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十二生肖 民間習俗 正文

民間風俗魚祭活動,送魚要成雙成對

民俗的價值和意義

  對於居住在舟山的人來說,在動物崇拜中莫過於魚的崇拜了。直到現在,舟山人還把魚作為多子的象徵,甚至作為生育神來崇拜,這是因為魚能大量產子的緣故。在沈家門,現今還流傳着這樣一種習俗:男女青年訂婚,男方要先送兩條即將產子的大黃魚到女方,女方回禮時再把這兩條魚送回來,而且魚頭要朝着男方家,示意女方嫁到男方“百年到老,多子多福,不再回頭”。

  在海島,最具特色的是魚崇拜中的辟邪行為。如送魚要成雙成對。吃魚不可隨意把魚翻轉,這是因為“魚翻”意為“船翻”,還要從魚頭吃到魚尾,示意捕魚有頭有尾,頭尾順利;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漁民們會在船頭畫上各種魚旗,畫中多為海泥鰍和海鰲旗。鰲足能立四極,被譽為是辟邪的神魚。而海泥鰍在傳說中是東海龍王的外甥,為統管魚類的魚皇帝,因此這兩種魚類受到漁民的普遍尊崇。當代的信仰中,舟山還以鯨魚為神。在舟山,漁民稱鯨魚為“烏耕將軍”。舊時,每年夏汛前後,都會有大批鯨魚驅趕海豚,橫渡舟山海峽,致使魚群涌至。於是漁民們敲鑼打鼓,燃放鞭炮,焚香叩拜,並舉行盛大的“魚祭”活動,場面十分火爆壯觀。在舟山的漁民中還有一個魚俗,就是船出外洋,如果遇到大魚,便要想它拋撒米粒,贈給船旗,意為懇求魚神庇護。
民間風俗魚祭活動,送魚要成雙成對
  中國風俗:嵊泗八月十六民族大觀

  八月十六嵊泗各漁島上的人們,以農曆八月十六日為中秋節,此俗源自寧波沿海。

  相傳南宋時,明州(即寧波)有一位叫史浩的人,在朝廷為相。他十分記掛家中父母妻兒,每逢八月十五中秋節,總要從都城臨安(即今杭州)趕回故鄉同親人團聚。不料有一年。史浩在返鄉過中秋的途中,因馬失蹄而受傷,夜宿紹興而不能按時返鄉與親人共度中秋佳節。

  宰相家中因他以前年年都及時趕到過中秋,這次也相信他一定會回家來。所以左等右等,月上中天,玉兔滿輪,仍不見他返回,直等到次日八月十六,才迎來了匆匆趕到的史浩,一家人在月上東山,重設供品祭月,共度佳節。從此,浙東沿海人民都以八月十六當中秋過了。

  嵊泗在南宋時屬明州府,明州漁民來島上捕撈棲息,就把“八月十六當中秋”的節俗也帶到了嵊泗諸島。自古至今,嵊泗漁民十分重視八月十六團圓節,尤其是未婚或以婚青年漁民,總要帶上月餅和補酒等,攜妻兒上岳父母家賀節,以示感激與牽挂之情。岳父母家也要設下豐盛的家宴,款待女婿、女兒和外甥兒女,但不留宿,或是傍晚、或是晚飯後返回,夫家仍要團圓,設酒賞月吃月餅,沿習傳今而不衰此俗。這種以八月十六為中秋節,為團圓節日,團圓是中秋節最主要的民俗信仰,也體現了中國人普遍的生活信念,甚至是人生理想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時節三吳重,圓勻萬里同”。追求團圓,對於終年風濤的東海漁民來說,更是世世代代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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