,則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進東方之財,或因動中有喜,或木貨交易之利,或因草木姓氏人稱心。
  巽卦生體,亦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於東南得財,或因草木人而進利,或以茶果得利,或茶果菜蔬饋送之喜。
  坎卦生體,有北方之喜,或受北方之財,或因水邊人進,或因點水稱心,或因魚鹽酒貨文書交易之利,或有饋送魚鹽酒之喜。
  離卦生體,主有南方之財,或有文書之喜,或有爐冶場之利,或因火姓為而得財。
  艮卦生體,有東北方之財,或山田之喜,或因山林田土獲財,或宮音帶土姓人之財,物當安穩,事有終始。
  兌卦生體,有西方之財,或喜悅事,或食物玉金貨利之源,或商音之人、或市口之人欣逢,或主賓之樂,或朋友講習之喜。
  又看卦中有克體之卦者,看是何卦:
  乾卦克體,主有公事之擾,或門戶之擾,或有財寶之失,或於金谷有損,或有怒於尊長,或得罪於貴人。
  坤卦克體,主有田土之擾,或于田土有損,或有小人之害,或有陰人之侵,或失布帛之財,或喪谷粟之利。
  震卦克體,主有虛驚,常多恐懼,或身心不能安靜,或家宅見妖災,或草木姓氏之人相侵,或於山林有所失。
  巽卦克體,亦有草木姓人相害,或於山林上生憂,謀事乃東南方之人,處家忌陰人小口之厄。
  坎卦克體,主有險陷之事,或寇盜之憂,或失意於水邊人,或生災於酒後,或點水人相害,或北方人見殃。
  離卦克體,主文書之擾,或失火之驚,或有南方之憂,或火姓人相侵。
  艮卦克體,諸事多連,百謀中阻,或有山林田土之失,或帶土人相侵,防東北方之禍害,或憂墳墓不當安穩。
  兌卦克體,不利西方,主口舌事之紛爭,或帶口姓人侵欺,或有毀折之患,或因飲食而生憂愁。
  生克不逢,止隨本卦而論之。
  體用生克篇之二
  天時占第一
  凡占天時,不分體用,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陰晦,乾多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艮多則久雨必晴,兌多則不雨亦陰。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
  全觀諸卦者,謂互變卦。五行謂離屬火,主晴;坎為水,主雨。坤為地氣,主陰;乾為天,主晴明。震為雷,巽為風。秋冬震多無制,亦有非常之雷;有巽佐之,則為風撼震動之應。艮為山雲之氣,若雨久,得艮則當止,艮者止也,亦土克水之義。兌為澤,不雨亦陰。
  夫以造化之辨固難測,理數之妙亦可憑。是以乾象乎天,四時晴明;坤體乎地,一氣慘然。乾坤兩同,晴雨時變;坤艮兩並,陰晦不常。卜數有陽有陰,卦象有奇有偶。陰雨陽晴,奇偶暗重。坤為老陰之極,而久晴必雨;陰氣匯散,而久雨必晴。若逢重坎重離,亦曰時晴時雨。坎為水必雨,離為火必晴。乾兌之金,秋高明清,冬雪凜冽。坤艮之土,春雨澤,夏炎蒸。《易》曰:“雲從龍,風從虎”。又曰:“艮為雲,巽為風”。艮巽重逢,風雲際會,飛沙走石,蔽日藏山,不以四時,不必二用。坎在艮上,布霧興雲;若在兌上,凝霜作雪。乾兌為霜雪霰雹,離火為日電虹霓。離為電,震為雷,重會而雷電俱作;坎為雨,巽為風,相逢則風雨驟興。震卦重逢,雷驚百里;坎爻迭見,潤澤九垓。故卦體之兩逢,亦爻象之總斷。
  地天泰,水天需,昏蒙之象;天地否,水地比,黑暗之形。八純離,夏必旱,四季皆晴;八純坎,冬必寒,四時多雨。久雨不晴,逢艮則止;久晴不雨,得此亦然。又若水火既濟,火水未濟,四時不測風雲;風澤中孚,澤風大過,三冬必然雨雪。水山蹇,山水蒙,百步必須執蓋;地風升,風地觀,四時不可行船。
  離在艮上,暮雨朝晴;離互艮宮,暮晴朝雨。巽坎互離,虹霞乃見;巽離互坎,造化亦同。
  又須推測四時,不可執迷一理。震離為電為雷,應在夏天;乾兌為霜為雪,驗於冬月。天地之理大矣哉,理數之妙至矣哉。得斯文者,當敬寶之。
  人事占第二
  人事之占,詳觀體用。體卦為主,用卦為賓。用克體不宜,體克用則吉。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生用有耗失之患。體用比和,謀為吉利。更詳觀互卦變卦,以斷吉凶。復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則以全體用總章,同決吉凶。若有生體之卦,即看該章八卦中生體之卦有何吉。又看克體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體之卦。卦無生克,只斷本卦。
  家宅占第三
  凡占家宅,以體為主,用為家宅。體克用,則家宅多吉;用克體,則家宅多凶。體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盜之憂;用生體,多進益,或有饋送之喜。體用比和,家宅安穩。如有生體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斷之。
  屋舍占第四
  凡佔屋舍,以體為主,用為屋舍。體克用,居之吉;用克體,居之凶。體克用,主資財冷退;用生體,則門戶興隆,體用比和,自然安穩。
  婚姻占第五
  占婚姻,以體為主,用為婚姻。用生體,婚易成,或因婚有得;體生用,婚難成,或因婚有失。體克用可成,但成之遲;用克體不可成,成亦有害。體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姻,體為所佔之家,用為所婚之家。體卦旺,則此家門戶盛;用卦旺,則彼家資盛。生體,則得婚姻之財,或彼有相就之意;體生,則無嫁奩之資,或此去求婚方諧。若體用比和,則彼此相就,良配無疑。
  乾端正而長;坎邪淫黑色,嫉妒奢侈;艮色黃多巧;震美貌難犯;巽發少稀疏,醜陋心貪;離短赤色,性不常;坤貌丑,大腹而黃;兌高長,語話喜悅,白色。
  生產占第六
  占生產,以體為母,用為生。體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剋。體克用,不利於子;用克體,不利於母。體克用而用卦衰,則子難產;用克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用生體,易於母;體生用,易於生。體用比和,生育順快。
  若欲辨其男女,當於前卦審之。陽卦陽爻多者則生男,陰卦陰爻多者則生女。陰陽卦爻相雜,則察所佔左右人之奇偶以證之。如欲決其日辰,則以用卦之氣數參決之。日期,用卦之氣數者,即看何為用卦,於八卦時序之類決之。
  飲食占第七
  凡占飲食,以體為主,用為飲食。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體克用,則飲食有阻;用克體,飲食必無。體用比和,飲食豐足。又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無坎無兌,則皆無。兌坎生身,酒肉醉飽。欲知所食何物,以飲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飲食人事類者,即前八卦內萬物屬類是也。
  求謀占第八
  占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應。體克用,謀雖可成,但成遲;用克體,求謀不成,謀亦有害。用生體,不謀而成;體生用,則多謀少遂。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求名占第九
  凡占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喪;用生體,名易成,或因名有得。體用比和,功名稱意。
  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若無克體之卦,則名易就,止看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克體之卦。如卦有克體者,即居官見禍,輕則上責罰,重則削官退職。其日期克體之卦氣者,於八卦萬物所屬時序類中斷之。
  求財占第十
  占求財,以體為主,以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無財。體生用,則有損耗之憂;用生體,則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財利快意。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定之;欲知破財之日,克體之卦氣定之。
  又若卦中有體克用之卦,及生體之卦,則有財。此卦氣即見財之日。若卦中有克體之卦,及體生用之卦,即破財。此卦氣即破財之日。
  交易占第十一
  占交易,以體為主,用為交易之應。體克用,交易成遲;用克體,不成。體生用難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體即成,成必有財。體用比和,交易易成。
  出行占第十二
  占出行,以體為主,用為所行之應。體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體,出則有禍,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體,有意外之財。體用比和,出行順利。
  又凡出行,體宜乘旺,諸卦宜生體。體卦乾震多主動,坤艮多主不動。巽宜舟行,離宜陸行。坎防失脫,兌主紛爭之應也。
  行人占第十三
  占行人,以體為主,用為行人。體克用,行人歸遲;用克體,行人不歸。體生用,行人未歸;用生體,行人即歸。體用比和,歸期不日矣。又以用卦為行人之盈旺,逢生,在外順快;逢衰受克,在外災殃。震多不寧,艮多有阻,坎有險難,兌主紛爭之應。
  謁見占第十四
  占謁見,以體為主,用為所見之人。體克用可見,用克體不可見。體生用難見,見之而無益;用生體可見,見之且有得。體用比和,歡然相見。
  失物占第十五
  占失物,以體為主,用為失物。體克用,可尋,遲得;用克體,不可尋。體生用,物難見;用生體,物易尋。體用比和,物不失矣。
  又以變卦為失物所在。如變是乾,則見於西北,或公廨樓閣之所,或金石之旁,或圓器之中,或高亢之地。變卦是坤,則覓於西南方,或田野之所,或倉廩之處,或稼穡之處,或土窖穴藏之所,或瓦器方器之中。震則尋於東方,或山林之所,或叢棘之內、鐘鼓之旁,或鬧市之地,或大途之所。巽則尋於東南方,或山林之所,或寺觀之旁,或菜蔬之園,或舟車之間,或木器之內。坎則尋於北方,多藏於水邊,或渠井溝溪之處,或酒醋之邊,或魚鹽之地。離則尋於南方,或庖廚之間,或在明窗,或遺虛室,或在文書之側,或在煙火之地。艮在東北方尋之,或山林之內,或近路邊,或岩石旁,或藏土穴內。兌則尋於西方,或居澤畔,或敗垣壁之內,或廢井缺沼之中。
  疾病占第十六
  凡占疾病,以體為病人,用為病症。體卦宜旺不宜衰。體宜逢生,不宜見克。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病易安;體生用,病難愈。體克用者,勿葯有喜;用克體者,雖葯無功。若體逢克而乘旺,猶為庶幾。體遇克而更衰,斷無存日。欲知生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體生用者,遷延難好;用生體者,即愈。體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生體之卦決之。若詳危厄之期,克體之卦定之。若論醫藥之屬,當審生體之卦。如離卦生體,宜服熱葯;坎卦生體,宜服冷葯。如艮溫補,乾兌涼葯是已。
  又有信鬼神之說,雖非《易》道,然不可謂《易》道之不該。姑以理推之。如卦有克體者,即可測其鬼神。乾卦克體,主有西北之神,或兵刀之鬼,或天行時氣,或乘正之邪神。坤則西南之神,或曠野之鬼,或連親之鬼,或水土裡社之神,或犯方隅,或無主之祟。震則東方之神,或木下之神,或妖怪百端,或影響時見。巽則東方之神,或自縊戕生,或枷鎖致命。坎則北方之鬼,或水旁之劉,或沒溺而亡,或血疾之鬼。離則南方之鬼,或猛勇之神,或犯灶司,或得衍於香火,或焚燒之鬼,或遇熱病而亡。艮則東北之神,或是山林之祟,或山魈木客,或土怪三精。兌則西方之神,或陣亡之鬼,或廢疾之鬼,或刎頸戕生之鬼。卦中無克體之卦者,不必論之。
  又問:“乾上坤下,占病如何斷?”
  堯夫曰:“乾上坤下,第一爻動,便是生體之義。變為震木,互見巽艮,俱是生成之義,是謂不災,逢生之日即愈。”
  又曰:“第二爻動,如何?”曰:“是變為坎水,乃泄體敗金之義。金入水鄉,互見巽離,乃為風火扇爐,俱為克體之義。更看占時外應如何,即為焚屍之象,斷之死無疑矣。以春夏秋冬四季推之,更見詳理。”
  又曰:“第三爻動,坤變艮土,俱在生體之義,不問互卦,亦斷其吉無疑。”
  又曰:“第四爻動,乾變巽木,金木俱有克體之義,互吉亦凶。木有扛屍之義,金為磚礅之推。是理必定之推,是埋屍必定之理。”
  又曰:“第五爻動,乾變離,反能生體,互變俱生體,是其吉無疑。更有吉兆則愈吉。凶則遲而忍死,其斷明矣。”
  又曰:“第六爻動,乾變兌,則能泄體。互見巽艮,一凶一吉,其病非死必危。亦宜看兆吉凶,吉則言吉,凶則方凶。此斷甚明。”
  余卦皆仿此斷,則心易無不驗矣。
  官訟占第十七
  占官訟,以體為主,用為對辭之人與官訟之應。體卦宜旺,用卦宜衰。體宜用生,不宜生用;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者,己勝人;用克體者,人勝己。體生用,非為失理,或因官有所喪;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有所得。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義。
  墳墓占第十八
  占墳墓,以體為主,用為墳墓,體克用,葬之吉;用克體,葬之凶。體生用,葬之主令退;用生體,葬之主興隆,有蔭益後嗣。體用比和,乃為吉地;大宜安葬,葬之吉昌。
  右用體之訣,始以十八章占例,以示後學之法則。然庶務之多,豈止十八占而已乎?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類而推之可也。
  體用生克篇之三
  三要靈應篇序
  夫《易》者,性理之學也。性理具於人心者,當其方寸湛然,靈台皎潔,無一毫之干,無一塵之累。斯時也,性理具在,而易存吾心渾然。是《易》也,其先天之易也。及夫慮端一起,事根忽萌,物之著心,如雲之蔽空,如塵之蒙鏡。斯時也,汩沒茫昧,而向之《易》存吾心者,泯焉爾。故三要之妙,在於運耳、目、心三者之虛靈,俾應於事物也。耳之聰,目之明,吾心實總乎聰明。蓋事根於心,心該乎事。然事之未萌也,雖鬼神莫測其端,而吉凶禍福,無門可入。故先師曰:“思慮未動,鬼神不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誰?”
  若夫事萌於心矣,鬼神知之矣。吉凶悔吝有其數,然吾預之知,何道與?必曰:求諸吾心易而已矣。於是寂然不動,靜慮誠存,觀變玩占,運乎三要。必使視之不見者,吾見之;聽之不聞者,吾聞之。如形之見示,如音之見告。吾之�Z然鑒之,則《易》之為卜筮之道,而《易》在吾心矣。三要不虛,而靈應之妙斯得也。是道也,寓至精至神之理,百姓日用而不知,安得圓機通三昧者,與之論此。先師劉先生,江夏人,號湛然子,得之王屋山人高處士雲岩。
  寶慶四年,仲夏既望,清靈子朱虛拜首序。
  三要靈應篇
  三要者,運耳、目、心三者之要也。靈應者,靈妙而應驗也。夫耳之於聽、目之於視、心之于思,三者為人一身之要,而萬物之理不出於視聽之外。占決之際,寂聞澄慮,靜觀萬物,而聽其音,知吉凶,見其形之善惡,察其理之禍福,皆可為占卜之驗。如谷之應聲,如影之隨形,灼然可見也。其理出於《周易》“遠取諸物,近取諸身”之法。是編則出於先賢先師,采世俗之語為例。用之者鬼穀子、嚴君平、東方朔、諸葛孔明、郭璞、管輅、李淳風、袁天罡、皇甫真人、麻衣仙、陳希夷,繼而得者邵康節、邵伯溫、劉伯溫、牛思晦、牛思繼、高處士、劉湛然、富壽子、泰然子、朱清靈子。其年代相傳不一,而不知其姓名者不與焉。
  原夫天高地厚,萬物散殊,陰濁陽清,五氣順布,禍福莫逃乎數,吉凶皆有其機。人為萬物之靈,心乃一身之主。目寓而為形於色,耳得而為音於聲。三要總之,萬物備矣。
  右乃天地萬物之靈,而耳、目、心三者之要,故曰三要。
  是以遇吉兆而順有吉,見凶兆而不免乎凶。物之圓者事成,缺者事敗。此理斷然,夫復何疑。
  右乃占物克應,見吉則吉,遇凶則凶。
  是以雲開見日,事必爭輝,煙霧障空,物當失色,忽顛風而飄蕩,遇震雷而虛驚。月忽當面,宜近清光;雨乍沾衣,可蒙恩澤。
  右乃仰觀天文,以驗人事。
  重山為阻隔之際,重澤為浸潤之深。水流而事通,土積而事滯。石乃堅心始得,沙乃放手即開。浪激主波濤之驚,坡崩主田土之失。旱沼之旁,心力俱竭;
  枯林之下,相貌皆衰。
  右乃俯察地理,以驗人事。
  適逢人口之來,實為事體之應。故榮宦顯官,宜見其貴;富商大賈,可問乎財。兒童哭泣,憂子孫;吏卒叫囂,忌官訟。二男二女,重婚之義;一僧一道,獨處之端。婦人笑語,則陰喜相逢;女子牽連,則陰私見累。匠氏主門庭改換,宰夫則骨肉分離。逢獵者,得野外之財;見漁者,有水邊之利。見妊婦,則事萌於內;遇瞽者,則慮根於心。
  右乃人品之應,以驗人事。
  至於搖手而莫為,或掉頭而不肯。拭目而噴嚏者,方泣;搔首而彈垢者,有憂。足動者有行,交臂者有失。屈指者多阻節,噓氣者主悲憂。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閃賺。偶攘臂者爭奪乃得;偶下膝者屈抑而求。
  右乃近取諸身之應。
  若逢童子授書,有詞訟之端;主翁笞仆,防責罰之事。講論經史,事體徒間於虛說;語歌詞曲,謀為轉見於悠揚。見賭博,主爭鬥之財;遇題寫,主文書之事。偶攜物者,受人提攜;適挽手者,遇事牽連。
  右乃人事之應。
  及夫舟楫在水,憑其接引而來;車馬登途,藉之載而往。張弓挾矢者,必領薦;有箭無弓者,未可試。持刀執刃,須求快利之方;披甲操戈,可斷剛強之柄。繅絲者,事務繁冗;圍棋者,眼目眾多。妝花刻果,終非結實之因;畫影描形,皆為妝點之類。絡繹將成,可以問職;筆墨俱在,可以求文。偶傾蓋者,主退權;忽臨鏡者,主赴詔。抱貴器者,有非常之用;負大木者,有不小之財。升斗,宜量料而前;尺剪,可裁度以用。見蹴昀,有人撥剔;開鎖鑰,遇事疏通。逢補器,終久難堅;值磨鏡,再成始得。玩斧磨鋼者,遲鈍得意;快刀砍木者,利器傷財。裁衣服者,破後方成;造瓦器者,成后乃破。弈棋者,取之以計;張網者,摸之以空。或持斧鋸恐有傷,或滌壺觴恐有飲。或揮扇者有相招之義,或污衣者防謀害之侵。
  右乃器物之應,即遠取諸物之義。
  雖雲草木之無情,亦於卜筮而有應。故芝蘭為物之瑞,松柏為壽之堅。遇椿檜,則歲久年深;遇苗菰,則朝生暮死,占產占病,得之即死之兆。枝恭弘=叶 恭弘飄零當萎謝,根核流落主牽連。奇葩端的虛花,嘉果可以結實。
  右乃草木之應。
  至於飛走,最有禎瑞。故烏鴉報災,喜蟲報喜。鴻雁主朋友之信,蛇虺防毒謀之害。鼠嚙衣,有小口之災;雀噪檐,有遠行之至。犬斗恐招盜賊,雞斗主有喧爭。牽羊者,喜慶將臨;騎馬者,出入皆利。猿猴升木,身心不安;鯉魚出水,變化不凡。繩拴馬,疾病難安;架險禽,困人未脫。
  右乃禽獸之應。
  酒乃忘憂之物,葯乃怯病之方,故酒樽忽破,樂極生悲;醫師道逢,難中有救。藤蘿之類堪依倚,虎豹之象可施威。耕田鋤地者,事勢必翻;破竹剖竿者,
  事勢必順。春花秋月,雖無實而有景;夏棉冬葛,雖有用而背時。涼,扇多主棄損;晴,傘漸逢閑廢。泡影電光,虛幻難信,蛛絲蠶繭,巧計方成。
  右乃雜見觀物之應。
  若見物形,可知字體,故石逢皮則破,人傍木為休。笠飄水畔,泣字分明;火入山林,焚形可見。三女有奸私之擾,三牛有奔走之憂。一木兩火,榮耀之光;一水四魚,鰥寡之象。人繼牛倒防失脫。人言犬中憂獄囚。一斗入空門者鬥爭,兩絲掛白木者樂事。一人立門,諸事有閃;兩人夾木,所問必來。
  右乃拆字之應。
  復指物名,以叶音義。如見鹿可以問“祿”,見峰可以言“封”。犁主分離,桃主逃走。見李,問訟則得理;逢冠,問名則得官。鞋為百事和“諧”,盒則百事可“合”。難以詳備,在於變通。
  右即物叶音之義。
  及夫在我之身,實為彼事之應。故我心憂者,彼事亦憂;我心樂者,彼事亦樂。我適閑,彼當從容;我值忙,彼當窘迫。
  右即自已之應,近取諸身之應。
  欲究觀人之道,須詳系《易》之辭。“將叛者其辭慚,將疑者其辭支。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右乃一動一靜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既推五行,須詳八卦。卦吉而應吉終吉,卦凶而應凶終凶。卦應一吉一凶,事體半凶半吉。明生克之理,察動靜之機,事事相關,物物相合。此五行八卦及克應動靜之理。活法更存乎方寸,玄機又在於師傳。縱萬象之紛紜,惟一理而融貫。務要相機而發,須要臨事而詳。
  右言占卜之理,在人變通之妙。
  嗟夫!方朔覆射,知事物之隱微;諸葛馬前,定吉凶於頃刻。皇甫坐端之妙,淳風鳥覺之占。雖所用之有殊。誠此理之無異。
  右言三要靈應妙處。
  可以契鬼神之妙,可以會蓍龜之靈。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竅,莫能悟其妙。故得其說者宜秘,非其人者莫傳。輕泄天機,重遭陰譴。造之深,可以入道;用之久,可以通神。
  右言靈應之妙,不可輕傳妄授,宜秘之重之,以重斯道也。
  體用生克篇之四
  十應奧論
  十應固出於三要,而妙乎三要。但以耳目所得,如見吉兆,而終須吉;若逢凶讖,不免乎凶,理之自然也。然以此而遇吉凶,亦有未然者也。黃金白銀,為世之寶,三要得之必以為祥;十應之愉,遇金有不吉者。利刃銳兵,世謂兇器,三要得之,亦以為凶;十應之說,遇兵刃反有吉者。又若占產見少男,三要得之,得為生子之喜;十應見少男則凶。占病遇棺,三要佔之必死,十應以為有生意。例多若此,是占卜者不可無失應也。
  十應目論
  十應並以體卦為主,諸用卦為用。每以內分外體,用卦參看為妙。內卦不吉,而外卦又吉,可以解其不吉;內卦吉,而外卦不吉,反破其吉,若內外卦全吉,則斷然吉;全凶,則斷然凶。其內吉外凶,內凶外吉,又須詳理以斷吉凶,不膠柱鼓瑟也。外卦十應之目,則有天時、地理及寫字等。其十一類之應,並以體卦為主,而隨其所應,以為用也。
  復明天時之應
  如天無雲翳,明朗之際,為乾之時,乾兌為體,則比和而吉;坎為體,則逢生而大吉;坤艮為體,則泄氣;震巽為體,則見克而不吉矣。晴霽日中,為離之時,坤艮為體,則吉。雨雪為坎之時,震巽為體則吉,離為體則不吉。雷風為震巽之時,離為體則吉,坤艮為體則不吉。此天時之應也。
  復明地理之應
  茂樹秀竹,為震之地,離與震巽為體則吉,坤艮為體則凶。江湖河池,川澤溪澗,為坎之地,震巽與坎為體則吉,而離為體則凶。窯灶之地為離,坤艮並離為體則吉,而乾兌為體則不吉。岩穴之地為艮,乾兌與坤艮為體則吉,坎為體則不吉。此地理之應也。
  復明人事之應
  人事有論卦象五行者,有不論卦象五行者。論卦象,則老人屬乾,老婦屬坤,艮為少男,兌為少女之類。五行生克比和之理,與前天時地理之卦同斷。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則以人事之紛,了見雜出,有吉有凶,此應則隨其吉凶而為之兆也。又觀其事,則亦為某人。此人事之應也。
  復明時令之應
  時令不必論卦象,但詳其令,月日值之。五行衰旺之氣,旺者如寅卯月日則木旺;巳午之月日火旺;申酉之月日金旺;亥子之月日水旺;辰戌丑未之月日土旺。衰者如木旺則土衰,土旺則水衰,水旺則火衰,火旺則金衰,金旺則木衰。是故生體之卦氣,宜值時之旺氣,不宜衰氣。如克體卦氣,則宜乘衰,此時令之應也。
  復明方卦之應
  即分方之卦,如離南坎北,震東兌西,巽東南,艮東北,坤西南類也。論吉凶者,看來占之人在何方位,而以用卦參詳。如坎為用卦,宜在坎與震巽之位,在離則不吉。離為用卦,宜在離與坤艮之位,在乾兌之位則不吉矣。蓋宜在本卦之方,為用卦生之方,不宜受用卦克也。
  若夫氣在之卦,所在之方,又當審之。如水從坎來,為坎卦氣旺;水從坤艮來,則坎之卦氣衰。火從南來,為離卦氣旺;如從北來,則離卦之氣衰。余皆仿此。大抵本卦之方,生為旺,受克為衰,宜以體卦參之。生體卦氣,宜受旺方;克體卦氣,宜受衰方。此方卦之應也。
  又震巽之方,不論坤艮;坤艮之方,不論坎;坎方,不論離;離方,不論乾;乾兌之方,不論震巽,以其寓卦,受方卦之克也。
  復明動物之應
  動物有論卦象者,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又螺蚌龜鱉,為離之象;魚類為坎之屬。此動物之卦,以體詳與。又不論卦象五行者,如烏鴉報災,靈鵲報喜;鴻雁主有書信,蛇蟲防有毒害;雞唱為家音,馬嘶為動意。此動物之應也。
  復明靜物之應
  器物之類,有論卦象者,如水屬坎,火屬離,木之氣屬震巽,金之氣屬乾兌,土之氣屬坤艮,其體卦要參詳。其不分卦象者,但觀其器物之兆,如物之圓者
  事成,器之缺者事敗。又詳其器物是何物,如筆硯主文書之事,袍笏主官職之事;樽俎之具有宴集,枷鎖之具防官災。百端不一,審其物器。此靜物之應也。
  復明言語之應
  聞人言語,不論卦象,但詳其所言之事緒而占卜之。應聞吉語則吉,聞凶語則凶。若聞鬧叢言語喧集,難以決斷。若定人少之處,或言語可辨其事緒,則審其所言何事,心領而意會之。如說朝廷遷選,可以求名;論江湖州郡,主出行;言爭訟之事,主官司;言喜慶之事,利婚姻。事緒不一,隨所聞而依之。此言語之應也。
  復明聲音之應
  耳所聞之聲音而論卦象,則雷為震,風聲為巽,雨聲為坎,水聲為坎。鼓拍槌柝之聲,出於木者,皆屬震巽;鍾馨鈴鐃之聲,出於金者,皆屬乾兌。此聲音之論卦象,若為體參詳決之。如聞聲有歡笑之聲,主有喜;悲愁之聲,主有憂;歌唱之聲,主快樂;怒號之聲,主爭喧。至若物聲,則鴉報災,鵲聲傳喜。鴻雁之聲主遠信,雞鳧之聲為佳音。此類推聲音之應也。
  復明五色之應
  五色不論卦象,但以所見之色推五行。青碧綠色屬木,紅紫赤色屬火,白屬金,黑屬水,黃屬土。外應之五行,詳於內卦之體用。生克比和,吉凶可見。此五色之應也。
  遺論
  萬物卦數,本由於《易》。今觀此書,止五行生克之理,十應三要之訣,例不同《易》,何也?蓋未有《易》書,先有易理。《易》書作於四聖之後,易理著於四聖之先。人心皆有易理,則於《易》也占卜無非用卦,卦即《易》也。若得《易》卦爻,觀其爻辭卦,以斷吉凶悔吝,更為妙也,未嘗不用《易》。又觀寓物卦數,起例之篇,止用內卦,不用外卦,何也?蓋泛泛人起卦之訣,十應為傳授之訣,若觀梅卦例曰:“今日觀梅得革,知女折花有傷股。明日觀梅得革,亦謂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曰:“今日算牡丹為馬踐毀,異日算牡丹亦為馬踐,可乎?”是必明其理,又如地風升卦,無飲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請,此要外應決之。
  體用
  凡占卜成卦,即畫成三重,本卦、互卦、變卦也。使於本卦分體用。此一體一用也。以卦五行明生克比和之理,此一用卦最切。看互卦變卦,互變亦用也,此內之體用也。又次看應卦亦用也,此合內外之體用也。然則不止一體一用,所謂體一用百也。生克即分,體用則論吉凶。生體則吉,克體則凶,比和則吉,不必論矣。生體多者則愈吉,克體多者愈凶。然此卦生體,諸卦又克此卦者,頗減速其吉。此卦克體,諸卦又有克此卦者,稍解其窮。有生此卦者吉,有克此卦者凶,此體用之生克也。然卦之生克有不論體用者,如占天時,有震則有雷,有巽則有風,逢坎則有雨,逢離則晴,此一定之理。又有不然者,如主卦中乾兌多,則震無雷,巽亦無風。又必有此訣也,皆隱然外卦之意。如觀梅有女折花,算牡丹有馬踐,地風升有飲食兆,此又非外應之兆不能決也。
  體用論
  心易寓物之用,以體為主。然人知一體一用之常,不知一體百用之變並體之變。全卦為內,內亦不只一用,而互變皆用也。三要、十應之卦,外卦也。外亦不一,無非用也。學寓物者,得體用以為至術,十應則罕有之。后則三要以為全術,且謂體用自體用,三要自三要,遂以體用決吉凶,以三要為吉凶之兆,孰知三要、十應體用之致。嗚呼!體用不可無三要,十應不可無體用。體用、三要、十應理無間然也。如此者,是為心易之全術,而可以盡占卜之道也。
  又如乾兌多,則巽無風;坤艮多,則坎無雨,坎多則離不晴。蓋以乾兌之金克震巽之木,坤艮之土克坎水,坎水克離火也。此又須通變而推驗之。又若占飲食,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如遇坤艮,則坎亦無酒;離值,則兌亦無食。余皆可以類推。故舉此二類,為心易生克之例耳。
  衰旺論
  既明生克,當看旺衰。旺者,如春震巽木,夏離火,秋乾兌金,冬坎水,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衰者,如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四季之月坎是也。
  凡占卜體卦宜盛旺,氣旺而又逢生則吉,衰遇克則凶。若體衰而逢克,則其凶甚矣;體衰而有生體之卦,則衰稍解。大抵體之卦宜旺,生體之卦氣亦宜旺,克體之卦氣宜衰。此心易論衰旺之訣也。
  內外論
  凡占卜,體用為內,諸用卦為外卦,此占卜之例也。諸應卦與三要之應,與十應之應,必合內外卦而斷之也。苟不知合內外卦為斷,謂體用自體用,三要、十應自三要、十應,如此則鮮見其有驗者。
  然十應罕有知者。如前奧論雲,金銀為世寶,三要為吉者,若震巽為體,則金克木反為不吉。兵刃為世凶,三要為凶者,若坎為體則金生水,反為不凶。占產見男子,謂有生子兆,設坎為體,少男為艮土,土克水,產反不吉。占病見棺必死,若遇離體,則木生火而反吉。似此之類,則內卦不可無外卦,外卦不可無內卦。占卜之精者,無非合內外之道也。
  動靜
  凡占決,雖明動靜之機,然有理之常,有事之變。陽動而陰靜,一動一靜者,理之發;此靜而彼動,一靜百動者,事之變也。天下之事物,紛紛群動,我則以一靜而待之。事物之動,各有其端,我則以一靜而測。不動不佔,不因事不佔。
  占卜之際,察其群物之事。物動而凶者,兆吾卦之凶;物動而吉者,兆吾卦之吉。然於鬧喧市廛之地,人物雜擾,群物滿前,何事拈何物為吉。吾占卜之應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蓋於群動之中,或觀其身臨吾耳目之近者,或以先見者,或以群事分明者,或以吾之一念所在者,此發占之所用。若求名,則於群物之中,或遇官府,或有文書及袍笏儀衛之物,則為得官之應。若求財利,則遇巨商富賈,或有錢寶貨財之物,則厥為獲財之應。若占訟事,而忽逢笞杖枷鎖之具,則訟終不吉。占病而不見蓑麻棺槨之物者,病當無恙。凡此,所謂事事相關,物物相應,是以驗吾占卦之切要也。
  至若坐則應遲,行則應速,走則愈速,卧則愈遲,此則察其動之端也。吾心本靜,人來求占,起念以應之,即動也。以此動而測彼動,於此之念而求彼之驗,誠而神知之。知此者,可以知動靜之機矣。
  向背
  凡占卜求應,必須審其向背。向者為事物之應,相向而來;背者為事物之應,相背而去也。如鴉報災,鴉飛適來,其災將至;鴉飛而去,則災已過去也。如鵲報喜,鵲飛適來,其喜將至;鵲飛已去,則喜已過去也。
  至於外應之卦皆然。其克體之卦,器物方來,其禍將至;去則禍散。其生體之卦,器物方來則吉,去則吉已過去矣。其他應卦皆然。此為占卦向背,至當之理也。
  靜占
  凡應佔在靜室,無所聞見,則無外卦,即不論外卦。但以全卦年月日值五行衰旺之氣,以體用決之。
  體用生克篇之五
  觀物洞玄歌
  洞玄歌者,洞達玄妙之說也。此歌多為占宅氣而發。昔牛思晦嘗入人家,知其吉凶先兆。是故家之興衰,必有禎祥妖巷之讖,識者鑒之,不識者昧之。故此歌發其蘊奧,皆量之必然者,切勿以淺近目之也。蓋此術雲:
  世間萬物無非數,理在其中遇。吉凶悔吝有其機,禍福可先知。
  五行金木水火土,生然先為主。青黃赤黑白五行,辨察要分明。
  人家吉凶休以見,只向玄中判。入門辨察見聞時,於此察興衰。
  若遇宅氣如春意,家宅生和氣。若然冷落似秋時,從此漸衰微。
  自然馨香如蘭室,福至無虛日。雞豚貓犬穢薰腥,貧病至相侵。
  男妝女飾皆齊整,此去門風盛。家人垢面與蓬頭,定見有悲憂。
  鬼啼婦嘆情懷悄,禍害道陰小。老人無故泣雙垂,不見日愁悲。
  若見門前牆壁缺,家道中消歇。溜漕水勢向門流,財帛永難收。
  忽然屋上生奇草,益蔭人家好。門戶幽爽絕塵埃,必定出高才。
  偶懸破履當門戶,必有奴欺主。長長破碎左邊門,斷不利家君。
  遮門臨井桃花艷,內有風情染。屋前屋後有高桐,離別主人翁。
  進邊倘種高梨樹,長有離鄉土。祠堂神主忽焚香,火厄恐相招。
  檐前瓦片當門墜,諸事愁崩破。若施破碗坑廁中,從此見貧窮。
  白晝不宜燈在地,死者還相繼。公然鼠向日中來,不日耗資財。
  牝雞早晚鳴伊喔,陰盛家消索。中堂犬吠立而啼,人眷有災厄。
  清晨鵲叫連聲繼,遠行人將至。蟒蛇偶爾入人家,人病見妖邪。
  雀群爭逐當門盛,口舌紛紛定。偶然鵬鳥叫當門,人口有災連。
  入門若見有群羊,家主病瘟黃。舟船若安在平地,雖穩成淹滯。
  他家樹蔭過牆來,多得橫來財。階前石砌多殘折,成事多衰滅。
  入門茶果應聲來,中饋主家財。三餐時候炊煙早,勤儉漸基好。
  連宵宿火不成時,人散與財離。千門萬戶難詳備,理在吾心地。
  斯文引路發先天,深奧入玄玄。
  右洞玄歌與靈應,同出而小異。彼篇多為占卜而訣,蓋占卜之際,隨所出所見,以為克應之兆。此歌則不特為占卜之事,一時而入人家,有此事必有此理,蓋多寓觀察之術也。然有數端,人家可得儆戒而趨避之,或可轉禍為福。偶不知所因而宥於數中,俾吾見之,則善惡不逃乎明鑒矣。
  起卦加數例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有數家起造,俱在鄰市之間,有三家以此年月日時求占於先生。若同一卦,則吉凶莫辨矣。先生以各姓而加數,遂斷之而皆驗。蓋三家求占,有田姓者,有王姓者,有韓姓者。若寅年三數,十二與一,共十六,加王姓四畫,得二十數,除二八十六,得四,震為上卦。又加午時七數,總二十七數,除三八二十四,得三,離為下卦。二十七中除四六二十四,零三,為動爻,得豐變震,互見兌巽。其田姓加以田字六畫,得水風井變升,互見聞兌。其韓姓加入二十一畫之數,得益變中孚,互見艮坤。乃以各家之卦斷之也。
  不特起屋之年月日時加姓也,凡冠婚及葬事,皆須加姓。然冠葬則加一姓可矣;若婚姻則男女大事,必加二姓方可。極北之人無姓,亦必有名,不辨其字,則數其聲音。又無名,則隨所寓也。
  屋宅之占訣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起屋者,其家田姓,其占水風井變地風升,互見離兌。巽木為體,用卦坎水生之。雖兌金克木,然得離火,火雖無氣,終是制金。然有兌金,酉年月日亦當有損失之憂。亥子水年月日當有進益,或得水邊之財,坎生體卦也。寅卯年當大快意,比和之氣也。但家中必多口舌之聒,亦為兌也。木體近春,喜逢坎水,此居必然發旺。二十九后,此屋當毀。蓋二十九年者,全卦六卦之成數也。若非有兌在中,雖再見二十九年,屋當無恙也。
  同時王姓之家起造,得雷火豐變震,互見兌巽。震木為體,離為用卦。兌為體之互,克體亦切,雖得離火制兌金,亦不純美。用火泄體之氣,破耗資財,每遇火年月日,主見此事;或因婦人而有損失,家中亦多女子是非。亥子寅卯之年月,卻主進益錢財。蓋震木為體,雖不見坎,終是利水年。生體之氣不見,震巽逢寅卯,為體卦得局之時也。凡有震為巽,此居寅卯與木之氣運年月,必大得意。亦主得長子之力,變重震也。二十二年後,為火所焚。
  韓姓之居,得益變中孚,互見艮坤,變兌克體,此居必有官訟,見於酉年月。申酉年連見病患。所喜用卦,其震與巽體比和,當見於寅卯年月。三十一年後,遇申酉年此居當毀。若非有兌,或有一坎,再見三十一年,此居亦無恙也。
  器物占
  大抵占器物,並不喜見兌卦,蓋兌為毀折也。若坎為體,則見兌無傷。乾卦為體,亦無害。其餘卦體,逢兌不久即破。木之器物,或震巽為體,見兌為用,必不禁耐用矣。破器之日,必申酉與卜年月日也。又畜養之物亦不宜乾兌克體。種植之物,乾兌克體必不成;即成亦被斧斤之厄。種植之物宜見坎也。又凡見器物,欲知其成毀,亦看卦體。無克者久長,體逢克者則不久。視其器物之氣數可久者,以全卦之年數斷之;不可久者,以月數斷之;至速者,以日數斷之也。
  斷佔總訣篇之一
  觀梅數訣序
  嗟乎!《易》豈易言哉!蓋《易》之為書,至精微,至玄妙。然數者,不外乎《易》理也。有先天後天之殊,有叶音取音之辨。明憂虞得失之機,取互變遲速之應。數有前定,禍福難測,《易》理灼然可察。予求得先天、玄黃、靈應諸篇,外采《易》辭,曰觀梅數訣,列圖明五行生克衰旺之理,分例指示避凶趨吉之道,後學君子幸鑒焉。
  《易》辭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萬物”,邵子曰:“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也。《說卦傳》曰:“易逆數也”。邵子曰:“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自乾至坤,皆得未生之卦,若逆推,四時之比也。後天六十四卦仿此。
  八卦定陰陽次序
  乾為父,震長男,坎中男,艮少男,坤為母,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澤火革變澤山咸卦;離卦初爻陽動變陰,變艮卦。兌金為少女,離火克之,巽為股,乾金克之,曰傷股。得艮土生兌金,斷曰“不至於死”。
  相生極美,比和次之,體用於變爻,作動靜取之,動者為用,靜者為體。若地雷復卦變地澤臨,木是用爻,斷出軟物、文章之體也,將出是羅經。天澤履卦變乾卦,此斷出是鐵器之物,將出是剃刀也。澤火革變噬嗑卦,此卦乃用爻木,體火,夏火得旺,能出土必是土物也。歸妹卦變火澤睽卦,用爻屬木變火,體卦屬金,四爻變卦成艮,土能生金,斷出是鐵。澤天��卦變兌卦,此卦非金是石,斷是破瓷碟也。澤火革卦變艮卦,本卦得澤火革,兌為少女,近物為口,遠取羊。內離為中女,近目,遠取雉。初爻變艮卦為土,土能生金,則扶起兌金之妹。次除去初爻,移上四爻,又成巽木,佐得傷股之災,得初爻變艮土生兌金,是故有救而不至於死也。
  近取諸身,八卦為乾頭、坤腹、震足、巽股、坎耳、離目、兌口、艮手。遠取諸物,乾馬、坤牛、震龍、巽雞、坎豕、離雉、艮狗、兌羊。
  又天水訟卦變兌卦,欲要求財。蓋卦是體生而乃泄己之氣,其財空望。次得離卦屬火,能克金,客來食去酒,反自消耗也。
  占卦訣
  又如占卦而問吉事,則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吉事應之必速。便看生體之卦,於八卦時序類決其日時。如生體是用卦,則事即成;就生體是互卦,則漸漸成;生體是變卦,則稍遲耳。若有生體之卦,又有克體之卦,則事有阻節,好中不足。便看克體卦氣,阻於幾日,若乾克體,阻一日,兌克體阻二日之類推之。如占吉事,無生體之卦,有克體之卦,則事不諧矣。無克體之卦,則吉事必可成就矣。
  又如占不吉之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有救而無害;無生體之卦,事必不吉矣。若以日期而論,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事應於生體卦氣之日;有克體之卦,則事敗於克體卦氣之日,要在活法取用也。
  體用互變之訣
  大凡占卜,以體為其主,互用變皆為應卦。用最緊,互次之,變卦又次之。故曰:用為占之即應,互為中間之應,變為事占之終應,然互卦,則分其有體之互,有用之互。如體在上,則上互為體卦之互,下互為用之互;體卦在下,則下互為體之互,上互為用之互。體互最緊,用互次之。
  例如觀梅恆卦,互兌乾,兌為體互,見女子折花。若乾為體互,則老人折花矣。蓋兌乾皆克體,但取兌而不取乾,此體互用之分。
  大凡占卦,變卦克體,事於未后必有不吉;變生體及比和,則事事臨終有吉利。此用互變之訣也。
  體用生克之訣
  占卦即以卦分體用互變,即以五行之理斷其吉凶。然生克之理,於內卦體用互變一定之生克。若外卦,則須明其真生真克之五行,以分輕重,則禍福立應。
  何也?
  假如乾兌之金為體,見火則克。然有真火之體,有火之形、色;真火能克金,形色則不能克。能克則不吉,不能克則不順而已。蓋見爐中火、窖灶之火,真火也;烈焰巨炷,真火也。乾兌為體,遇之不吉。若色之紅紫,形之中虛,槁木之離,日灶之火,則火之形色,非真火之體,乾兌之金,不為深忌。又若一盞之燈,一炬之燭,雖曰真火,細微而輕,小不利耳。又若震巽之木體,遇金則克。然釵釧之金、金鉑之金、成錠之銀、杯盤之銀與器之錫,瑣屑之銅鐵,皆金也。
  此等之金,豈能克木?木之所忌者,快刀銳刃、巨斧大鋸,震巽之體值之,必有不吉。又若離火為體,見真水能克,然但見色之黑者,見全濕者,與夫血之類,皆坎之屬,終忌之而不深害也。余卦為體所值,外應克者,皆以輕重斷之。
  若夫生體之卦,亦當分辨。土與瓦器皆屬坤土,金遇之土能生金,瓦不能生也。樹木柴薪皆木也,離火值之,柴薪生火之捷;樹木之未伐者,生火之遲也。
  木為體,真水生木之福重;如豕如血,雖坎之屬,生木之類輕也。其餘五行生克,並以類而推之。
  體用衰旺之訣
  凡體卦宜乘旺,克體之卦宜衰。蓋體卦之氣,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之月土,此得令之卦,乘旺之氣,雖有他卦克之,亦無大害。用互變卦乘旺皆吉,但不要克體之卦氣旺,而體卦象衰,是不吉之占。占者有此,若問病必死,問訟必敗。若非問病與訟而常占,則防有官病之事。未臨其期,在於克體卦之日月也。若體卦旺,而復有生體之卦,吉事之來可刻期而至矣。若內卦外卦有生體者眾,體卦雖衰,亦無大害也。內外並無生體,雖體之卦黨多,皆是衰卦,終不吉也。故體用之卦,必須詳其盛衰也。
  體用動靜之訣
  占卦體用互變既分,必以內外之卦察其動不動。不動不佔亦不斷,其吉凶悔吝生乎動也。夫體卦為靜,互卦為靜,用卦變卦則動也。此內卦之動靜也。以外卦言之,方應之卦、天時地理之卦應皆靜;若人事之應、器物之類則有動者矣。器物本靜,人持其器物而來則動矣。若乾馬坤牛,皆動者也。蓋水之井沼、土之山岩,皆靜者矣。人汲水擔水而前,水之動也;又人持石負土而前,土之動也。於外卦之應,觀其動而審其吉凶。動而吉者,應吉之速;動而凶者,應凶之速。
  不動而應者,吉凶未見也。此則外卦體用之動靜也。
  若夫起卦之動靜,亦以我之中靜而觀其動者而占之。如雀之爭墜,如牛雞之衰鳴,如枯木之墜,皆物之動者,我以靜而占之也。
  又若我坐,則事應之遲;我行,而事應之速;我立,則半遲半速。此皆動靜之理也。
  占卜坐端之訣
  坐端者,以我之所坐為中,八位列於八方,占卦決斷之。須虛心待應,坐而端之,察其八卦八方應兆,以為占卜事端之應。隨其方卦有生克之應者,以定所佔之家吉凶也。
  如乾上有土生之,或乾宮有諸吉兆,則尊長老人分上見吉慶之事。若乾上有火克之,或有凶兆,則主長上老人有憂。
  坤上有火生之,或坤上有吉兆,則主老母親分上,或主陰人有吉利之喜。坤宮見克,或有有凶兆,則主老母陰人有災厄。
  震宮有水生之,及東方震宮有吉兆,則喜在長子長孫。見吉而或見凶,則長子長孫不利。
  坎宮宜見五金,及有吉利之讖,則喜在中男之位。若土克若見凶,則憂在中男矣。
  離宮喜木生之,或有可喜之應,則中女有喜。若遇克,或見凶,則中女有厄。
  艮為少男之位,宜火生之,見吉則少男有喜。若遇克,或見凶,則災及少男。問產,必不育矣。
  兌為少女,土宜生之,見吉則少女有喜,或有歡悅之事。
  若問病,如乾卦受克,病在頭;坤宮見克,病在腹推之。震足、巽股、離目、坎耳及血,艮手指、兌口齒,於其克者,定見其病。
  至於八端之中,有奇占巧卜者,則在乎人。此引其端為之例也。
  占卜克應之訣
  克應者,所謂剋期應驗也。占卜之道無此訣,則吉凶成敗之事,不知應於何時,故克應為卦之切要也。然克則最難,有以數而克之者,有以理而克之者,皆要論也。以數而刻期,必詳其理。
  如算屋宅之初創,男女之始婚,墳墓之方葬,器物之新置,俱以年月日時加事物之數而起卦。卦成則欲體用互變之中,視全卦之數,以為約定之期。如審其事端之遲速而刻之,如屋宅墳墓,永久者也。屋宅則以全卦之數克其期。如屋宅之終應,蓋房屋有朽壞之期也。墳墓亦有時壞,然占墓但占吉凶,不計成敗也。
  男女之婚,遠亦不過數年、年內之事,全卦之數可決。又不如屋宅之久也。然婚姻亦不過卜其吉凶,不必刻其期也。若吉凶之期,但以生體及比和之年月為吉期,克體之年月為不吉之期也。
  器物之占,則金石之質終遠,草木之質終不久也。遠者以全卦之數為年期,近者以全卦之數為月期,又近者以全卦之數為日期也。如置硯,則全卦之數為歲計;筆墨亦可以全卦為歲計乎?筆墨之小者,以日計之可也。此器物刻期之占也。
  如先天觀梅與牡丹二占,俱旦夕之事,故以卦理推,則不必決其遠日也。如後天老人、少年、雞、牛之占,以方卦物卦之數,合而計之。老、少、雞、牛之占亦只可以日計也。若永遠之占,則以日為月,以月為年矣。占者詳吉,必又尋常之占事刻期,則於全卦中細觀生體之卦為吉應之期。克體之卦為凶;凶應之期
  ,遠則以年,近則以月,又近則以日也。
  如問求名,則乾為體,看卦中有坤艮,則斷其辰戌丑未之土月日,蓋乾兌金體也。此為吉事之應。若問病而乾卦為體,見卦中有離,又看卦無坤艮及兇犯,則斷其死於巳午火日。此克體為凶事之期也。又若問行人,以生體之日為歸期;無生體比和之日,則歸必遲。
  若此例者,具難盡載,學者審焉。
  斷佔總訣篇之二
  萬物賦
  人稟陰陽,卦分先後。達時務者,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觀物理者,靜則乎地,動則乎天,原夫萬物有數,《易》數無窮。動靜可知,不出於玄天之外;吉凶必見,莫逃乎爻象之中。
  未成卦以前,必虛心而求應;既成卦以後,觀刻應以為斷。聲音言語,傍人讖兆,當遇形影往來,我心指實皆是。及其六爻以定,三才既生,始尋卦象之端,終測刻應之理。是以逢吉兆而終知有喜,見凶讖而不免乎凶。
  故欲知他人家之事,必須憑我耳目之聞見。未成卦而聞見之,乃已生之事;既定卦而觀察之,乃未來之機。或聞何處喧鬧,主有鬥爭;或逢此間笑語,必逢吉慶。見婦啼嘆,其家陰小有災;東至軍來,必有官司詞訟。或逢枷鎖,而枷鎖臨身;倘遇鞭杖,而鞭杖必至。訟若屠而負肉,此為骨肉有災。倘逢血光,而又恐災於茲畜。師巫藥餌,病患臨門。見訁皮則有犯家先,逢酒則欠神願。陰人至,則女子有厄陽人至,則男子當災。
  又須八卦中公,不可一例而論。卦吉而爻象又吉,禍患終無;卦凶而讖兆又凶,災禍難免。披麻帶孝,必然孝服臨頭;持杖而號,定主號泣滿室。其人憂,終是為憂;其人喜,還須有喜。故當觀色察形,以為決意斷心。其或鼓樂聲喧,又見酒杯器皿,若不迎婚嫁娶,定須會客宴酣。
  欲知應在何日,須觀爻象值數。巽五日而坤八日,離三朝而坎六朝。又觀遠近克應,以斷的實之相期。應遠,則全卦相同;應近而各時同斷。假如天地否卦
  ,上天一而下地八,設若澤火革卦,上兌二而下離三。依此推之,成無一失。此人物之兆,察之可推也。及其鳥獸之應,仍驗之有準。鵲噪而喜色已動,鴉鳴而
  禍事將來。牛犬之類,日辰不見,金日遇之,六畜有損。木日見豬,養豬必成。庚日見雞鳴,丁日見羊過,此凶刃之殺。巳日值馬來,壬日有豬過,此皆食祿之兆。
  見吉兆而百事亨通,逢凶讖而諸事阻滯。或若求財問利,須憑克應以言。櫃箱為藏財之用,繩索為穿錢之物。逢金帛寶貨之類,理必有成;遇刀刃劍具之器,損而無益。
  又看元卦,不可執一,逢財而有財,無財則無益。凡物成器,方系得全;缺損破碎,有之不足。或問婚姻,理亦相似。物團圓,指日可成;物破損,中途阻折。此又是一家聞奧。斯理明,成事昭然。
  逢柴炭主憂,折麥主悲,米必奇,豆必傷。未與鞋,萬事和諧;棋與葯,與人期約。斧鋸必有修造,糧儲必有遠行。聞禽鳴,謀事虛說;聽鼓聲,交易空虛。拭目潤睫,內有哭泣之事;持刃見血,外有蠱毒之謀。
  克應既明,飲食同斷。見水為飲食酒湯,遇火為煎炮火高炙。見米為一飯之得,提壺為酌杯之禮。水乃魚蝦水中物味,土乃牛羊土內菜蔬。姜面為辛味辣羹,刀砧乃薰腥美味。
  此三天之克應,萬物之樞機。能達此者,尚其秘之。
  飲食篇
  夫乾之為象也,圓堅而味辛,取象乎卵,為牲之首,為馬為豬,秋得之而食祿盛,夏得之則食祿衰。春為時新之物,果蔬菜之屬;冬為冷物,隔宿之食。有坎,乃江湖海味;有水,而蔬果珍饈。
  艮為土物同烹,離乃火邊煎炙。秋為蟹,春為馬,凡內必多肉,其味必辛。盛有瓦器,伴有金樽。其於菜也為芹,其於物也帶羽,克出生回,食必鵝鴨;生克出入,野菜無名。
  坤其於坤也,遠客至,故人來。所用必瓦器,所食米果之味。靜則梨棗茄芋,動則魚�鮮羊。無骨肉脯,殺亦為腌藏,亦為肚腸,遇客必婦人。克此必主口舌。克出生回,乃牲之味;克入生物,乃雜物之烹。見乾兌,細節薄披;見震巽,而新生舊煮。其色黑黃,其味甘甜。水火併之,蒸炊而已。四時皆為米麥之味,必帶麻姜。仔細推詳,必有驗也。
  巽之為卦,主文書柬約之間,講論之際,外客婚姻,故人舊交,或主遠信近期。其色白青,其性曲直,其味酸,其象長。桃李木瓜,齋辣素食,為魚為雞,其豆其面。非濟摯而得之,必鋤掘而得之。有乾兌食之而致病,有坤得之非難。為炊炒菜蔬,離為炒茶,帶坎於中,酒湯其食,其無生,半齋半薰。其在艮也,會鄰里有貴人,食物不多,適口而已。其橘柚菜果蔬,斫伐之山林帶節。虎狗兔鹿,漁捕網羅,米麻面麥,克入雜食,克出羊肉,克入口舌是非陰災,極不可食。其味甘甜,其色玄黃。
  坎為水象也,水近信至海內,味香有細鱗,或四足。凡曰水族,必可飲食也。或聞蕭鼓之聲,或在禮樂之所。其色黑,其味咸。克出飲酒,生回食錢。為豕、為目、為耳、為血。羹湯物味,酒食水醬。遇離而說文書,逢乾而為海味。
  震之為卦,木屬也。酒友疏狂,虛驚怪異。大樹之果,園林之疏。其色青,其味酸,其數多,會客少。或有膻臭之氣,或有異香之餚。同離多主鹽茶,見坎或為鹽臘。
  離則文書交易,親戚師儒。坐中多禮貌之人,筵中總英才之士。其物乃煎烤炙燒,其間或茶鹽。白日之夕,雖之以燭。春夏之際,凡物帶花。老人莫食,心事不寧。少者宜之,宜講論即有益。為雉為蟹為蛇。色赤味苦,性熱而氣香。逢坎而酒有爭,逢巽則炒菜而已。
  兌之為卦,其屬白金,其味辛而色白。或遠客暴至,或近交爭。凡動物刃砧,凡味必有辛辣,凡包裹腌藏。其於暴食也,為芹、為菱;其於菜也,為蔥、為韭。盛而有腥臭,旺而有羊鵝。坐間有僭越之人,或有歌娼之女。單則必然口舌,重則必然歡喜。生出多食,克出好事。
  夫算其飲食,必須察其動靜,動則有,靜則無……
  觀物玄妙歌訣
  觀物戲驗者,雖雲無益於世,學者以此驗數,而知聖人作《易》之靈耳。物之於世,必有數焉。故天圓地方,物之形也;天玄地黃,物之色也;天動地靜,物之性也;天上地下,物之位也;乾剛坤柔,物之體也。
  故乾之為卦,剛而圓,貴而堅。為金為玉,為赤為圓,為大為首,為上之果物。見兌為毀折,逢坎而沉溺,見離為煉鍛之金。震為有動之物,巽為木果為圓。坤艮,土中之石,得火而成器。兌為劍鋒之銳,秋得而價高,夏得之而衰矣。
  坤之為卦,其形直而方,其色黑而黃,為文為布,為輿為釜。其物象牛,其性惡動。得乾可圓可方,可貴可賤。震巽為長器,離為文章。兌為土中出之金,艮為帶剛之土石也。
  震之為卦,其色玄黃而多青,為木為聲,為竹為萑葦,為蕃鮮及生形。上柔下剛,是性震動而可驚。得乾乃為聲價之物,得兌為無用之木。見艮山林間之石,見坎有氣之類。巽為有枝恭弘=叶 恭弘,見離為帶花。
  巽之為卦,其色白,其氣香,為草木,為剛為柔。見離為文書,見兌乾為不用,乃遇金刀之物。坤艮為草木之類,坎兌為可食之物。為長為直,並震而春生
  夏長,草木之果蔬。
  坎之為卦,其色黑,亦可圓可方。物為柔為腐。內則剛物,得之卑濕之所,多為水中之物。見乾亦圓,見兌亦毀,又乃污濕。得震巽而可食。見離水火既濟,假水而出,假火而成。又為滯於物,兌為帶口也。震巽為帶枝恭弘=叶 恭弘,為帶花也。
  離之為卦也,其色黃而青,體燥,其性則上剛下柔。為山石之物,土瓦之類。小石與大山,為門途之處。為物見乾而剛,兌而毀折,坤而土塊。巽為草之物,而震為木物類也。坎併為河岸之物,離併為瓦器。震巽並見,籬壁之物。
  兌之為卦,其色白,其性少柔而多剛,為毀折而不全,帶口而圓。見乾先圓后缺,見艮則金石廢器,見震巽為剝削之物,見坎為水之類。得乾而多剛,得坤而多柔。長於西澤之內,於水中之類,得柔而成器也。
  諸物響應歌
  混沌開闢立人極,吉凶響應尤難避。先賢遺下預知音,皇極觀梅出周易。
  玄微浩瀚總無涯,各述繁言人莫記。大抵體宜用卦生,旺相謀為總有益。
  比和為吉克為凶,生用亦為凶兆矣。問雨天晴無坎兌,亢旱言之終則是。
  天時連雨問晴明,艮離賁卦響應耳。乾明坤晦巽多風,震主雷霆定莫疑。
  凡占人事體克用,諸事亨通須有幸。比和為妙克為凶,又看其中何卦證。
  乾主公門是老人,坤遇陰人曰土應。震為東方或山林,巽亦山林蔬果品。
  坎為北方並水姓,酒貨魚鹽才取定。離言文書爐冶利,亦曰南方顏色雜。
  艮為東北山林財,兌曰西方喜悅是。生體克用亦同方,編記以為諸事應。
  凡問家宅體為主,旺相須知進錢財。生用須雲耗散財,比和家世安居處。
  克體為凶決斷之,生產以體為其母。兩宜生旺不宜衰,奇偶之中察男女。
  乾卦為陽坤為陰,又有來人爻內取。陰多生女陽生男,此數分明具易理。
  婚姻生用必難成,比和克用大吉利。若問飲食用生體,必知肴饌豐厚喜。
  生用克體飲食難,克用必無比和美。坎兌為酒震為魚,八卦推求衰旺取。
  求謀稱意是比和,克用謀為遲可已。求名克用名可求,生體比和俱可取。
  求財克用若有財,生體比和俱稱意。交易生體及比和,有利必成無後慮。
  出行克用用生體,所至其方多得意。坎則乘舟離旱途,乾震動則坤艮止。
  行人克用必為遲,生體比和人即至。咸遠恆遲升不回,艮阻坎險君須記。
  若去謁人體克用,比和生體主相見。兌主外見訟不親,乾利大人長者是。
  來問失物體克用,速可追尋依卦斷。相生比和終可尋,兌臨缺處並井畔。
  離為冶爐及南方,坤主方器憑推看。疾病最宜體旺相,克用易安葯有效。
  比和凶則有救星,體卦受克為凶兆。離宜服熱坎服冷,坤土卦溫補料亨。
  亦把鬼神卦象推,震主妖怪為狀貌。巽為自縊並鎖枷,坤艮落水並血衄。
  凡占公訟用宜克,體卦旺相終得理。比和助解最為奇,非止全仗他人力。
  若問墓穴在何地,坤則平陽巽林里。乾宜高葬艮臨山,離近人煙兌興廢。
  比和生體宜葬之,克用尤為大吉利。若人臨問聽旁言,笑語雞鳴亦吉美。
  美物是為祥瑞推,略舉片言通萬類。
  斷佔總訣篇之三
  諸卦反對性情
  乾剛坤柔反其義,比卦歡欣困憂慮。臨逢百物觀求之,蒙卦難明屯不失。
  大畜其卦福之生,無妄若遇禍之始。升者去而不復回,萃者聚而終不去。
  謙卦自尊豫怠人,震則動而艮則止。兌主外遇巽內藏,隨前坎后偷安矣。
  剝體消爛復自生,蠱改前非而已矣。明夷內朗又逢傷,晉主外明並通理。
  益擬茂盛損象衰,咸速恆遲渙遠遁。同人內親睽外疏,解卦從容蹇難啟。
  離文美麗艮光明,�q退回身�ハ嚶觥4笥性恢詵嵩歡啵�坎卦履險震卦起。
  需則不進訟不寧,既濟一定無後慮。未濟之卦男之終,歸妹之辭婦之始。
  否遭大往而小來,泰卦大來而小往。革去舊故鼎從新,小畜曰寡噬嗑食。
  旅羈其外大過顛,��卦分明言快利。要將字字考精詳,雜卦性情反對是。
  占物類例
  凡看物數,看成卦,觀其爻辭。如得乾,曰:“潛龍勿用”,乃曰不可用之物,“見龍在田”,乃曰田中之物,“或躍在淵”,乃曰水中之物;“亢龍有悔”,乃廢物也。如得坤之“直方大”,乃曰直而方大物器;“括囊無咎”,乃曰包囊之物;“黃裳元吉”,乃曰黃色衣服之類,“其色玄黃”。“困於石”,乃曰石物,或逢石而破;“困於株林”,乃曰木物。又言爻辭不言物類而不能決者,須以八卦所屬之象察之。
  又訣:體用斷物之妙,生克制化之妙,於諸訣中,此訣極為美驗。其所訣以生體者,為可食之物;克體者,為可近人之穢物;體生者,為不成之器;體克者,為破碎損折之物;比和者,乃有用成器之物。又生體象者,為貴物;克體象者,為賤物;所泄為廢物也。
  又訣:凡算此數,以體卦為主,看其剛柔。用卦看其有用無用。體生方園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體,乃可食用。變互卦看其色與數目。此互卦決其物之數目也。如互見乾兌,決為一二之數;互見艮坤,為七八之數也。但互卦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離之屬,皆是兩件物。乘旺物數又多,衰而物少。離為中虛之物,或空手無物。又決物之數者,如互艮卦,先天七數,後天亦不出八數之外。
  物數為體訣
  凡算物數者,不但以體卦為體,凡卦之多者,皆可為體。如乾金多,而金為體則多剛。坤多,以土為體多柔。乾卦體卦,而用是乾,而互又是乾,固曰金為體而剛矣,便是圓健剛硬之物,非金非石,此為體矣。
  觀物有體互變卦,並無生旺之氣者,為不入五行之物,觀物觀爻。如八卦中陽爻多,乃多剛之物;陰爻多,乃多柔之物。
  又訣:觀物變在五六爻,多是能飛動之物。
  觀物看變爻為主
  凡觀物以變卦為主應,用之應驗也。如得乾初爻動變為巽,乃金刀削過之木物;二爻動變為離,乃火中鍛煉之金;三爻動變為兌,乃毀折五金之器,雖圓而破處多也。
  觀物克應法
  凡算物之成敗,又看體卦克應如何。成卦未決之際,見有圓物相遇,即斷是圓物;見有負土者過,即斷土中之物,見剛健之物,即言剛健之物;見有柔腐之物,即言柔腐之物。
  觀物趨時訣
  凡算物,趣時察理,無有不驗,以春得震離為花,夏得震為有聲之物,秋得兌為毀折成器之物,冬得坤為無用土物也。
  觀物用《易》例
  有人以籠盛物者,算得地天泰之初爻動變升,互見震兌。曰:“此必草木類,而生土中也。色青根黃,當連根之草木也”。蓋爻辭曰:“拔茅茹,以其匯”。乃曰:“此乃乾根之草木也”。視之,乃草木連根,新采於土中也。互震為青色,兌為黃根也。
  又有以令鍾覆物者,令占之,得火風鼎之雷風恆。乃曰:“此有身價氣勢之物,雖圓而今毀缺矣。其色白而可用”。蓋其辭曰:“鼎玉鉉,大吉”。互見乾兌,雖圓而毀也。開視之,乃玉絛環,果破矣。
  萬物戲驗
  凡猜手中物,乾金為圓白之物,其色白,其性剛,為寶貨之物,有氣無價物。坎為黑色,性柔,近水之物。又艮為土中之物,瓦石之類。有氣,為成器之物。其色黃,逢兌克柔;無氣,折傷之物。又震巽為竹木,有氣為有用之物,為可食之物;無氣為竹木之屬,可食當時之果物。色青,有氣柔,無氣剛。震巽遇坎為污濕物,或有氣;如無氣,為爛朽之木。離色赤,性柔,有水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類。有氣,為價值可貨之物。坤為土中之物,色黃而性溫。兌為毀折之
  物,帶口。
  凡占物,以春震巽、夏離、秋乾兌、冬坎,皆當以為可用之物,成器之物,否則,無用之物。值六虛衝破,則必無物而空手矣。
  斷佔總訣篇之四
  占卜十應訣
  凡占卜,以體卦為主,用為事應,固然矣。體卦既為主,用互變卦相應參看禍福。然今日得此一卦,體用互變中決之如此。明日復得此卦,體用一般,豈可又復以此訣之。然則,若體而可?必得十應之說而後可也。
  蓋十應之說,有正應、互應、變應、方應、日應、刻應、外應、天時應、地理應、人事應,所謂有十應也。夫正應者,正卦之應也;互應者,互卦之應也;
  變應者,變卦之應也。此二卦之訣也,占者俱用之,以斷吉凶矣。至於正應之理,人有不知者,故必得諸訣之用,卦無不驗;不得此訣,此占卜吉凶,或驗或不驗矣。得此訣者,宜秘之。
  正應:正應者,即體用二卦決吉凶。
  互應:互應者,即互卦中決吉凶。
  變應:變應者,即變卦中決吉凶。
  方應:方應者,以體為主,看來占之人在何方位上,即看其所坐立之方位。宜生體卦,又宜與體比和,則吉;如克體卦則凶;如體卦生之,亦不吉矣。
  日應:日應者,以體卦為主,看所自占卦屬何卦,及體卦與本日衰旺如何。蓋卦宜生體,宜比和,不宜克體,亦不宜體卦生之也。本日所屬卦氣,如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也。
  刻應:刻應者,即三要之訣也。占卜之頃,隨所聞所見吉凶之兆,以為吉凶之應。
  外應:外應者,外卦之應也。占卜之際,偶見外物之來者,即看其物屬何卦。如火得離,水得坎之類。如見老人、馬、金、玉、圓物,得乾;見老婦、牛、土、瓦物,得坤之類。又如見此者為外應之卦,並看其卦與體卦生克比和之理,以決吉凶。
  天時應:天時之應,占卜之際,晴明為離,雨雪為坎,風為巽,雷為震,如離為體,宜晴;坎為體,宜雨;巽卦為體,宜見;震為體,宜雷。木見雷為比和。參之生克,以定吉凶。
  地理應:地理之應,占卜之時,在竹林間,為震巽之地;在江河溪澗池沼之上,為坎;在五金之處,為乾兌鄉;在窯灶、爐火之所,為離;在土、瓦之所,為坤艮。併為體卦,論生克比和之理以決之。
  人事應:人事之應,即三要中人事之克應也。蓋占卜之際,偶遇人事之吉為吉,偶遇人事之凶為凶。如聞笑語,主有吉慶之事;遇哭泣,主有悲愁之事。又以人事之屬於卦者論之。老人為乾,老婦為坤,少男為艮,少女為兌。並看此人事之卦,與體卦生克比和,以決吉凶。
  右十應之理,凡占卜之際,耳聞目見,以決吉凶,並以體卦為主,而詳其生克比和之理。如占病症,互變中多有克體之卦,而本卦中又無生體之卦者,斷不
  吉也。又看體之衰旺,若體旺,則庶幾有望;體又衰,則無復生之理。如是,又看諸應有生體者,險中有救;又有克體,則不可望矣。其餘占卜,並以類推之。
  卦應
  乾為天、為圓、為君、為父、為首、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馬、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九家易》雲:為龍、為直、為衣、為言。)
  如�ァ⑦q、否、履、無妄、訟、同人七卦,乾在上,剛於外。如大有、泰、大壯、需、大畜、小畜七卦,乾在下,剛於內。
  乾坤剛柔,四發八變,惟六動隨時有異,不拘於一乾,性溫而剛直,偏位西北,不居子午,而居戌亥。附於禮法。則為剛善,為明。不隨於禮法,則為剛惡,為凶暴。
  天文:雷,老陽。
  天氣:寒。
  凶盜:軍、弓手、賊、強橫、停屍。
  官貴:朝貴,鹽司、太守、座主。
  身體:頂、面頰、九頁輔。
  性情:剛健正直、尊重、好高、戰吉。
  聲音:正清、商音。
  關升,義清。
  事意:上卦為形象之家、下卦為強橫之輩。
  疾病:手太陽脈弦緊、天威所罰、上壅目熱、寒熱。
  附葯:丸子食物,餅子之赤者、手餅、饅頭、荷包、豬頭、腦骨頭、羹、珍粉、餛飩。
  谷果:粟、粟、瓜、豆、龍眼、荔。
  禽獸:雀、鷳、鶚、鵬、鷹(余備載於前)。
  衣服:赤玄色。
  器用:圓物盞、注子盤、水晶、玉環、定器、球。
  財:恩義交貨,錢馬之類。
  祿:壬申。
  字:方圓形字、有頭者、須旁八卦。
  策:二百一十六策。
  軌:七百六十八。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腹、為吝嗇、為均、為牛、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與地也為黑。坤上體矣外於八卦,柔在下,柔在內。
  坤厚,位居偏在西南申上。附於理法,則為聖賢;否則為邪盪。
  天文:霧、露、雲、陰。
  地理:郡國、宮闕、城邑、牆壁。
  人物:母、妻、儒、農、僧。
  凶盜:奴婢藏在僻處。
  官貴:大臣,教官,考校文字。
  生育:女、肥厚。
  性情:順緩不信事,頑鈍無慈愛。
  聲音:宮音。
  事意:遲滯、頑懦、慳吝、從容。
  疾病:手太陰候、腹痛、脾胃閉沉狀。
  飲食:藜羹、燒熬凍物、鵝、鴨、肺。
  太牢飲食:飴糖。
  五味:苦、辣、甘。
  果品:取物件。
  音信:順遂可許為捷,應辰戌丑未月日。
  財物:束修、抄題僧衣、布裳。
  婚姻:富家、莊家、商家、丑拙性吝、大腹、壯、遲鈍、面黃。
  器用:轎、車、瓦器、田具、沙器。
  禽獸:牛、牝馬、鷗、雀、鴉、鴿。
  字:圭、金、皿、牛旁。
  祿:癸酉。
  策:一百四十四。
  軌:六百七十二。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輟⑽�大塗、為長子、為足、為決躁、為蒼莨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足、為作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九家易》云為王、為鵠、為鼓)。春夏性嚴剛直,眾所欽服,秋冬剛而不威,不能制物。不好閑附,性偏。而偶附於理,則為威嚴;否則為躁暴。體用上卦為飛,下卦為走。
  天文:雷、虹、霓、電。
  地理:屋市宅、門戶枋、方所、正東。
  人物:商旅、將帥、工匠。
  凶盜:東去、男人盜。
  官貴:臨司、郡守、刑幕、巡檢、法官。
  生育:長男、轉動、虛驚、怪異。
  性情:始剛、故決斷、急於動、故躁。
  婚姻:官宦家、技巧工、女容心神好、動靜易轉。
  聲音:上下角、上平聲、三音七聲。
  信音:所許不至。
  事意:舊事重疊、有名無實。
  疾病:氣積冷胃、四體勞倦、溫冷傷食葯、足太陽脈洪浮。
  宴會:酒會、玩賞、期集。
  食物:麵食、包子、酒、時新之物。
  谷果:芋、小豆、稼、時新之果。
  禽獸:蜂、蝶、白鷺、鶴。
  器用:木器盤、竹器筐、算盤子、舟車、兵車、轎、器皿、瓶盞、甌、樂器、鼓。
  衣物:裙腰帶。
  纏帶:繩、匹帛、青玄黃之絛。
  財:陰人取索竹木錢。
  祿:卯。
  字:走、竹旁、立畫偏。
  色:青、玄、黃。
  策:百六十八。
  軌:七百四。
  巽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魚、為雞。其於人也,為寡發、為順顙、為多白眼、為股、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九家易》云為揚、為鸛)。春秋有權,號令謀略;秋冬剛柔不一,與物為害。巽人也,凡事敢為不退避。巽陰賦、性偏。附於禮法,則為權謀;否則為姦邪。
  天文:風。
  地理:林苑、園囿。
  人物:命婦、藥婆、工術女。
  凶盜:奴婢、商量取去、宜急來之。
  官貴:典獄、考校、干官、休究。
  身體:耳、目、膽、發、命、口、肢。
  生育:長女、胎月少、瑩白。
  性情:鄙野、慳吝、艱苦、號�G。
  婚姻:命婦、宗室女、委望、進退。
  聲音:角音、角仄聲、三聲四聲上下。
  信音:召命、報捷、辟差、舉狀。
  事意:薦舉、呈發、申審、號令、所命。
  病:手足厥會處之氣候三十日、脈濡弱、飲食傷胃、宿酒痞膈、為臭、水谷不化。
  葯:草藥。
  宴會:家筵、客不齊。
  谷果:麻、粉、茶。
  食物:長面、粉羹、膾、雞、魚、腸、肚、酸湯、下卦為鵝鴨。
  器用:竹木草具、繩、絲弦索、樂器。
  禽獸:雞、鵝、鴨、魚、善鳴之蟲禽、上卦飛、下卦走。
  衣物:衣、繩、絲。
  顏色:青綠、碧白、紫色。
  財:利市喜羹、租錢、料錢、那兔。
  祿:辛。
  字:草、木、竹旁。(絲、魚、菜、舟、齒、足疾、大豆、辣)。
  策:百九十二。
  軌:七百三十六。
  坎為水,為溝瀆、為中男、為耳、為豕、為隱伏、為矯揉、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春夏性險,不顧危亡,為事多暴;秋冬性靜,先難后易。有謀略,有膽志。坎險維心亨內,主坎陷,賦性而居北。坎之體,隱伏之物。附於理法,為剛;否則,為險陷。
  天文:月、虹、雲、霜。
  地理:海闊、水泉、溝瀆、廁、方所下北、丘墓中、狐兔中。
  人物:僧、道。
  凶盜:乘便而來、脫頭露尾、易敗必獲。
  官貴:漕運、錢糧漕官運屬。
  身體:發、膏、血。
  生產:難產、中男、清秀。
  性情:心機陰陷、智隨方圓、委曲。
  婚姻:富家、酒家、親家用性。
  聲音:羽中上卦、羽平六聲下卦。
  信音:反覆猶豫、小人欺詐、、狡獪、盜賊、獄訟。
  疾病:足太陰之氣,脈滑芤。
  附葯:補腎葯、或用酒水下。
  食物:酒、咸物、豕、魚、海味、中硬之核、腰子。
  谷果:麥、棗、梅、李、桃、外柔內堅有核。
  禽獸:鹿、豕、象、豚、狐、燕、螺。
  器用:酒器、車輪、敗車。
  衣物:青黑色。
  財:爭訟之財和合打偏財。
  字:兩頭點水,全水、月、小弓之屬。
  祿:戌。
  色:黑皂、白。
  策:百六十八。
  軌:七百零四。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胄、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目。為乾卦,為雉、為龜、為蟹、為贏、為蚌。其於木也,為科上槁(《九家易》云為牧牛。正沫做牝牛)。春夏性明,文彩為斷。秋冬晦而不明,始終不決。離,麗也,明察於心。賦性直而居正南。附於禮法則為文明;否則為非也。
  天文:日、霞、電、晴。
  地理:殿堂、中堂、檐、廚灶、方所正南。
  人物:為將帥、兵戈、甲胄之士。
  凶盜:婦人盜、從南方去。
  官貴:翰苑、教官、通判。任宜在南方。
  身體:三焦、小腸、目、心。
  生育:次女、多性燥啼哭。
  性情:聰明,見事明了。
  信音:朝信、文書、報捷、契券。
  事意:憂疑、聒拓、喧鬨、性急、虛憂。
  疾病:手足兩君太陽明三相火,氣燥、熱疾、發狂。
  禽獸:鳳有六彩、鱉、螺、蚌、蟹、鰲、蛤、贏、鶉、鶴、飛鳥、牝羊。
  食物:餛飩、蟹、鱉、蚌、介蟲之屬、中虛物、炙煎物。
  谷果:谷實梁藕、外堅內柔之物、棘木之花恭弘=叶 恭弘枯枝。
  器用:燈火之具、外堅內柔之物、屏幕、簾、旗幟、戈兵、、甲胄、盤、甑、瓶繳壁一應中虛之物、窯、灶、爐、冶、盒子、瓮、籠。
  財:遠舊取索意外之物。
  字:火、日旁。
  祿:巳。
  策:百九十二。
  軌:七百六十三。
  艮為山、為少男、為手、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為閽寺、為指、為狗(《漢上易》作豹、熊、虎之子)、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九家易》云為鼻、為膚、為皮革、為虎、為狐)。春夏性稟溫和善,秋冬執滯不常,為事遲緩。艮止也,有剛有柔,民陽賦性偏而居東偏。附於理法為剛直;否則為頑梗。
  天文:星、煙。
  地理:山徑、牆蒼、丘園、門牆、闌、閽寺、宗廟、方所東北方。
  人物:閽寺仆隸、官僚、保人。
  凶盜:以下所使警跡人。
  官貴:山郡、無遷轉。
  身體:手指、鼻、肋、脾、胃。
  生育:損胎、次男。
  性情:濡滯多疑、優遊、內剛中軟。
  聲音:清上平一音十二音三聲。
  事意:反覆進退、去就多疑。
  疾病:手太陽、久患脾胃、股疾、脈沉伏。
  附葯:濕土石葯。
  宴會:常酣、宴飲、期集。
  谷果:豆、大小粟。
  食物:妝點之物、所食不一、酒醬、雜熬之物、凍物、雜羹、有汁物、鴨、鵝、甘味。
  禽獸:牝牛、子母牛、鵠、鶻、鴉、鵲、雀、鶩、鷗、鼠。
  器用:轎、輿、犁具、兵甲器、陶冶瓦器、鍋釜、瓶、瓮、簋、傘、錢袋、磁器、踏蹬、螺、盒子、內柔外剛之物。
  衣物:黃裳、僧衣、黑皂、彩帛、袋布。
  祿:丙。
  財:舊錢、置轉貨買田土、趁錢。
  字:土、牛、田傍。
  策:百六十八。
  軌:七百零四。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為鹵、為妾、為羊(《九家易》云為堂、為輔頰)。春夏性說好辨、秋冬好雄。兌,說也。邪言偽行,無所不為,附波逐流。附於理法,則和順;否則邪伎淫濫。
  天文:雨露、春霧、細雨、夏秋重霧、冬大雪、上為雨、下為露。
  地理:井、泉、泗澤、方所西方。
  人物:先生、客人、巫匠、媒人、牙人、少女、妾娼。
  官貴:學官、將帥、縣令、考校、樂友、赴任西方。
  凶盜:家使僮僕、藏於僻地。
  身體:口、肺、膀胱、大腸、輔頰、舌、太陽。
  生育:少女一胎、月不足、多奇異。
  性情:喜悅、口舌、多美。
  聲音:商上、下商之濁四聲。
  婚姻:平常之家、少女媚悅。
  信音:喜酉導丑時日至。
  事意:唇吻、口舌、讒謗、相欺、爭打婦人、暗昧。
  疾病:口痛、唇齒、咽喉、危困。
  附葯:�v劑。
  宴會:講書、會友、請先生、吟賞。
  食物:包子、有口舌物、糖餅、燒餅、肝肺。
  谷果:栗、黍、棗、李、胡桃、石榆。
  禽獸:羔羊、鹿、猿、虎豹、豺、鶩、魚。
  器用:席、鐵、銅、錢、器皿、酒盞、瓶、甌、有口器、或損缺。
  衣物:彩。
  財:束修、含水。
  祿:丁。
  字;家金、釣口旁。
  色:素白。
  策:一百九十二。
  軌:七百三十六。
  字畫指迷篇之一
  字畫指迷篇序
  夫先天者,已露之機;後天者,未成之兆也。先天則有事,始佔一事之吉凶;後天則有所未知,而出倉猝之頃,而休咎驗焉。故先天為易測,後天為難測也。先天則有執着而成卦,後天觸物即有卦。此全在人心神之所用也。其能推測之精,所用之活,則一事一物莫逃之數矣。我居者為中,現於前者為離,現於後者為坎;出於左者為震,出於右者為兌;在我左角者為艮,在我右角者為乾;左前角者為巽,右前角者為坤,此八卦位也。
  八方而定吉凶, ,立八卦而定克應;取時日而定吉凶,觀變爻而定體用。故我坐,則其禍福應二卦成數之間;我立,則其禍福應於中分二卦之間。大抵坐則靜,行則動,立則半動半靜。靜則應遲,動則應速。凡有觸於我而有意,以為我之吉凶,則吉凶在我,應驗在人意者,何如?蓋八卦之畫既定,六爻之斷既明,仍余以生克之理,究以刑沖之蘊,成無一失矣。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仍當以心求,不可以跡求,不可拘泥於物圓為天卦,物方為地卦。是為序。
  指迷賦
  嘗聞相字,乃前賢妙術,古今秘文,為後學之成規。辯吉凶之易風,相人不如相字。即相其人,變化如神,精微入聖。自古結繩為政,如今花押成數。言心聲也;字心畫也。心形如筆,筆劃一成,分八卦之休囚,定五行之貴賤,決平生之禍福,知目前之吉凶。富貴貧賤,榮枯得失,皆於筆劃見之。或將吉為凶,或指凶為吉。先問人之五行,次看人之筆劃。相生相旺則吉,相剋相泄則凶。如此觀之,成無一失。
  為官則筆滿金魚,致富則筆如寶庫。一生狐獨,見於字畫之欹斜。半世貧窮,乃是筆端之愚濁。非夭即賤,三山削出,皆非顯達之人;四大其亡,儘是寂寥之輩。父母俱存兮,乾坤筆肥;母早亡兮,坤筆乃破;父先逝兮,乾筆乃虧。坎是田園並祖宅,穩重加官。艮為男女及兄弟,不宜損折。兌土主妻宮之巧拙,離宮主祿之榮枯。震為長男,巽為驛馬,乾離囚走,壬主競爭。震若勾尖,常招是非,妻定須離,若是圓靜,祿官亦要清明。離位昏蒙,乃是剝官之殺。兌宮破碎,宜婚硬命之妻。金命相逢火筆,克陷妻兒。木命亦怕逢金,破財常有。水命不宜土筆,不見男兒。火命若見水筆,定生口舌。土命若見木筆,祖產自消。相生相旺皆吉,相剋相刑定凶。舉一隅自反,遇五行而相之。略說根源,以示後學。
  玄黃克應歌
  玄者,天也;黃者,地也;應者,克應之期也;天地造化,克應之謂也。其歌曰:
  凡是揮毫落楮時,便將吉凶此中推。忽聽傍語如何說,便把斯言究隱微。
  倘是歡言多吉慶,若聞愁語見傷悲。聽得鵲聲雲有喜,偶逢鴉叫禍無移。
  帶花帶酒憂還退,遇醢逢醯事轉迷。更看來人何服色,五行深處說根基。
  有人抱得嬰兒至,好把陰陽兩字推。男人抱子占兒女,婦人抱子問熊羆。
  一女一子成好事,群陰相挽乃是非。若見女人攜女子,陰私連累生官非。
  忽然寫字寬衣帶,諸事從今可解圍。跛子瞽者持杖至,所謀蹇滯不能為。
  竹杖麻鞋防孝服,權衡柄印主操持。見�斷立能結果,逢衣須說問良醫。
  若見丹青神鬼像,斷化神鬼事相隨。若畫翎毛花果類,必然妝點事須知。
  有時擊磬敲椎響,定有佳音早晚期。寺觀鈴鐃鐘鼓類,要知仙佛與禳祈。
  倘是攜來魚雁物,朋友音信寫相思。逢梅可就娣媒動,見李公私理不虧。
  見肉定須憂骨肉,見梨只怕有分離。仕宦官員俄頃至,貴人相遇不移時。
  出筆拔毫通遠信,筆頭落地事皆遲。墨斷須防田土散,財空寫硯忽乾池。
  犬吠如號憂哭泣,貓呼哀絕有人欺。賊盜將臨休見鼠,喜人推動愛聞雞。
  馬嘶必定有人至,鵲噪還應遠客歸。字是硃筆憂血疾,不然火厄有憂危。
  樓上不宜書火字,木旁書古有枯枝。朱書更向爐邊寫,熒惑為災信有之。
  破器偶來添硯水,切憂財耗物空虛。筆下忽然來喜字,分明吉慶喜無疑。
  若在右邊須弄瓦,左邊必定產男兒。恭弘=叶 恭弘上寫來多怨望,花間書字色情迷。
  果樹邊旁能結果,竹間阻節事遲疑。晴宜書日雨宜水,夏火金秋總是時。
  更審事情分向背,玄黃克應細詳推。
  玄黃敘
  龜形未判,此為太古之淳風;鳥跡既分,爰識當時之制字。雖俱存於簡牘,當深究其源流。成其始者,信不徒然,即其終者,豈無奧義!寶田曰“富”,分貝為“貧”。兩“木”相併以成“林”,“每水”東歸是為“海”。雖紛紛而莫述,即一一而可知。不惟徒羡於簡編,亦可預占乎休咎。春蛇秋蚓,無非歸筆下之功;白虎青龍,皆不離毫端之運。今生好癖,博學博文。少年與筆硯相親,半世與《詩》《書》為侶。識魚魯之外,窮亥豕之訛,別賢愚之字。昭然與毫端,察禍福之機,瞭然於心目。鮮而當理,敢學說字與荊公;挾以動人,未遜後來之謝石。得失何勞於龜卜,依違須決於狐疑,豈徒筆下以推尊,亦至夢中而講究。
  “刀懸樑上”后操刺史之權;“松出腹間”果至三公之位。皆前人之已驗,非後學之私言。洞察其陰陽,深明乎爻象,則吉凶悔吝可知矣。
  玄黃歌
  大抵畫乃由心出,以誠剖決要分明。出筆發毫逢定位,筆頭若出干無成。
  墨斷定知田土散,紙破須防不正人。犬吠一聲防哭泣,鼠來又忌賊來侵。
  赤朱寫字血光動,恭弘=叶 恭弘上書來有怨盟。忽見雞鳴知可喜,人警夢覺事通靈。
  馬嘶必有行人至,貓過須防不正人。船上不宜書火字,樓頭亦忌有官刑。
  有時戲在爐中寫,遇火焚燒忽不寧。破器莫教添硯水,定知財散更伶仃。
  筆下偶然蠅嘻至,分明六甲動陰人。在左定生男子兆,右至當為添女人。
  曾見人家輕薄輩,口中含飯問災。直饒目下千般喜。也問刑徒法里尋。
  花下寫來為色慾,女人情意喜相親。花開花落尋災福,刻應之時勿自盲。
  麒麟鳳凰為吉兆,豬羊牛馬是凡形。此際真搜玄妙理,其中然後有分明。
  應驗只須勤記取,災祥議論覺風生。
  花押賦
  夫押字者,人之心印也。古人以結繩為證,今人以押字為名。大凡窮通之理,皆與陰陽相應。先觀五行之衰旺,次察六神之強盛。五行者,立木、卧土、勾金、點火、曲水之象。六神者,青龍、朱雀、�蛇、玄武、勾陳、白虎之形。上大闊方,火乃發用;堅瘦兮,木乃生榮;金要方,水要圓,土要肥而木要正。故曰:炎炎火旺,玉堂拜相;洋洋水秀,金闕朝元;木盛兮,仁全義廣;金旺兮,性急心剛;土薄而離巢破祖,土厚而福祿綿綿。故曰:少木多根根折挫;金少火多,兩窟三窩。金斜而定然子少,木曲而中少財豐。蓋畫長兮,象天居上;土卧厚兮,象地居下。內木停兮,象人在於中央。三才全兮,如身居於大廈;無天有地兮,父早刑;有天無地兮,母早化;有木孤兮,昆弟難倚;天失兮,故基已罷;內實外虛兮,雖才高無成,外實內虛兮,終富厚而顯赫。龍蟠古字,必有將相之權;不正偏斜,定是孤窮之客;�蛇纏體,漂流成里之程;玄武克身,妨妻害子。身之土透天,常違父母之言,而有失史弟之禮。只將正印按五行,仔細推詳,大小吉凶,搜六神而無不驗矣。
  探玄賦
  且夫“天”字者,乃乾健也,君子體之。地字者,乃坤順也,庶人宜之。君子書天,得其理也;庶人書地,亦合宜也。夏木春花,此乃敷榮之日;冬梅秋菊,正是開發之時。一有背違,寧無困頓。日字要看停午月來須問上弦。假如風雨,要逢長旺之時;若是雨霜,莫寫火蒸之候。牡丹芍藥,只是虛花;野杏山桃,皆為結實。森森松柏,終為梁棟之材;鬱郁蓬蒿,不過園籬之物。書來風竹,判以清虛;寫到桑蠶,歸於飽暖。鑼鳴炮響,可言聲勢之家;波滾船行,俱作飄流之士。魚龍上達,犬豕下流。泉石煙霞,自為清貧之士;軒窗檯榭,難言昧之徒。河海江山,所為廣大,澗溪沼,作事卑微。燈燭書在夜間,自我耀彩;月星寫於日午,定是埋光。椒桂芝蘭,豈出常人之口;桑麻禾麥,決非上達之人。黃白青綠紅,許以相逢艷冶;宮商角徵羽,言他會遇知音。劍戟戈矛,終歸武士;琴出筆硯,乃是文人。
  問錢與貧,因見自謙之德;出富乃貴,已萌妄想之心。金玉珍珠,不過守財之輩;榮華顯達,宜尋及第之方。恩情歡愛,既出筆端;淫蕩痴迷,常眠花下。
  酒漿膾炙,哺啜者必常書之;福壽康寧,老大者多應寫此。且如龍蟠虎踞,寧無變化之時;鳳翥鸞翔,終有騰飛之日。體如鷺立,孤貧之士無疑;勢如鴉飛,繞舌之徒可測。驚蛇失道,只尋入穴之謀;舞鶴離巢,自有沖霄之志。急如鵲跳,是子輕浮;緩似鵝行,斯人穩重。如篁翁郁,休言豁達之心;似水飄浮;未免蕭條家道。或若炎炎之火,或如點點之雲,一生喜怒無常,終生成敗不保。風搖嫩竹,早年卓立難成;雨洗桃花,晚歲羈樓無倚。為人瀟洒,乃如千樹之江梅;賦性溫柔,何異數株之岩柳。煙羅系樹,卓立全倚他人;霜恭弘=叶 恭弘離柯,飄零不由乎自己。畫似稜稜之枯木,孤苦伶仃;形如泛泛之浮萍,貧窮漂泊。無異岩之怪石,營生;有如聳拔之奇峰,孤高處世。金繩鐵索,此非岩谷之幽人;玉樹瑤琴,定是邦家之良佐。亂絲纏結,定知公事牽連;利刃交加,即是私家格角。撇如羅帶,除遇陰人;捺似拖鈎,刑傷及已。勾似錦靴,遭逢官貴;畫成橫枕,疾病臨身。切忌橫衝半斷,不保榮身;仍嫌直落中枯,難言高壽。剔成新月,出門便見光輝;點作星飛,守舊寧無晦滯。
  至若揮毫帶煞,秉生死之重權;落紙無成,作奔趨之賤役。起騰騰之秀氣,主有文章;生凜凜之寒光,寧無聲價。半濃半淡,作事多乖;倚東倚西,撐持不暇。字短則沉淪不顯,字長則潦倒無成。拾后拈前,所為險阻;忘前頓后,舉動趄。且如偃仰遇庶人,則成號泣;若是拘攣逢君子,乃是刑囚。君子必定飛騰,庶人必能勤苦。造其理也,即此推之。余向遇異人,曾授玄黃諸篇;今遇異翁,授此賦畢,問之曰:“願得公之名姓。”公不答而去。
  齊景至理論
  天下之妙,無過一理。理既能明,在乎明學。學者窮究,莫難乎性。性既明達,其理昭然。顯蒼頡始制之時,觀跡成象;以之運用,應變隨機。且釋老梵經,王勃佛記,迨今飛輪寶藏之內,既深且寧。非高士莫得而聞。何由睹之?
  其漢高有滎陽之圍,以木生火,終不能滅。有人夢腹上生松,絲懸山下,後為幽州刺史。松為十八公,不十為卒。《春秋》說十四心為德。《國志》雲:口在天上為吳。《晉書》:黃頭小兒為恭。以人負吉為造。八女之解安樂山,兩角女子綠衣裳,端坐太行邀君主,一正之月滅亡,正月也。郭璞雲:永昌有昌之象,其後昌隆。羅,四維也。其偶如此。且人稟陰陽造化,憑五行妙思,一言一語,一動一靜,然後揮毫落楮,點畫勾拔,豈不從於善惡,得之於心,懸之於手。
  心正則筆正,心亂則筆亂;筆正則萬物咸安,筆亂則千災競起。
  由是考之,其來有自。達者以理曉,昧者以字拘,難莫難於立意,貴於言辭。立意須在一門,言詞務在必中。
  余幼親師友,溫故知新,志在進取場屋,為祖宗之光。遂乃屈身假道,每以詩酒自娛。渡江乘興,偶信卜於岩谷,觀溪山之清流,聞禽鳥之好音,殆非人世。忽見一人,道貌古怪,披頭跣足,踞坐磐石之上。余由是坐之於側,良久交談之際,詢余曰:“子非齊景乎?”余驚訝。預知姓名,疑其必異人也。遂答之曰:“然。”異人曰:“混沌既判,蒼頡制字者,余也。自傳書契於天下,天下大定。后登天為東華帝君。今居於此,乃東華洞天。余曾有奇篇,昔付謝石,今當付汝。今子之來。可熟記,速去,不然塵世更矣。”於是拜而受之,退而觀其奧妙,乃《玄黃妙訣》神機解字之文。得其方妙,如谷之應聲,善惡悉見,禍福顯然,定生死於先知,決狐疑於預見。后之學者,幸珍貴之。
  字畫經驗
  敷字:昔者任宰,請拆字,雲此字十日內放筆。果以十日罷任。
  家字:凡人寫此,家宅不寧。“空”字頭,“豕”應在亥月者也。
  荊字:“艹”而刑,不利小人,大宜君子。
  硯字:有一字天出之亂爾,見明之兆。
  典字:曲折多,四七日有典進之兆,貴人必加官進祿,雅宜便,四十日有進納之喜。
  果字:凡事善果披剃,蓋口中無才,又雲進小口。
  馬字:昔有馬雅官寫馬字無點,馬無足不可動。
  來字:“來”帶二人之才,皆未見信,行人未應,三人同來,財午未年發。
  葵字:逢春發生,又占名利逢癸可發。占病不宜,廿日有驚恐之兆。
  但字:如日初升,常人主孤,凡事未如意,十日身坦然。
  謙字:故人嫌,蓋無廉恥,目下有事,多是非。
  亨字:高不高,了不了,須防小人,不足及外孝不祥。
  達字:廿日未達,即日並不須,少喜多憂。
  奇字:占婚奇偶未諧,應十日難,為兄弟事不全。
  俊字:一住一利,交友難為,父兄反覆,文書千連變易,凶。
  常字:占病堂上人災,有異姓異母,上有“堂”字頭,下有“哭”字頭。
  每字:昔曹石遣人相此字,異日必為人母,後果然。
  城字:逢丁戊日,六神動,忌。丁戊日田土不足,進力成功。
  池字:凡事拖延有日,逢地必利,蓋添“蟲”為“蛇”。
  春字:宋高宗寫此字時,秦檜用事,相者雲:“秦頭太重,壓日無光。”檜聞言,召而遣之。
  一字:土字一字王也。
  益字:有吏人書“益”字,廿八日有血光之厄。至期果然。
  田字:有人出此。相言:“直看是王,橫看是王,必為大貴。
  字體詩訣
  天字及二人,作事必有困;一天能庇蓋,初主好安身。地字如多理,從此出他鄉;
  心如蛇口毒,去就盡無妨。人字無凶禍,文書有人來;主人自卓立,凡事保和諧。
  金字得人力,屋下有多財;小人多不足,凡事要安排。木字人未到,初生六害臨;
  未年財運好,切莫要休心。水字可求望,中妨有是非;文書中有救,出入總相宜。
  火字小人相,中人發大財;災憂相見過,日下有人來。土字日下旺,田財盡見之;
  穿心多不足,骨內主分離。東字正好動,凡中早求人;牽連須有事,財祿自交欣。
  西字宜遷改,為事忌惡人;心情雖灑落,百事懶��身。南字穿心重,還教骨肉輕;
  凡事卻有幸,田土不安寧。比字本比和,不宜分彼此;欲休尚未休,問病必見死。
  身字主己事,側伴更添弓;常藉人舉薦,仍欣財祿豐。心字無非大,秋初陰小災;
  小人多不足,夏見必災來。頭來須鄙衰,發可卻近貴;要過子丑前,凡事皆順利。
  病來如何疾,木命最非宜;過了丙丁日,方知定不危。言字如何拆,人來有信音。
  平生多計較,喜吉事應臨。行字問出入,須知未可行;不如姑少待,方免有災驚。
  到字若來推,出入尚顛倒;雖然吉未成,卻於財上好。得來間日下,寧免帶勾陳;
  凡事未分付,行人信不真。開字無分付,營謀尚未安;欲開開不得,進退兩皆難。
  附在問行人,行人猶在路;為事卻無凶,更喜有分付。事字事難了,更又帶勾陳;
  手腳仍多犯,月中方可人。卜字求測事,停筆好推詳;上下俱不足,所為宜不詳。
  望字逢寅日,所謀應可成;主須不正當,卻喜有功名。福字來求測,須防不足來;
  相連禍福迫,一口又興災。祿畫有陰陽
  長中有短,為陽為陰。短中有長,為陰中陽。粗細輕重,以此為例。陽中有陰,則佳,陰中有陽,反凶。壬字頭畫,是陽中有陰;任字頭畫,是陰中有陽。
  水筆不流,流則不佳。戴流珠,名瑛星,小人囚系。取福下至上一三,取禍上至下一三。
  字無祖產,當知有五成;小人生不足,小口有災驚。
  貴字多近貴,六六發田財;出入須無阻,宜防失落災。用字主財用,有事必經州;
  誰識陰人事,性王並姓周。康字未康泰,宜防陰小災;所為多不逮,財祿亦難來。
  寧字占家宅,家和人口增;財於中主發,目下尚伶仃。吉字來占問,反教吉又凶;
  因緣猶未就,作事每無終。宜字事且且,須知在目前;官非便了當,家下亦安然。
  似字眾人事,所為應不成;獨嫌人力短,從眾則堪行。多字宜遷動,死中還得生;
  事成人侈靡,兩日過方明。古字多還吉,難逃刑克災;雖然似喜吉,口舌卻終來。
  洪宜人共活,火命根基別;事還牽制多,應是離祖業。香字忌暗箭,木上是非來;
  十八二十八,好看音信回。清字貴人順,財來蓄積盈;陰人是非事,不凈更多年。
  虛惟頭似虎,未免有虛驚;凡事亦可慮,仍防家不寧。遠字事多達,行人有信音;
  為事既皆遂,喜吉又來臨。同字如難測,商量亦未然;兩旬事方足,尚恐不周員。
  眾字人共事,亦多生是非;所為應不斂,小口有災危。飛字須可喜,反覆亦多非;
  意有飛騰象,求名事即宜。秀字多不實,無事亦孤刑;五五加一歲,還生事不寧。
  風字多無寧,逢秋愈不吉;疾多風癬攻,更防辰戌日。天字已成天,亦多吞噬心;
  事多蒙庇蓋,行主二人臨。元字二十日,所為應有成;平生刑克重,兀兀不安寧。
  秋字秋方吉,小人多是非;須知和氣散,目下不為宜。申字是非長,道理亦有破;
  終然屈不伸,謀事難為禍。甲字利姓黃,求名黃甲宜;只愁田土上,還惹是和非。
  川字如來問,當知有重災;仍防三十日,不足事還來。墟字若問事,虎頭蛇尾驚;
  有人為遮蓋,田土不安寧。辰字如寫成,主有變化象;進退雖兩難,功名卻可望。
  青字事未順,須知不靜多;貴人仍不足,日久始安和。三字多遷改,為事亦無主;
  當知二生三,本申一生二。入如來問測,分字亦安讓;凡事多費解,仍防公擾憂。
  字須有學識,初主似空虛;家下不了事,名因女子中。士為大夫體,未免犯穿心;
  括括是非散,番多吉來臨。
  四季水筆
  春水昏濁,夏水枯固,秋水澄清,冬水凝結。
  水為財,忌居乾、兌、坎。
  了、乙、子、點不為殺,必為貴人。
  畫有陰陽
  長中有短,為陽為陰。短中有長,為陰中陽。粗細輕重,以此為例。陽中有陰,則佳,陰中有陽,反凶。壬字頭畫,是陽中有陰;任字頭畫,是陰中有陽。
  水筆不流,流則不佳。戴流珠,名瑛星,小人囚系。取福下至上一三,取禍上至下一三。
  八卦斷
  乾宮筆法如雞腳,父母初年早見傷;若不早年離侍下,也須報疾及為凶。
  坤宮屬母着榮華,切忌勾陳殺帶斜;一點定分榮祿位,一生富貴定堪誇。
  艮位排來兄弟宮,勾陳位筆性他凶;縱然不克并州破,也主參商吳楚中。
  巽宮帶口子難逢,見子須知有克刑;饒君五個與三個,未免難為一個成。
  震位東方一位間,要他筆正莫凋殘;若逢枯斷須沾疾,腰腳交他不得安。
  離是南方火位居,看他一點定榮枯;若還圓凈榮官祿,燥火炎炎定不愚。
  坎為財帛定卦位,水星筆橫占他方;若見筆尖無大小,根基至老主榮昌。
  兌位西方太白間,只宜正直莫凋殘;若然坑陷並尖缺,妻子驕奢保守難。
  相字心易
  凡寫兩字,只看一字。蓋字多必亂。若謀事之類,亦必移時,方可再看。
  辨字式
  富人字,多穩重,無枯淡。貴人字,多清奇,長畫肥大。貧人之字,多枯淡,無精神。賤人之字,多散亂,帶空亡。百工之字,多桃。商字,多遠邇。男
  子字,多開闊。婦人字,多逼側。余皆濃淡肥瘦,斜正分明之類斷之。
  字畫指迷篇之二
  筆法筌蹄
  凡書字法,有濃淡肥瘦,長短闊狹,反覆順逆,曲直高低,大小軟硬,開合清濁,虛實凹凸,平正斜側,圓滿直牽,明白輕快,穩重挑,勾挽破碎,枯稿尖削,倒亂鶻突,孤交加,肥滿尖瘦,剛健精神,艷冶氣勢,衰弱小巧,軟滿老硬,骨棱草率,開合之分,各有一體,難以盡述。學者變化,知機其神。
  筆畫歌
  筆畫穩重,衣食豐隆。筆畫平直,豐衣足食。筆畫端定,衣祿鐵定。筆畫分明,決定前程。筆畫圓凈,富貴無並。筆畫肥濃,富貴無窮。筆畫潔凈,功名可決。筆畫輕快,諸事通泰。筆畫剛健,力量識見,筆畫精神,必有聲名。筆畫光發,榮顯達。筆畫氣勢,慷慨意志。筆畫寬洪,逞英逞雄。筆畫尖小,其人必了。筆畫如線,有識有見。筆畫似繩,一世平寧。筆畫挑剔,好巧衣食。筆畫烏梅,面相恢恢。筆畫懶淡,兄弟離散。筆畫分,破家必早。筆畫彎曲,好巧百出。筆畫迭盪,一生浮浪。筆畫枯槁,財物虛耗。筆畫糊塗,愚蠢無謀。筆畫粘滯,是非招怪。筆畫大小,有歉有好。筆畫高低,說是說非。筆畫淡泊,瘡痍克剝。筆畫反覆,心常不足。筆畫破碎,家事常退。筆畫倚斜,飄泊生涯。筆畫惡濁,無知無學。筆畫如蛇,常不在宅。筆畫偏側,衣食斷隔。筆似鼓槌,至老寒微。筆勢如針,此人毒心。筆勢勾斜,官事交加。筆勢如勾,害人不休。筆勢散亂,財谷絕斷。筆格常奇,訣以別之。
  奴婢
  恰似霜天一恭弘=叶 恭弘飛,畫如木檐兩頭垂。
  畫輕點重君須記,畫定前趨后擁兒。
  陰人
  陰人下筆意如何,只為多羞膽氣虛。
  起處恰如爭嘴樣,卻來下筆定徐徐。
  隔手
  隔手書來仔細詳,見他紙墨字光芒。
  更看體骨蘇黃格,淡有精神是貴朗。
  視勢
  每遇人寫來,必別是何字。如“天”字,乃是“夫”字及“失”之基址。女人寫妨夫,男子寫有失。
  象人
  凡字必別是何人寫,亦象人而言,如“天”字,秀才問科第,今年尚未,當勉力讀書,來年有名望及第;官員求官亦未,宜勉力政事,主來年得人薦舉受恩;若庶人占之,病未安,用巫方愈;訟者未主費力,必被官劾斷之。
  “天”加直成“未”,再加點成“來”,來力成其“刺”。
  有所喜
  如問財,見金寶偏旁及禾斗之類,決好。
  有所忌
  如問病見土木,及問訟見血井之類,皆凶。
  有所聞
  如問病忌聞悲泣聲,占財不宜破碎聲。
  有所見
  如“立”字見雨下或水聲,則成“泣”字。又如“言”字見“大”成“獄”字,問疾訟皆忌之。
  以時而言
  如“草”、“木”字,春夏則生旺有財,秋冬則衰替多災。風雲氣候之類亦然。
  以卦而斷
  如“震”字,春則得時,冬則無氣,皆以其卦言之。
  以禽獸而斷
  如“牛”字,則為人勞苦,春夏勞苦,秋冬安逸。
  取類而言
  如“樓”字,筆畫多,不可多解,以“樓”取義,乃“重屋”也,重屋拆開,乃千里屍至。問字人必有人死在外,屍至之事。
  以次而言
  如字先寫筆畫,喜則言吉,次則言凶,又次則言半凶半吉,以次加減,亦察人之氣也。
  當添亦添
  且如官員寫“尹”字,乃“君”字首斷,其人必見上位,定不祿而還。以“君”無“口”故也。如書“君”字,乃是“郡”旁,其人當得郡。
  當減亦減
  如“樹”字中有“吉”字,寫得好者,則減去兩邊,只是言吉。
  筆畫長短
  如“吉”字,上作“士”字,終作士人;如作“土”字,乃“口”在下,問病必久。若身命屬木,自身無妨;屋下木土生,不過十日必亡。
  如“常”字,上作“小”字,只是主家內小口災,不為大害;若上草作“小”,如此寫乃是“災”字頭,中乃“門”字,下是“吊”字,主其人大災患臨頭,弔客入門大凶。然亦須仔細,仍觀人之氣色,象人而言。如土人氣色黑,惡其必退;若土命者必死,俱不過十日。
  偏旁侵客
  如“”字乃“家”頭,如“”寫,及是破家宅,無其家必退;如此“山”寫,必興門戶,乃是“山”字形;如“山”有缺筆,乃是懸針之山,必大凶也。
  字畫指迷
  如“人”字,正人作貴相;睡人作疾病;立人傍託人;雙人傍作動人,其人逆多順少;“從”作二人相從,“”作群黨生事;“坐”人作阻隔,“更作閑作人。
  如“申”字,作破田煞,常人不辨破田之說,用“事”、“重”成之義也。
  如“田”字,藏器待時,頭足有所爭,爭而有所私,忌田產不寧。
  如“”字,作橫“山”,取之衣祿漸明矣,又作日間防破。
  如“黃”字,作“艹一”后,方得萌芽;又作“廿一”用,可喜也。又雲:上有一堆草,中有一條梁,撐殺由八郎。
  如“言”字,有謀有信,取之如草之作木,取之心不定也。
  如“心”字,三點連珠,一勾新月,皆清奇之象。或豎心“性”、“情”,作“小”人之狀,近身作“十”字,作穿心六害,取凡百孤獨。
  如“寸”字,亦心也,一寸乃十分,為人有十分之望,謀望有分付也。又作“一十”取之。
  如“辛”字,乃六七日內見,立用於求遠,作“六十一日”,或雲:有辛相成也。
  問婚姻
  凡事寫得相粘者,可成;又字畫直落成雙者,可成。字中間闊而不粘,及直橫成雙者,偏旁長短者不成。
  凡字寫得腳勻齊者,皆“就”字;四齊者,尤“吉”字。上短下長者,日久方成。字乾上有破,父不從;坤宮破,母不從。左邊長者,男家順女家不肯;右邊長者,女家順男家未然。
  官事
  或見文字,或字腳“一”、“丿”、“乙”破碎,斷有杖責。或見“牛”字,有牢獄之憂,土人大失。或木筆開口者,亦有杖責。字划散亂者易了。或有“丿”、“”長者、聳者,亦有杖刑。或見杖竹之類,亦有打兆。
  火命人寫“水”字來問,必有官災。或字有草頭者,說草頭姓,得力之類。
  疾病
  金筆多,心肺痰,臟腑疾,西方金神為祟。木筆多,心氣疾,手足病,木神林壇為祟。水筆多,瀉痢吐嘔之症,水鬼為凶。火筆潮熱,傷寒時行,火鬼為怪。又雲四肢疼,時氣疾病,火筆多者,病不死。土筆多,脾胃兼瘡疾,客雲伏屍鬼,疼痛之疾。土筆多者,病死字。凡有“疾”字、“虎”字頭或兩“口”字者,皆難救。
  六甲
  字凡有“喜”字、“吉”字體者,皆吉。字凡帶白虎筆,難產,子必死。寫得粘者,易產;字畫纖斷者,主有驚險。字有�蛇筆者,主虛驚。字畫直落成雙者,女喜;成單者男喜。
  求謀
  凡事寫得中間闊者,所謀無成。“謀”字寫得相粘者,二十四五前成,蓋有隔字體故也。“求”字來問者,木命人吉,土人不利。
  行人遠信
  如“行”字寫得腳短,二般齊者,人便至。字腳或不齊,行人皆不至。字畫直落點多者,其人必陷身。字畫少者,人便至。乃詳字體格範。
  官貴
  凡事有二數,一點當先者,無阻,事濟。所寫之字相粘伶俐者,貴人順。點多者事不成。
  失物
  凡字有“失”字體,則失物皆難覓。朱雀動,有口舌,日久難尋。金筆多,艮土有破,五金之物宜速尋。土筆多,坎上有破碎之物,在北方古井,或窯邊及坑坎之所,瓦器覆藏,五日見。坤上有一鈎者,乃奴婢偷去,不可取得。兌上不足,乃妻妾為腳帶,金人將去。離上一劃不完者,乃南方火命人將去,見官方,失物仍在。
  問壽
  字畫寫得長向瘦者,壽耐久。如肥壯者,耐老。若短促者,無壽。
  功名
  字有“貴”人頭者,有功名。字體金筆多而端正,及木筆輕而長者,皆貴。
  行人
  “人”字潦倒,未動;寫得“人”字起者,已動;人以“來”字問者,未至,“行”字問者,且待。凡字中有“言”字者,有信至,人未至也。
  反體
  “喜”字來問者,未可言喜,有“舌”字腳。有以“慶”字來問者,未可言慶,有“憂”字腳。“星”字來問者,日在上,星辰不見,問病必凶。
  大凡文人不可寫“武”字,武人不可寫“文”字,陰人不可寫“陽”字,陽人不可寫“陰”字。皆反常故也。
  六神筆法
  “八”青龍木,“ㄨ”朱雀火。“ㄅ”勾陳土。“の”�蛇無定位。白虎金。“厶”玄武水。
  蠶頭燕額是青龍,兩筆交加朱雀凶。
  玄武怕他枯筆斷,勾陳回筆怕乾宮。
  �蛇草筆重重帶,白虎原來坤位逢。
  此是六神真數訣,前將斷語未流通。
  六神主事
  青龍主喜事,白虎主喪災,朱雀主官司,勾陳主留連,�蛇主妖怪,玄武主盜賊。
  六神都靜,萬事咸安。莫交一動之時,家長須憂不測。若非財散,必主刑囚獄訟。
  青龍形式
  “ヘ”、“丿”青龍要停勻,百事皆吉。
  青龍筆動喜還生,謀用營求事事通。
  人口增添財祿厚,主人日下盡亨通。
  朱雀形式
  朱雀臨身文書動,主失財,有口舌,生橫事,忌惹人,有憂驚之事。
  朱雀交加口舌多,令人家內不安和。
  若逢水命方無怪,他命逢時有怨痾。
  勾陳形式
  “勹”勾陳主驚憂之事,遲滯,忌土田官司,是非未決,並惹閑非。
  勾陳逢者事交加,謀事中間事事差。
  田宅官司多澆括,是非門內有喧嘩。
  �蛇形式
  “の”�蛇主憂慮,夢不祥,作事多阻,有喧爭,惹舊愁,宜守靜。
  �蛇遇者主驚虛,家宅逢之盡不寧。
  出入官謀宜慎取,免教仆馬有災形。
  白虎形式
  “幾”白虎主有不祥之兆,產病有孝服,及官鬼,惹口舌,在囚獄。
  白虎逢之災孝來,出門凡事不和諧。
  便防失脫家財損,足疾憂人百事乖。
  玄武形式
  “厶”玄武貴人華蓋,主盜財,亦難尋。
  玄武動時主失脫,家宅流離慎方活。
  要防陰人有災危,又至小人生拮括。
  筆畫犯煞
  土蛇土刀隔伏
  玄黃筆法歌
  丁反
  反旁無一好,十個十重災;
  旁里推詳看,臨機數上排。
  廴走
  走遠字如何,須防失脫多;
  若還來問病,死兆不安和。
  子系
  系絞同絲絆,幹事主留連;
  卻喜財公問,傍看日數言。
  阝卩
  附邑傍邊事,當從左右推;
  兌宮知事定,震位事重為。
  灬二
  四點皆為火,逢寅過於通;
  若還書一畫,百歲盡成空。
  亻彳
  卓立人傍字,謀為倚傍成;
  若還來問病,死去又逢生。
  之辶
  之繞身必動,看其內必凶;
  問病也須忌,其作卻少通。
  弓
  弓伴休乾用,反處日難憑;
  先自無弦了,如何得箭行。
  山冗
  冗下災禍字,占家更問官;
  更推從來用,凶吉就中看。
  人氵
  兩點傍邊字,還知凝滯攢;
  要問端的處,傍取吉凶看。
  呂叩
  雙口相排立,因知慟哭聲;
  各逢於戈日,亦主淚如傾。
  戶屍
  戶下屍不動,休來占病看;
  其餘皆是吉,即斷作平安。
  阝阜
  阜邑傍邊字,當為仔細推;
  兌宮知事息,震位又重為。
  衣禮
  禮字傍邊折,必定見生財;
  疋字如定見,須從人正來。
  月骨
  骨傍人有禍,囚獄一重來;
  門內生荊棘,施設不和諧。
  身自
  自家身傍限,分明身不全;
  有謀難得遂,即日是多煎。
  反定
  定繞自來看,身必有所定;
  吉凶意如何,相裹臨時用。
  山
  山下災祥字,占家宜用官;
  更推從西用,凶吉數中安。
  人欠
  欠字從西體,須知望用難;
  吹噓無首尾,不用滯眉看。
  禾
  禾邊山則刑,春季則為殃;
  夏日宜更改,人中好舉揚。
  耳
  耳畔雖有紀,輕則是虛聲;
  旺事宜重用,取謀合有成。
  五行體格式
  水筆式
  水圓多性巧,濁者定昏迷;
  水泛為不定,己水走必東西。
  火筆式
  丶火重性不常,厶火燥見災殃;
  彡火多攻心腹,乙火輕足衣糧。
  土筆式
  一土重根基好,一土輕離祖居;
  土滯破田宅,土定無虛圖。
  金筆式
  口金方利身主,亻金重性多剛;
  金走為神動,已慷慨及門牆。
  木筆式
  木長性聰明,丨木短定功名。
  川木多才學敏,冫木斜廢支撐。
  時辰斷
  看字先須看時辰,時辰克應不相親;
  時辰若遇生其用,作事何憂不趁心。
  此字中筆一要緊用也。
  起六神卦訣
  甲乙起青龍,丙丁起朱雀,戊日起勾陳,
  己日起�蛇,庚辛起白虎,壬癸起玄武。
  附例:今以甲乙丙丁日附載為式,余仿此。
  六爻五爻四爻三爻二爻初爻
  甲乙日例:玄武白虎�蛇勾陳朱雀青龍
  丙丁日例:青龍玄武白虎�蛇勾陳朱雀
  字畫指迷篇之三
  辨別五行歌
  (一)
  橫畫連勾作上稱;一挑一捺俱為金;
  撇長撇短皆為火;橫直交加土最深;
  有直不斜方是木;學者方明正五行。
  (二)
  一點懸空土迸塵;三直相連化水名;
  孤直無依為冷木;腹中橫短作囊金;
  點邊得撇為炎火;五行變化在其中。
  (三)
  三橫兩短若無鈎,乃是濕木水中流;
  兩點如挑金在水,八字相須火可求;
  空雲獨作寒金斷,好己心鈎比木舟。
  (四)
  無鈎之畫土稍寒,直非端正木休參;
  圍中橫滿無源水,口小金方莫錯談;
  四匡無風全五事,用心辨別莫遲難。
  (五)
  穿心捺撇火陶金,走之平穩水溶溶;
  直中一捺金傷木,踢起無尖不是金;
  數點筆連休作火,奇奇偶偶水源清。
  (六)
  無直無鈎獨有橫,水用土化復何雲;
  點挑撇捺同相聚,共總將來化土音;
  四點不連金化火。孤行一筆五行同。
  辨別六神歌
  蠶頭燕額是青龍,失短交加朱雀神,
  彎弓斜月勾陳象,�蛇長曲勢如行,
  尾尖口闊為白虎,體態方尖玄武行,
  此即六神真妙訣,斷事詳占要認真。
  五行並歌式
  木瘦金方水主肥,土形敦厚背如龜,
  上尖下闊名為火,字像人形一樣推。
  木式
  丨:有直不斜方是木,即此是也。凡字有木,不偏不倚,始為木。若無依靠上下左右者,此系冷木。故雲:“直無倚為冷木。”另作別看。
  三:此乃濕木也。歌曰:“三橫兩短又無鈎,乃為濕木水中流。”此土化水也。如“聿”字下三橫,“春”字上三橫,皆為濕木。凡有鈎之橫,及三橫不分短長者,皆非木也。
  乙:此舟船木也,象如勾陳屬土。邵子云:“好把心鈎比木舟。”故借作舟船木用。如佔在水面土行等事,即作舟船木用。如占別用,論勾陳,仍作土看。
  在占者臨時變化,切不可執一而論也。
  メ:此木被金傷也。一樣屬金,故雲:“直中一捺金傷木”。凡佔得此木,為用傷者,皆主不得其力也。
  干支辨
  直長為甲亦為寅,細短勻為乙木身。
  孤直心鈎兼濕木,干支無位不須論。
  �:假如“車”字,中央一直,徹上徹下,強健無損,則屬陽,所以為甲木寅木,余皆仿此。
  幸:如“幸”字,上一直下一直,皆短弱,屬陰。所以作乙卯木論也。凡一直細弱,木健即長如“車”之直,亦作乙卯木看。其心鈎舟船木,並三橫兩短木,一概不在干支論。因其不正故也。
  火式
  丿:撇長撇短皆為火,此式是也。
  ソ:點邊得撇為炎火,此即是也。要一點緊緊相連,始合式。如不聯屬點,仍屬火,非炎火看也。
  八:八字相須火可求,此余火也。如“八”字,捺長則一撇為火,一捺另作金看。
  灬:四點不連真化火,此真火也。如四點牽連不斷,則屬水,非火論也。
  干支辨
  撇長丙巳短為丁,午火同居短撇中。
  八字�蛇兼四點,天干不合地支沖。
  廬:假如“廬”字撇長,則取為丙火巳火用。丙巳屬陽,故用撇長者當之。余仿此。
  �模喝紜�摹保ù櫻┳鄭�撇多皆短,則取為丁火午火用,丁午屬陰,故用短弱者當之。邵子之作,皆有深理存焉。余仿此。如“八”字、“四點”,皆火之餘,俱不入干支論。
  土式
  フ:此“橫畫連勾作土稱”是也。如用畫無勾,直無撇捺相輔,此為寒土化水用,故無直無勾獨有橫。土寒化水,復何雲也。如“二”字、“且”字、“竺”字之類也。如“血”字、“土”字,與直相連,仍作“土”看。
  十:歌雲:“橫直交加土最深”。即此是也。凡橫畫有一直在內為木,非深厚之土,不能培木,所以雲“土最深”也。余仿此。
  丶:歌雲:“一點懸空土進塵。”此乃沙塵土也。凡“求”字、“戈”字,未后一點,皆是。如“文”字、“童”字,當頭一點屬水,不在此論。“涼”字、“減”字,起頭一點屬水,不在此論。
  一:此無勾之畫,為寒土。解見前。
  冫八:此點挑捺同相聚,其總將來化土音,作土看。
  干支辨
  橫中有直戊居中,畫短橫輕作己身。
  未點勾陳皆丑未,長而粗者戊辰同。
  ��:假如“聿”字之類,第二畫長,未后一畫長,余畫皆短,明長者為陽土用,短者為陰土用,必取橫中有直者為��。如無直者,及無依輔者,另看輕細,雖長亦作陰土。
  求:假如“求字之點,可用己土丑未用,其挑撇點捺,同柏聚無名之土,不入於干支之論也。
  金式
  √:歌雲:“一挑一捺俱為金。”即此是也。挑起定要有鋒尖,始為金。如踢起無尖,又非金看也。
  ヘ:捺要下垂始為金。如走之平平,又變水看矣,學者辨之,不可不明。
  口:“口小金方”。即此是也。如“因”字、“國”字、“匡”字,四匡大者皆非。
  目:歌曰:“腹中橫短是囊金”。假如“目”字中兩橫短,而作囊內之金看;如兩橫長滿者,乃國中橫滿無水,又不作“金”用也。如“目”中用兩點非橫者,亦是水非金也。余仿此。
  氵:此兩點加挑,金在水,雲金乃水中之金也。
  幾:此空雲獨作寒金斷,乃寒金也。
  ㄨ:穿心撇捺火陶金,此金在火中也。
  干支辨:
  口字為庚亦作申,挑從酉用捺從辛;
  空頭頑鈍囊金炒,不在干支數內尋。
  喜:假如“意”字,上下兩口皆屬陽,取其方正故也,俱為庚金申令用。
  扒:假如“扒”字,挑才一挑,取為酉用;八字一捺,取為辛用,因其偏隘,故作陰金用。余仿此。
  水式
  此“一點當頭作水稱”乃雨露水也。歌出邵子舊本。又雲:“有點筆清皆作水”,雲有點屬水也。又“一點懸空土迸塵”,點在未后一點化水,解見前。四點相連,又化作火,亦見於前解也。
  川:此三直相連化水,取“川”字之義也。
  曰:此字中央一滿畫,乃無源之水也。如畫短不滿者,不是水,另作另看。
  辶:此走之平穩,水溶溶。捺之下垂,故作水看也。
  灬:此數點相連,野水也。即四點,筆跡不斷,亦作水看。
  一:此土寒化水也。凡有依附者即非,仍作土看也。
  干支辨
  點在當頭作癸稱,腹中為子要分明;
  點足為人腰在亥,余皆野水不同群。
  文:假如“文”字一點,即為癸水,癸水乃雨露之源,因其在上故也。余仿此。
  月:假如“月”字,腹中之點即為子水,因其在內故也。凡“勺”字、“目”字、“等”字皆同用。余仿此。
  景:如“景”字,中央一點,乃亥水;下二點為壬水。故點足為壬,腰作亥,取江河在下義也。余仿此。
  拆字雜編篇之一
  五行全備
  一點一畫五行全,試看首尾秘為占。
  點畫若無疵筆露,功名發達享高年。
  如一點端正無破綻,鴉嘴等形,則是五行全,如不合式,仍屬水,亦五行全。此象乃庖羲氏畫卦之初,混元一氣之數也。
  此太極未分時,亦五行全大之象也。
  口:歌曰:“四匡無風全五行”,是亦五行全也。如“出”字、“園”字之類,四匡緊緊不透風,乃是。如筆稀者,不是。口小者屬金,亦不是。此地之象
  也。
  六神形式
  青龍:丿ヘ
  蠶頭燕額是青龍。凡撇捺長而有頭角之樣,即作青龍。如撇短,則不足。如成青龍之式,不拘撇捺,皆化木。如無須角,雖長亦非青龍。
  朱雀:ㄨ
  尖短交加朱雀神。撇短而有尖嘴之形則為朱雀,主文書事,原屬火,無化。
  �蛇:乙乞
  �蛇長,曲勢如行,皆化火看,亦主文書及驚怪等。
  勾陳:ㄅ
  彎弓斜月色陳象。凡帶長者是也。屬土無化,主羈滯。
  白虎:兄幾主
  尾塵口闊方為虎。口不開者非虎也。化作金用,主疾病,凶兆也。
  玄武:厶么雲
  體態方尖玄武形。化木,主盜賊事,又主波浪險阻等事。
  八卦辨
  口形為兌捺為乾,三畫無傷乾亦然。
  三點同來方是坎,撇如雙見作離占。
  土山居上名為艮,居下為坤不必言。
  蛇形孤撇皆從巽,雲首龍頭震佔先。
  詳明八卦知凶吉,學者參求理自全。
  貴神:中、上、貝、日、月、大、人。
  喜神:士、口、言、鳥。
  福神:不、田。(凡子孫動者,亦作福星看。)
  文星:二、ㄨ、曰、子。
  印星:Е、口、囗、子。
  馬星:フ、灬、辶、走。
  祿神:
  甲祿在寅,乙祿在卯,丙戊祿在巳,丁己祿在午,庚祿在申,辛祿在酉,壬祿在亥,癸祿在子。(俱以占者辛庚本命,於求之筆畫為準。如甲命人,即以字中長直為祿。余仿此)。
  會神:田、曰、雲、禺。
  生神:一、丶、元、甲、子、初。(蓋一者,數之始;元者,洪蒙之初;甲子者,乃干支之首。蓋皆為生神之用也。)
  亡神:十、千、百、萬、貞、亥、癸。(十、千、百、萬皆數之終;貞乃元之盡;亥、癸是干支之末。故為亡神。)
  家神:宀、乇、火(灶神以四點同)、土(土者奧神是也)、堂(堂者,香火神是也)、水(水者,井神等,三點亦同用)。
  官符:宀、付、。
  文書:二、、丿、乙、朱雀、�蛇皆是。
  災煞(即病符):
  巛、宀、火、廣、丙、矢。(字中見“舊”、“太歲”亦為病符星。)
  天狗煞
  字中見太歲,前年干支是也。(如子午見戌,甲年見子,皆是。)
  科名星:
  未、斗(以本人年甲所屬是科名。如甲乙以一直,丙人以一撇,皆科名也。余仿此。)
  喪門:
  白、氏、兄。
  空亡:
  即六甲空亡,“甲子旬中空戌亥”之類是也。(假如甲子旬中空占,即以腰間一點為亥空,以長畫為戌空。余皆仿此。)
  宜神:
  子為財之宜神,鬼為父之宜神,兄為子之宜神,財為鬼之宜神,父為兄之宜神是也。
  忌神:
  子為鬼之忌神,鬼為兄之忌神,兄為財之忌神,財為父之忌神,父為子之忌神是也。
  主神:
  眼前小事日干尋,代友占親看納音;
  疾病官非祥本命,字中末筆主終身。
  (假如占眼前出行、求財等事,俱以日干生克字中筆畫為主。如替人問事,以本日納音為主。如疾病官非,又以本人年干為主。如占自己終身,俱以末后一筆為主。看生克衰旺而詳占之。)
  用神:
  官鬼父母才兄子,據事參詳要仔細;
  認定一筆作用神,此為相字真消息。
  (假如占功名用官鬼,占生意用財爻,據事而取用神,只以一筆為主,詳其旺相休囚,以定吉凶。)
  七言作用歌
  用神加直五行真,謀望營為百事成;
  疾病官非兼口舌,縱逢凶處不成凶。
  (此金木水火土真字皆宜用,乃五行真也,諸事皆利。)
  年午所屬是科名,未頭皆為首占星;
  有此求名皆遂意,如無考試定成空。
  (凡占科名,必要科名入數,再兼官鬼文書動而旺相,功名可成。如無科名莫許。)
  求名之數祿神臨,始斷今科考事興;
  若遇科名同在數,自然高薦遂平生。
  (祿神即甲祿在甲……是也。)
  有田有日會神興,見客逢人不必尋;
  馬星原是彎弓腳,四點原來用亦同。
  (凡謁貴、尋人、俱要會神;行人,俱要馬星妙。)
  土頭口體喜神俱,嫁娶婚姻百事宜;
  只怕重重見火土,許多克伐反非奇。
  (“土”屬土,怕木;“口”屬金,怕火。所以見木、土反非吉也。)
  筆清墨秀琢磨深,方正無偏必縉神;
  疾走龍蛇心志遠,行藏慷慨立三公。
  又:字兼骨格有精神,窗下功夫用得深;
  筆跡豐肥金見火,詩書隊里久陶�F。
  又:金木重重見貴神,筆揮清楚主聰明;
  聳直一行沖寶蓋,富貴榮華日日新。
  又:方圓端正筆無塵,年入登科入翰林;
  只恐弱木逢金克,纏身疾病不明萌。
  又:木形之字有精神,可雲發達耀門庭;
  火多年少心多燥,水盛為人智必清。
  又:一直居中勇更明,少年黽勉得功名;
  未筆再逢金土厚,當官享祿更廉明。
  又:筆端勢小事無成,粗俗須知業不精;
  起頭落筆如鶯嘴,心裏奸謀刻薄人。
  又:土形之字活而圓,用神清楚是英賢;
  筆底到頭無間斷,一家榮耀有餘錢。
  又:字貶無神筆更聯,公門吏卒度余年。
  勉強操觚無實學,欺人長者被人嫌。
  又:戰兢惕厲若臨淵,靜里修持反有年;
  寫筆果然無俗氣,終須榜上有名填。
  又:日月當頭筆跡強,精神骨格字無傷;
  國家樑柱何消息,更有奇衷佐聖疆。
  又:衣食身傍黑帶濃,最嫌軟弱與無神;
  字中人口如枯暗,莫待長年主惡終。
  又:下筆頭高志必雄,落頭不是正經人;
  尖頭禿筆人無智,老死衙門不得名。
  又:一字忙忙寫未全,有頭無尾不須言;
  作事率然多失錯,琢磨早失在當年。
  又:寧無骨格少精神,一生多耗病沉沉;
  問名帶草索連就,滿腹文章亦落空。
  又:草寫香花定主貧,弱軟乾枯又苦辛;
  於中若是為官客,幾日新鮮一量傾。
  比例歌
  (一)
  斗日來占事不差,無心書鬼狀元家。
  功名第二推為政,舜字登科作探花。
  (二)
  辰時執筆若書才,大振聲名事必來。
  正午書言真是許,水旁寫半見泮開。
  (三)
  逢三書八事能成,照例推之理便通。
  申車不亂推聯捷,數逢三一始為真。
  (四)
  二人同到讀書余,一定其間事有徐。
  間失執金知是鐵,始為一舉反三隅。
  此例之類,不過詳其理也,暫錄四首,為後學之門,作仿此。
  西江月
  要見卦爻衰旺,端詳其內章圖,欲知事物識天機,細把《玄黃》篇記。
  臨占觀形察物,叶音即義斷之。若逢王者世為奇,君免猜疑直示。
  拆字雜編篇之二
  易理玄微
  昔李淳風見赤黑二馬入河,人問二馬何先起。有人演得離卦雲:“離為火,火赤色,赤色先起。”李曰:“火未然,煙先發,黑馬先起。”果然。
  斷扇占
  昔有一婦,其夫久客不歸,因請李淳風先生求斷易數。適值他出,問其子。其子見婦手中攜一扇,其扇面忽然落地,因斷曰:“骨肉分離,不得相見矣。”
  婦泣而歸,恰路遇李淳風先生,婦訴其故,李斷曰:“穿衣見父,脫衣見夫。不妨,爾夫今日必到。”將晚果然至家。可見各解不同,其斷精微若此。
  買香占
  酉年八月二十五日午時,有楊客賣香。康節曰:“此香非沉。”客曰:“此香真不可及。”康節曰:“火中有木,水澤之木,非沉香也。恐是六陰之木,用湯煎煮之。”客怒而去。半月後,有賓朋至,雲是清尾人,家做道場,沉香偽而不香,康節曰:“香是何人帶來?但問其故,我已知之矣。”伯溫令人去問,果是楊客。
  康節曰:“前日到門首,因觀之。未問之前先失手,其香墜地。故取年月日時占之,得睽之噬嗑。睽下卦屬兌,兌為澤;噬嗑下卦屬震,震為木,乃水澤之木,即非沉香。睽卦上互得坎,坎為水;下互得離,離為火。上有水即湯。噬嗑卦上互見坎,坎為水;下互見艮,艮為山,中有水,亦象之象。此乃水澤久損污濕之木,以湯煮之。此理可曉。從此大小事,不可不較其時也。”
  古人相字
  昔謝石以折字名天下。宋高宗私行遇石,以杖於土上畫一“一”字,令相之。石思之曰:“土上加一畫,成‘王’字,必非庶人。”疑信之間,帝又畫一“問”字,令相之。為田土所梗,兩傍俱斜側飄飛,石尤驚曰:“左看是‘君’字,右看是‘君’字,必是主上!”遂下拜。上曰:“毋多言。”石俯伏謝恩。帝因召官之。次日,召見偏殿,書一“春”字,命相。石奏曰:“秦頭太重,壓日無光。”上默然。時秦檜弄權,適忤檜,竟貶之邊地。途中遇一女子,雲能拆字。石怪曰:“世間復有如我拆之者乎?”遂書“謝”字,令相之。女曰:“不過一術士耳。”石曰:“何故?”女曰:“是寸言中立身爾。”石又書一“皮”字,令相。女曰:“石逢皮即破矣。”蓋押石之卒即“皮”姓也。石大驚服。石曰:“吾亦能相字,汝可畫字,吾相之。”女曰:“吾在此即字也,請相。”石曰:“人傍山立即‘仙’字,汝殆仙乎?”女笑而忽失。蓋世有妙術,術有妙理,在人心耳。然數定固莫能逃也。石意不返。
  張乘槎善相字。浙江舊有“拱北樓”,王參政蒞浙,改為“來道樓”。初揭扁,命槎相之。槎曰:“殃矣,尚何占哉?”是晚訃音果至。異日叩之故。槎曰:“未字之形,山者,墓所也;於二者,冢上樹也;豆者,祭器也。其兆如此,忌非死乎?”
  劉嘗心有所欲占,延槎而不言其事,但令射之,以驗其術。槎曰:“書一字,方可占。”適有小學生在旁習字,正寫《千字文》至“德建名立”一句。劉就指“德”字令占之。槎曰:“子欲占行人耳。”劉曰:“然,何時當至?”槎曰:“自今十四日必來。”劉曰:“恐事不了不肯來。”槎曰:“一心要行。”悉如所佔。劉問故,槎曰:“‘德’字雙立人,乃行人也。故知占行。有十四字頭,故雲十四日。其下又有一‘心’字形,故雲一心要行也。”
  裴晉公征吳元濟,掘地得一石,有字雲:“雞未肥,酒未熟。”相字者解曰:“‘雞’未肥,無肉也,為‘己’;‘酒’未熟,無水也,酒去水為‘酉’。
  破賊在己酉。”果然。
  唐僖宗改為廣明元年。相字者曰:“昔有一人自崖下出來,姓黃氏,左足踏日,右足踏月,自此天下被擾也。”是年黃巢在長安作亂,天下不安。
  宋太宗改元“太平興國”。相字者曰:“‘太平’二字,乃一人六十壽也。”太宗果享年六十而崩。
  周尚干年終將換桃符,制十數聯,皆不愜意。周梅坡扶箕降紫姑仙,得兩句雲:“門無公事往來少,家有陰功子孫多。”甚喜。大書於門。相字者曰:“每句用上三字,其兆不祥。”上句雲‘門無公’,是年尚干卒於官,乃父致政亦卒,乃兄卒。俱無子。“門無公”、“家有陰”兆於先矣。
  斷富貴貧賤要訣
  凡字寫得健壯,其人必發大財,有田土好產。二畫一點者,多貴為官食祿,不然,亦近貴。“才”字中或多了一畫,一丿、一亦主橫發財祿,多遇異貴,得成名利。或少了一畫,一丿、一,其人破落棄祖,自立成敗。
  如“名”、“目”字,寫得如法,正當無缺折者,其人有名分。
  筆多清貴虛名。上筆多,富而貴。字中有畫,當短而長,其人慷慨,會使錢近貴。字畫直長而短,其人鄙吝,一錢不使。
  字有懸針或直落尖,皆刑六親,傷害妻子。橫畫兩頭尖者傷妻。直落兩頭尖者傷子。字捩畫少者孤,捩畫不沾者亦孤,為僧或九流。如見十字兩頭尖者,穿心亦害刑妻子兄弟,骨肉皆空。
  字中點多者,主人淫濫漂蕩,貪花好色,居止不定。十字下面腳不失者,晚得子力。如見上一畫重者,平頭殺,亦難為六親;輕者,初年不足,中末如意。
  或點重者,為商旅發財,離鄉失井,出外卓立。
  若水命、金命,見點畫輕者,或早難有水災;捩者,無安身之處,作事成敗,主惡死不善終。
  直落多者,聰明機巧,為手藝之人。白手求財。
  畫多者必有心脅脾胃之疾,木多有心氣之疾,晚年見之。
  寫“口”字,或四周有口開者,有口舌,旬日見之,或破財不足。“發”字頭見者,未主發財。
  一字分作三截,上中下三主斷之。
  “士”頭“文”腳,主有文學。
  金筆靈或見於干戈字腳者,必是用武之士。
  凡婦人寫來字,畫不正者,必是偏室;或帶三點,必有動意,如“三之類。
  凡寫字之人,偶然出了筆頭,此事破而無成。或近火旁寫字,必心下不寧。或寫字用破器添硯水,家破人亡。或寫字時,犬來左右吠,不吉。或取紙來寫,破碎者,主有口舌。或寫字時貓叫,此人有添丁之喜。或扇上寫來問,夏吉,冬不吉。如本命屬金,金筆多者貴,土筆多者富。五行生克亦然,余仿此。
  拆字雜編篇之三
  五行四時旺相休囚例
  春夏秋冬四季之未
  旺木火金水土
  相火土水木金
  休水木土金火
  囚土金木火水
  五行相生地支
  木生在亥,火生在寅,金生在巳,水土長生居申。
  天干地支所屬五行
  甲乙寅卯木,丙丁巳午屬火,戊己辰戌丑未屬土,庚申辛酉金,壬癸亥子屬水。
  論八卦性情
  乾,健也;坤,順也;震,起也;艮,止也;坎,陷也;離,麗也;兌,說也。巽,入也。
  八卦取象
  乾為天,坤為地,震為雷,巽為風,坎為水,離為火,艮為山,兌為澤。
  六十甲子歌
  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爐中火,戊辰己巳大林木,庚午辛未路傍土,
  壬申癸酉劍鋒金,甲戌乙亥山頭火,丙子丁丑澗下水,戊寅己卯城頭火,
  庚辰辛巳白臘金,壬午癸未楊柳木,甲申乙酉井泉水,丙戌丁亥屋上土,
  戊子己丑霹靂火,庚寅辛卯松柏木,壬辰癸巳長流水,甲午乙未沙中金,
  丙申丁酉山下火,戊戌己亥平地木,庚子辛丑壁上土,壬寅癸卯金傳金,
  甲辰乙巳覆燈火,丙午丁未天河水,戊申己酉大驛土,庚戌辛亥釵釧金,
  壬子癸丑桑柘木,甲寅乙卯大溪水,丙辰丁巳沙中土,戊午己未天上火,
  庚申辛酉石榴木,壬戌癸亥大海水。
  六十四卦次序
  乾坤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兮履泰否。
  同人大有謙豫隨,蠱臨觀兮噬嗑賁。
  剝復無妄大畜頤,大過坎離三十備。
  咸恆屯兮及大壯,晉與明夷家人睽。
  蹇解損益���ポ停�升困井革鼎震繼。
  艮漸歸妹豐旅巽,兌渙節兮中孚至。
  小過既濟兼未濟,是為下經三十四。
  《繫辭》八卦類象歌
  乾為君兮首與馬,卦屬老陽體至剛。
  坎雖為耳又為豕,艮為手狗男之詳。
  震卦但為龍與足,三卦皆名曰少陽。
  陽剛終極資陰濟,造化因知不易量。
  坤為臣兮腹與牛,卦屬老陰體至柔。
  離雖為目又為雉,兌為口羊女之流。
  巽卦但為雞與股,少陰三卦皆相眸。
  陰柔終極資陽濟,萬象搜羅靡不同。
  八反格
  問喜何曾喜,問憂未必憂,
  問樂何曾樂,問愁何曾愁,
  問死何曾死(心懷死必活),
  問生不曾生,問官官不諧,
  見財財不成。
  四言獨步
  看字之法,毫不可差,下筆是我,其餘是他。子孫父母,官鬼妻財,
  兄弟之類,次敘安排。詳佔一事,先看用神,或強或弱,詳斷吉凶。
  用神健旺,事所必宜;用神衰弱,必失其機。字無用神,始推未筆。
  木筆參差,諸事不立。土頭中貝,日月大人。字中有豫,便是貴人。
  貴人在爻,禍事必消,逢險可救,財利必招。左右有人,功名可許;
  筆法軒昂,上人薦舉。求財取債,金忌多火;再逢夏月,本利消磨。
  五行俱全,人事宜然。用神清楚,妙不可言。相爭詞訟,字詳結尾,
  兩筆分明,勝負立剖;字可平分,訟不成凶;人居圈內,縲紲之中。
  青龍在數,求謀不誤;若無水來,反為無助。玄武自來,水上生財,
  白虎同至,惹禍招災。朱雀臨頭,文書已動,事在公門,不與人共。
  未勾疊疊,口舌重重;若無救助,畢竟成凶。水冷金寒,親戚無緣;
  求謀未遂,作事遷延。五行正旺,財利可求;吉神相助,成事無憂。
  土內埋金,功名未遂;或者水多,前行可貴。人病在床,木被金傷;
  六神不動,畢竟無妨。字不出頭,蹭蹬乖蹇;五行有效,漸漸可展。
  字無勾踢,人必平安;凶神亂動,好處成難。未后一筆,一身之原,
  如無破綻,福壽綿綿。一字聯絡,骨肉同門,孤懸一點,遊子飄蓬。
  金得爐錘,方成器皿。木無金制,可曰愚農。木從土出,受人培植。
  水中浮木,波浪成風。落筆小心,做事斟酌;小心太過,為人刻薄。
  寫來粗草,放蕩之人。筆端熟溜,書記�蜆ぁW址�龍蛇,仕途已佳;
  秀而不俗,文章自廣。風流筆法,好逞聰明;寫來透古,腹內不空。
  墨跡滯澀,學問難�F。一筆無停,定是大家。燈前窗下,歲月蹉跎。
  禾麻菽麥,俱已發科。字無倚靠,不利六親;字無筋節,事可讓人。
  直仰兩足,奔波勞碌;擺尾搖頭,心滿意足。字問日期,切勿妄許。
  有丁有日,類可說與。山曰草木,咸不宜冬。星辰日月,乃怕朦朧。
  真正五行,不怕相剋,直如用神,求謀易得。筆法未全,作事多難。
  行人不至,音信杳然。水火多源,木枯無枝,子孫宗派,於此可思。
  終身事業,我即用神。生我者吉,克我者凶。字只兩筆,壽年不一,
  有撇七二,無撇六一。字如三筆,亦各有數,常為十六,雙為念五。
  無勾為變,有勾為常。依此立法,仔細推詳。字不出頭,壽增五歲;
  當頭一點,須減三年。字若無鈎,添九可求;字如無直,壽當增十。
  筆畫過半,須知減點;一點三年,歲數可免,耳畔成三,口頭除四,
  明徹斯傳,始精相字。妙訣無多,功非一日,仔細詳占,萬無一失。
  五言作用歌
  斷事不可泥,變通方是道;細細察根源,始識先賢奧。十人寫一字,字法各不同;
  一字佔十事,情理自然別。六神無變亂,五行有假真;草木看時節,日月察晦明。
  字中有子孫,子孫必不少;詳其盛與衰,便知賢不肖。我克不宜多,多必妻重娶,
  克我一般多,諧諧又可許。青龍值用神,萬事皆無阻;若是無水澤,猶為受用苦。
  白虎值用神,吉事反成凶;官事必受害,疾病重沉沉。用神見朱雀,利於公門中;
  君子功名吉,小人口舌凶。用神見�蛇,俱是文書動;功名眼下宜,富貴如春夢。
  未筆是青龍,萬事不成凶;名利皆如意,行人在路中。未筆是朱雀,公事有着落;
  只恐閨門中,有病無良藥。未筆是勾陳,淹留費苦心;行人音信杳,官訟混如塵。
  未筆是�蛇,遠客即來家;憂疑終不免,官訟苦嗟吁。未筆是白虎,疾病須憂苦;
  獄訟必牽纏,出往多攔阻。未筆是玄武,盜賊須提防;水土行人利,家中六畜康。
  未筆看五行,所用看六神;先定吉凶主,然後字中尋。
  別理論
  字義渾論,辯別之篇須下學;理研變化,至誠之道可前知。字同事不同,不宜此而宜彼;事同字亦同,攸變吉而變凶。設若中也者,天下之大本。問終身與昆仲無緣,信乎哉!人間之最要,欲要之於朋友更切。再如地天為泰,不遇陽間猶是否;雷火為豐,如逢陰極可雲臨。既虛矣,復反而為盈;既危矣,復還而安。時盛必衰,天地不逾其數;治極而亂,聖人能預為防。先則看其筆端,然後察其字義。須知字義古怪,學問宜深;筆走龍蛇,崢嶸已過。龍身草草,非正途顯達之官;豹字昂昂,是執殳荷戈之職。志無心定,是漂蓬下士;斌不亂始,稱文武全才。貝邊月下定歸期;足畔口頭人必促。團團寶蓋,多生富貴之家;濟濟冠裳,定是風雲之客。
  無事生非因北字,有錢不享是亨來。合則婚事難成;力乃功名未妥。以他人問字,男女皆空;書本姓求官,聲名遠播。寫“先”覓物終須失;寫“望”造人定是亡。“馬”字偏斜,惟恐落人之局;“口”頭闊大,定招閑事之非。“青”字有人求作主,事萬全於月;“妙”字一女欲于歸,少亦可出閨門。“天”字相聯,一對良緣先註定;“好”字相屬,百年美眷預生成。“丁”、“寸”之字,皆“才”不足之形;“占”、“吉”之類,皆“告”不成之象。“香”開晨昏揚譽遠,花佔百事一番新。“小”為本之人,“大”是虛名之士。赤子依親,是“每”一例可推;大人蓋小,因“余”仿斯可斷。
  具左一生多享福;空頭半世受孤寒。“東西南北”,欲就其方;“左右中前”,乃擇其地。一人傍立,求名是佐貳之官;一直居中,占身乃正途之士。草木逢春旺,魚龍得水舒。“邊”字走長人未到;“動”旁撇短捨去猶遲。“赤子”、“兒曹”之類,必利見大人;“公祖”、“父師”之稱,則相逢貴人。“子”則立身無寸地;“永”如立志有衣冠。“操”為一品之才;“飲”定大人之食。“之”非出往必求財;“者”不呼虛定六畜。“奇”欲立而不可;“用”非走而不“通”。“口”居中,儼然一顆方印;“元”落後,前程可定魁名。
  體用昂昂,功名之客;性情亟亟,荼苦之儒。“朔邦”還未入朝廊;“田裡”多應在鄉黨。活潑潑鳶魚,是飛騰之象;樂滔滔鳧鳥,為流蕩之徒。川上皆聖賢遊樂之餘;周行是仕宦經田之道。“崔巍”遠人猶在望。“平安”近事不能成。“日”小見天長;“心”粗知膽大。“歸”則歸兮歸是止;“笑”如笑兮笑成悲。“國”字謂何?一口操戈在內;“爾”來何故?五人合夥同居。“火”字乃人在中央;一遇羊頭為盡“美”;“天”字是人居其內;出頭一日始逢“春”。
  以“余”字問,必有;以“有”字問,反無。
  “龍”雖在天在田,看筆跡如何布置;“師”既容民畜眾,察精神始識興衰。蓋載有人,終享阜家福;傘帶全備,定是極品官。有撇斷為兄弟;無點莫問兒孫。“工”欲善其事而成其藝,“何”不見其人而亦可。“女子”並肩生意“好”;“色絲”同處病將亡。犯歲君之名,災殃不小;書童問卜之日,財利可興。
  理中變化深長,此乃規矩方圓之至;字里機關悠遠,須認精粗化造之原。
  六言剖斷歌
  事從天地之義,字乃聖賢之心。靜里功夫細閱,其中奧理無窮。
  圓融莫測其辨,來去無阻其通。筆法先詳衰旺,得意始定吉凶。
  乾枯軟小為衰,清秀堅昂為旺。詳其用神何如,吉凶自然的當。
  壽夭定於筆畫,取其多寡為占。字如十筆以上,一筆管它六年;
  字如十筆以下,一筆定其九歲;若在五筆之間,一筆管十六年;
  筆畫過之十五,兩筆折作一筆;帶草一筆相連,問壽只在目前
  筆跡清而拘束,必然游癢在學。筆端獨而放蕩,功名必無着落。
  寫來筆法圓活,為人處世謙和。筆底停而又寫,為人性慢心多。
  舉筆茫無所措,胸中學問不大。若無寫罷復描,行事可為斟酌。
  富貴出於精神,英雄定於骨格。未后一筆豐隆,到老人稱有德。
  占妻先看其妻,占子先看其子;妻子察其旺衰,據理定其生死。
  父兄官災獄訟,父兄要值空亡。如若父兄在數,父兄反見災殃。
  一切謀望營求,字要察其虛實。有聲無物為虛,有物可見是實。
  書出眼前之物,察其司重司輕。司重斷為有用,司輕大事無成。
  納采于歸等事,更要加意推詳。筆畫計其單雙,字義察其陰陽。
  假如子字求子,須防日建逢女。子日如畫女子,婚姻百事皆訂。
  一字筆畫未全,萬事不必開言。字中若有餘筆,必須用心詳占。
  先用五行工夫,後用增減字理。影響毫髮無差,謬則難尋千里。
  學者變化細推,斷事無不靈應。
  拆字雜編篇之四
  格物章
  物格而後知至,本末須詳;事來必先見誠,始終可斷。細而長者,以一尺為百年,計分而知壽算;方而圓者,以千金比一兩,度輕重以定枯榮。落手銀圈,放蕩終不改;出囊珠石,崢嶸自有時。石土不逢時,謂之無用;木金全失氣,枉勞徒勞。執墨問功名,研究之夕,日見不足;端鼎比身命,近貴之體,一世非輕。腰下佩錐,所求皆遂;道傍恭弘=叶 恭弘核,百事無成。取草問營謀,逢春須茂盛;將銀問財帛,有本恐消磨。素紈無詩,當推結識疏;牙籤託人,畢競不顧我。數珠團圓到底,夫妻兒女皆宜;木魚振作不常,父母兄弟難合。力下行人來得快,筆占遠處有施為。求子息圓者不宜空;占買賣長者終須折。衣衫則包藏骨肉,葬祭之事宜然;絛帶必親執肩軀,牽纏之爭未免。舟車騾馬,用之則行;婢僕雞鳶,呼之便至。金扇之類,收有復展之期;烹調之物,死無再生之理。瓜果問事,破不重圓;棋子求占,散而又聚。盪塵理亂,無�I金篦牙籤;釋罪沉冤,俱是何章刀筆。壺是主人禮,則空而滿,滿而復空;鎮為君子之防匙,則去而來,來而復去。
  文章書籍,非小人用之;筐�_梨耙,豈君子用之。慣執鞭所忻慕焉,富而必可求也;能彈琴復長嘯耳,樂亦在其中乎。娛指懸匏,功名少待;折來垂柳,意興多狂。竹杖籠頭,節義一生無愧怍;木錐鶯嘴,鑽眉萬物有剛強。手不釋正業經書,自知道德修諸己;問不離九流藝術,意在干戈省厥躬。指庭前向日之花,倏忽坐間移影;點檻外敲風之竹,晨昏靜里聞音。君子執笙簧,陶陶其樂,舌鼓終須不免;女人拈針線,刺刺不休,心牽畢竟難觸。出匣圖書行欲方,眼下可分玉石;執來寶劍心從利,手中立剖疑難。羽扇綸巾,須知人自山中去;奇珍異寶,可斷人從海上來。百草可活人,不識者不可妄用;六經能裨世,未精者焉敢施為。指盂中之水,久不耗而則傾;顧冶內之金,須知積而有用。事非容易,一首詞兩下欣逢;學識淵源,幾名話三生有幸。執金學道,借服為聚物之囊;割愛延師,重身如無價之寶。明心受業,既行束上之修;寄柬傳言,莫廢師尊之禮。斯其人也,斯其義也,可以為之。非其重焉,非其道焉,孰輕與爾。
  物理論
  三才始判,八卦攸分,萬物不離於五行,群生皆囿於二氣。羲皇為文字之祖,蒼頡肇書篆之端。鳥跡成章,不過象形會意;雲龍結篆,傳來竹簡添書。秦漢而返,篆隸迭易。鐘王既出,真草各名。其文則見於今,其義猶法千古。人備萬物之一數,物物相通;字泄萬人之寸心,人人各異欲窮吉凶之兆,先格物以致知。且雲天為極大,能望而不能親,畢竟虛空為體。海是最深,可觀而不可測,由來消長有時。移山拔樹莫如風,片紙遮窗可避;變谷遷陵惟是水,尺筒無底難充。小彈大盤,日之遠近不辨;白衣蒼狗,雲之變化非常。雨本滋長禾苗,不及時人皆蹙額;雪能凍壓草木,如適中人喜豐年。月行急疾映於江,莫向水中撈提;星布循環周八極,誰從天上推移?露可比恩,壓�判腥碩轡罰幌妓淥平酰�膏盲隱士方宜。皓皓白秋陽,炎為再逢為亢害;涓涓冬月,寒水重見愈凄涼。頑金不懼洪爐,潦水須當提岸。霧氣空�魍普習�,電光倏忽喻浮生。月下美人來,只恐到頭來成夢;雪中尋客去,猶防中道而歸。白露可以寄思,迅雷聞而必變。履霜為憂慮之漸,當慎始焉;臨淵有戰惕之心,保厥終矣。莫指,閨門之事不宜;霖雨既零,稼穡之家有望。陽春白雪,只屬孤音;流水高山,難逢知己。至於岩岩山石,生民具瞻;滾滾源泉,聖賢所樂。瀑布奔沖難收拾,溪流湍激不平寧。風水所以行舟,水涌風狂舟必破;雨露雖能長物,雨零霜結物遭傷。社稷自有人求,關津誠為客阻。煙霧迷林中有見,江河出峽去無回。桃夭取婦相宜,未利於買僮置畜;楊柳送行可折,尤喜於赴試求名。松柏可問壽年,擬聲名則飄香挺秀;絲羅可結姻好,比人品則倚勢扳援,荷方出水,漸見舒張;梅可調羹,未免酸澀。李有道旁之苦,欖余齒末之甘。筆墨驅使,時日不長;盆盂裝載,團圓不久。綆短汲深求未得,戈長力弱荷難成。屠刀割肉利為官,若問六親多刑損。立刀剖瓜休作事,如佔六甲即生男。無人棺槨必添丁,有印書函終見拆。等則骨貯匣中,縱有出時還須入;算盤則子盈目下,任憑撥亂卻成行。瓦口慮其難全,杯亦防其有缺。席可�孕椋�終歸人下;傘能開口,定出人頭。鈞乃小去大來,樵則任重道遠。素珠團聚,可串而成;蠟燭風流,不能久固。針線若還逢即合,鍬鋤如用必然翻。鑿則損而為利,亦關人事之休咎,猢孫被系,還家終是無期;鸚鵡在囚,受困只因長舌。鵠乃隨人飲啄,縱之仍入樊籠;馬雖無膽馳驅,用之不離勒鎖。鯉失江湖難變化,燕束堂屋轉疑難。訴理伸冤,逢鴉不白;占身問壽,同鶴修齡。萬物紛紜,理則難盡;諸人願欲,志各不同。若執一端以斷人,是猶柱鼓瑟;能反三隅而悟理,方稱活法圓機。心同金鑒懸空,妍媸自別;智若玉川之入海,活潑自如。鬼穀子曰:“人動我靜,人言我聽。”旨哉斯語!胡可忽諸?
  五行六神辨別篇
  先以五行為主,次向字中詳禍福。既將六神作用,方觀筆跡察原因。生克不容情,莫以字音稱獨美。宜忌須着意,休將文義恃能言。勿以吉字言吉,當認吉中多忌煞;漫將凶字言凶,須詳凶處有元神,假如青龍與白虎同行,求功名大得其宜。如庶人得之,反不免相爭之咎。父母與妻子聚面,問赴選難從其志;若遊子占之,又可能思遠之憂。勾陳最忌小金連,惟恐事無間斷;朱雀若逢傍水克,須防禍有牽纏。水在木中流,替人濯垢;木從水中出,脫體猶難。五行全不犯凶神,問自身德建名立;六神動再加吉將,若求官體貴身榮。舊事從新,朱騰雙發動;傾家復創,金土兩重臨。微火�g金,難成器皿;弱金克木,反自損傷。兩濟於人,要看水火會合;營謀於眾,還求土木齊登。金多土多,非土不得;土厚財厚,無火不生。水冷木孤,弟只難靠;金寒土薄,祖業凋零。玄武形青龍得水,連登兩榜;白虎尾朱雀銜金,位劉三公。玄武臨淵,時中之雨化;青龍捧日,闕下之雲騰。水非白而無源,金不秋而失氣。有勾陳難結案頭文,見朱雀想量堂上語。田下土溪,思遠故里;月邊水盛,意在歸湖。玄武居中,出外不宜行陸路;勾陳定位,居官雖在又皇恩。白虎重重,不敢保今年無事;青龍兩兩,定不是今日燕居。字中見母母無憂,筆下從兄兄定在。水土形青龍翹首,何憂不得功名;木金相白虎當頭,畢竟難逃災害。重重金火不逢時,百事徒勞;疊疊青黃非見日,幾番隆替。貴顯招土木,萬福皆隆;方體隱龍蛇,千祥並集。勾陳相合,主唇舌干戈之事;龍虎同行,風雲際會之榮。玄武不過火,陰中不美;�蛇無水渡,郊外生悲。純土自能生官,福從天至;寒金不但無祿,災自幽來。天貴專權,問功名自登黃甲;文書不動,赴場闈定值空亡。
  問子須求子在爻,占妻定要妻入數。筆跡孤寒金帶水,六親一個難招;字形豐滿土生金,百歲百年易盛。看五行之旺相切記,卜詞訟以官鬼為先;定六將之機微須知;占家宅以本命為主。五行俱有,凡謀皆遂;六神不動,萬事咸寧。細玩辭占響影,無差毫髮;密搜奧義規繩,不爽纖微。
  金聲章
  混沌未開。一元含於太極無形之始;乾坤既判,萬物成於文章著見之中。故未有其事,而先有象,可預得其體,而兆其來。所以蒼頡制字,接雲霞蝌斗之文;至聖著書,�袼嬉艘謇碇�用。一字之善,千古流傳;半點之疵,萬年不泯,君子哉非揮毫而莫辨;小人焉一執筆而即知。是以消長盛衰,困極而知變,吉凶禍福,至誠而見神。寫來江漢秋陽,皓皓乎不可尚已;意在螽斯洗羽,繩繩兮與其宜焉。惟存好利喜施,則落筆終須各別;必欲離塵脫俗,而開首自是不同。若夫煙霧雲霞,則聚散去來神變化;風雷日月,其盈虛消息妙裁成。鸚鵡等禽,人皆雲其巧舌;虎豹之類。誰不懼其張威。生息蕃盛者,乃稼穡禾苗;與物浮沉者,是江河湖海。淵中魚躍,水向東流何沮止;天上鳶飛,日從西落四時同。百獸俱胎孕而生,獨報麟祥之喜;諸禽皆飛騰之物,只言鳳德之衰。禽之鳴也噪也,有形小體大之分;獸之利也鈍也,有輕清重濁之辨。香花燈燭,偏宜於朔望之時;鈴鐸鼓鍾,獨可見於晨昏之際。點點滴滴,萬里征衫遊子淚,層層疊疊,九行密線老人心。至於犬豕牛羊,叱之即便去;雞魚鵝鴨,欲用則不生。狐貉羔裘,無濟於夏;紅爐黑炭,偏喜於冬。幽林深圃夜無人,情不誣也;樓閣廳堂時有位,理之必然。琴書劍箱,可斷儒生負腋;戲裘肥馬,當推志士同袍。墨有漸減之虞,筆有久堅之弱。書成筆架,疑上憫山;寫到硯池,寓中悶海。如在其上,秋到一天皆膠月;如在其下,春臨遍地產黃金。揮出琵琶,到底是寫怨之具;描來簫管,終須為耗氣之端。假如雲雨霧,皆時敝日之光,天正陰時原是吉;又若精氣神,本是扶身之主,人來問病反為凶。水急流清,意偕游魚��瑁謊譚勺�渺,心從雲樹茫茫。農家落筆,草盛田禾實不足;商者書篆,絲多交易亂如麻。紫鮫金章,無者不必寫出;蝸名蠅利,有者即便書成。鎖鈴金湯,必任國家之重任;羽毛干戚,是祈海甸以清寧。掛錦揚帆,風順之方必利;舒衾酒帳,雨到之候成歡。禮樂射御書數,如求一藝可執;孝友睦嫻任,定其天事皆宜。草木逢雨時生而旺,要詳春秋氣候;轎馬行際日近而遠,亦揆寒暑光陰。試看畫餅望梅,何止饑渴;鏡花水月,竟是空虛。欲造字相之微,請明章中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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