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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術與五行

梅花易術與五行

 

  梅易,即梅花易數的簡稱,相傳是北宋朝邵雍所創立的一種預測方法。它依據“萬物類象”、“萬物皆數”的原理,由數和象起卦,並綜合《周易》卦爻辭、體用、互變、五行生克等諸因素斷卦。此法靈活變通,應用範圍很廣,影響頗大。

  梅花易數的由來頗具傳奇色彩。傳說邵康節在觀賞梅花時,偶然看見麻諾在梅枝上爭吵,以易理推衍后,預言明日夜晚會有女子前來摘折梅花,被園丁發覺而追逐,女子驚慌跌倒傷到膝蓋;此預測現象果真在隔夜絲毫不差地得到驗證,因此邵康節名聞於當時,大家將這種預測方法取名為“梅花易數”。

  “萬物均依自然之理而成立,又必遵循一定之數。”這正是一種由數知理、由理定數的占驗之數。

  梅花易數除爻辭解釋外,還有吉凶趨勢圖。梅花易數可以產生聲音、方位、時間、地理、天時、人物、顏色、動植物等自然界或人類社會中的一切感知的事物異相,作為預測其發展趨勢的方法。

  梅花易數起卦法

  梅花易數的起卦方式可分為兩大類,一為先天起卦法,即“先得數,再起卦”,如以時間、可數之物等起卦;另一類為後天起卦法,即“先起卦,再得數”,如靜物、動物等起卦。表一為《梅花易數》所列的不同類型的起卦方式。

  (1)先天起卦法

  “先得數,再起卦”的要旨是卦以八除,爻以六除。凡起卦,如數在八之內,則以伏羲八卦次序為準,將數配成先天卦,一為乾,二為兌,三為離,四為震,五為巽,六為坎,七為艮,八為坤;數大於八,則以八或八的整數倍除,以餘數作卦,如被除盡則為坤卦。

  起卦后,如重卦總數不滿六,是幾則幾爻動;大於六則以六或六的整數倍除,以餘數作動爻;如被除盡則是上爻動。取動爻有時還加上起卦時的時辰數。

  “卦以八除”的原因是因為經卦象總共為八,以八除之其餘數,總會小於或等於八,而且具有隨機抽樣的特點:“爻以六除”也是因為每卦有六爻,其道理與“卦以八除”一樣。

  如對31與88兩個数字起卦,則31÷8=3餘7,就以7數起卦,為艮;這是上卦。

  88÷8=10餘8,以8數起卦為坤,這是下卦。這樣便求得山地剝卦。又31與88的合數為119,119÷6=19餘5,這樣剝卦的第五爻取為動爻。

  (2)後天起卦法

  “先起卦,再得數”的方式必須分清各類事物的“象”,並歸之於八經卦。《梅花易數》稱為“八卦萬物類占”。起卦時以事物所屬的象為上卦,�~物所在或所來的方位為下卦。取動爻時多以上下卦的先天八卦數加時辰數,其和除以六即是。

  如壬申日午時,有一少年從南方來。為此起卦。少年為艮,艮為上卦,南方為離,離為下卦,得火山賁。艮卦數為七,離卦數為三,加午時為七,總和為十七,17÷6=2餘5,故以賁卦的五爻為動爻。

  先天起卦法與後天起卦法的共同點在於都是以後天八卦配先天數;區別在於推測時各自依據的要素各有不同。

  用先天起卦的方法推斷吉凶,只以卦象本身來推論,不常使用《周易》卦爻辭。因為“先天”學說認為,成卦之前,易數已先存在。即易的規律存在於《周易》成書之前,是屬文辭之前的易,故不重爻辭,主論卦象。

  用後天起卦方法則用《周易》爻辭兼用卦辭。因為“後天”學說認為《周易》是文辭立後於《周易》,所以爻辭卦辭兼而用之。茲將先、後天起卦方法的異同列表如下(見表二)。

  (3)指掌起卦法

  用指掌圖起卦,並取動爻,方便易行,任何時間、地點均能即刻立卦。

  梅花心易提掌圖

  梅花心易提掌圖為立卦時所用。小指頭上部為天,下為地;無名指上部是澤,下為山。中指上面是火,下為水;食指上部是雷,下為風。以小指上面之天為起點,終至小指下面之地為止,依次往下算就相當於八卦之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見圖一)。

  以指掌立卦的方法與“先天起卦法”一樣。如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占卜。

  先箅年。以小指上面的天當作子,依子、丑、寅、卯的次序逆數,辰是第五,相當於食指下面的風;再算月。由於辰年相當於風,以風之後的水為正月,由水開始,依正月、二月、三月的次序逆數,至十二月為小指上的天;接着算日數。以月份算完后的下一個澤開始算起,澤為一日,逆數至十七日在無名指之上仍為澤(兌卦),如此算完年月曰之數后,所出現的最末一個卦即兌為欲占卜的上卦。

  求下卦需再加時數。亦是以日期算完后的下一個指節開始,澤後為火,火為子時,依次逆數,至申時就相當於火(離卦),此即是下卦。

  這樣所佔之卦為澤火革卦。

  按先天起卦法求,則5(辰年)+12(十二月)+17(十七日)=34,34÷8=4餘2,餘數2對應於兌卦;34+9=43,43÷8=5餘3,餘數3對應於離卦,同樣得到了澤火革卦。

  ②六爻掌圖六爻掌圖為取動爻時所用。用小指、無名指及中指三個指頭推算。小指之上是初爻,無名指上乃是二爻,中指之上是三爻,

  中指下分為四爻,無名指下五爻,小指下是六爻(見圖二)。

  取動爻時以小指上的初爻開始按逆時針方向推算。如前例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起卦,先將小指上的初爻當作子,依子、丑、寅、卯的順序類推,辰就相當於無名指下面。其次,以小指頭下當正月開始,按正月、二月、三月依次類推,至無名指之下即是十二月,也就等於五爻之位置。再以小指之下面當成一日、二日、三日順序往下算去,十七日乃位於中指下的四爻之處,再其次又從無名指之下面以子開始算起,而中正位於小指上之初爻……亦即所求的變爻。

  按“爻以六除”的方法求動爻,則5+12+17+9=43,43÷6=7餘1,也是初爻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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