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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老闆付人為

痛說上班第一年

請老闆付人為

時間:2011-10-09 作者: 編輯:小故事

這是去年暑假的故事,一想起,便念茲在茲,令我終生不忘。那天是星期日,剛上完晚班,我累極了,顧不上換下油漬漬的事情服,連忙倒在床上準備大睡一覺。但牆上的日曆提醒我:脫離學只有三天了。怎麼辦,那兩個多元的學費還沒着落,來這沒日沒夜地幹了一個月,適口袋裡一個子兒也沒有,得想點設施……想來想去,設施只有一個:請老闆預付人為(由於該廠的老例是工程結算后才發人為,那時工程正忙)。

我從床上溜下來,脫下汗漬的衣服,洗了臉,硬着頭皮朝司理室走去。站在司理辦公室燙金的招牌底下,我輕輕地敲了一下門。“進來,”司理頭也沒抬,仍仔細地翻着那一沓厚厚的資料。我怯生生地站在辦公桌前,暗思着可能發生的一切。四五分鐘后,司理炯炯有神的眼光射向我:“有什麼事,說吧。”“老闆,脫離學只有三天了,我想預支點人為。”

“嗯,可以思量,學生以學為主嘛。”這麼簡樸,說到心坎上,我心裏暗自喜悅:有戲了。

“你過來,我找一下工時紀錄。對,是這份。一共32個工時,每個工時25塊,加班費共160元。我算一下,對,總共是960元,是不是?”

“沒錯,老闆。”

“不外,你曾到辦公室打過5個電話,3個遠程,電話費是85.8元,你前天到市裡借了我50塊錢買器械;損壞鋼絲床一個,需賠150元;搬器械時弄壞檯燈一個,椅子4把,共要賠160元;昨天你提前接班,須罰款50元。規章制度你是知道的。這樣一來,你應拿的人為是464.2元……”

老闆的話還沒說完,我大叫起來:“不,不,打遠程電話是經你允許的,是聯繫營業需要;我沒借你的錢,那50塊錢是買質料的;誰人鋼絲床早報廢了;檯燈椅子不是我損壞的;那天是他們叫我摒擋殘料;提前接班是我們私下的事,況且沒發生任何事故……”

職場中不能永遠是非分明

“不能能吧,”老闆發話了,“這裡有紀錄有罰款講述單,另外你應該清晰跟老闆強詞奪理的結果,我從來不跟人煩瑣。這是464.2元,數一下。”老闆轉身出去了。

我的心一下子涼了,只464.2元,還差一大截。但轉念一想,總算弄了點錢,這可是用自己的汗水掙來的第一筆錢。我收起錢,脫離了司理室。

“等等。”我正準備下樓梯,死後又傳來了司理的聲音:

“你為什麼不堅持?為什麼不據理力爭?在這個充滿競爭的社會裡,你為什麼就這樣易如反掌地放棄了你的辯解、你的擁有?要知道,屬於你的一定要堅持,不能容易放棄。放棄了擁有,永遠也幹不成大事。”

“拿着,這是你的人為袋,共960元,把適才的誰人也帶上,我知道你是大學生,但你也應該學習競爭,光能耐勞還不夠,你是我這裏打工最能耐勞的學生,我瀏覽。四百多塊錢算獎金,走吧,念好書。”

我愣在那裡半天,許久才說了一聲:“謝謝。”老闆卻早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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