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說:“神創造了人,神拯救人,最後神還要審判人。”這是神的三大工作——創造、救贖、審判。
復活節的真實意義就是神的救贖工作,神是聖潔的,因為人的犯罪(從亞當、夏娃偷吃禁果開始)虧欠了神的榮耀,人與神關係就此隔絕,從舊約聖經上的記載可以看出,人的不斷悖逆神(上帝),行在罪惡之中不能自拔,按神公義的審判,罪的工價就是死,然而人是神按自己的樣式造的,神對人是有愛的,因此神賜下了他的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人間,就此開始了救贖的工作,因為我們人活在罪惡之中,我們是軟弱的、有限的,我們沒辦法自己清除罪惡、擺脫罪惡與死的權柄,神是愛我們的,體諒我們的軟弱,差遣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了,為我們流出寶血,我們把我們的罪都交給了耶穌基督,並同他在十字架一起死去,就此我們擺脫了罪與死的權柄,得以自由。
所以聖經告訴我們,靠着耶穌基督進到神面前來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耶穌不但死了,而且他復活了,不但復活了,而且長遠活着為我們代求,藉著耶穌基督我們與神有了溝通的紐帶,就像耶穌說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諾不藉著我,沒人能到父那裡去”,復活節就是為記念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而設立的節日,他的真實意義就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