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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風俗,拉祜族的民族婚俗文化特色

中國民間風俗文化

  拉祜西青年男女,一般從十五六歲開始進行社交活動,選擇意中人。男女青年在生產活動中相互接觸,增進了解;又在公開的娛樂活動中密切關係,表白愛慕之情,再轉入單獨幽會決定愛情關係。

  拉祜西居住的村寨,一般都建有寨廟和寨場。夜裡,青年男女常吹着葫蘆笙和口弦(響蔑)在寨廟、寨場附近結夥開展對歌活動,用歌聲試探對方心意,覓尋中意的伴侶。一旦發現其中有相互有意者,大家便會停止對唱,支持那對男女對歌談情,併為其出主意編詞兒表達心聲,暗中開展競賽。有時還有人幫腔代唱,使倆人越唱越有情,最終成為情侶。

  每年春節和火把節來臨時,拉枯西都要開展跳歌活動。特別是過春節時,全寨男女老少在寨場集中跳歌,跳歌時間有的長達十多天。青年男女趁跳歌之機談情說愛,小伙子往往間夾在姑娘中間,與姑娘握手同舞,用耳語挑逗,以手指表達感情。小伙子一旦看中某個姑娘,便一直與她握手共舞,並作出許多愛慕的暗示。在舞曲告終時,伙子會伸手去搶姑娘的頭巾,離開寨場,引姑娘與他單獨幽會。姑娘若對伙子有意,便會相跟而去,找個僻靜的地方傾訴衷腸。若對伙子無意,可追去搶回頭巾,也可不加理睬,事後託人送點禮物給搶頭巾的伙子,再索回頭巾;伙子接到禮物,也應以禮回贈,將包頭巾歸還姑娘。
民間風俗,拉祜族的民族婚俗文化特色
  男女青年經過公開談情和幽會,確定了愛情關係以後,要互贈定情信物。男方父母要及時托媒人帶上米酒、茶恭弘=叶 恭弘、煙草等禮物到女方家求婚。求婚一般都要經三次登門,方能得到答覆。女方父母見媒人一而再,再而三地相求,便收下禮物,表示同意聯姻,並擇日舉行婚禮。

  拉祜西既有從妻居的古俗,也有從夫居的習慣。因此,商定婚期時,都要決定是從妻居還是從夫居。從妻居者,在妻家舉行婚禮,婚宴主要由女方操辦;從夫居者,在夫家舉行婚禮,婚宴主要由男方操辦。舉行婚禮這天,男女雙方都要殺豬置辦酒席,宴請親友。雙方互送半個豬頭,將兩家的豬頭相互重合,表示“骨肉相親,新婚和合”。

  婚宴結束后,新婚夫婦要在男伴女友的陪同下,用竹筒接來清泉水敬獻女方父母,作象徵性的敬飯敬菜;然後又接一筒清水獻給男方父母,也作一次象徵性的敬飯敬菜。敬水、敬飯結束以後,巫師帶新郎新娘到寨廟內敬神,然後才入新房,表示完婚。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人家,若無力舉辦婚宴,男女雙方可相約離寨,在山上同居幾宿,再返回家中,表示二人已結為夫婦。對此,村民亦表示認可,並不歧視。

  解放以後,均按《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手續,昔日的繁瑣禮儀已大大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