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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習俗考,小寒食、寒食、大寒食以及清明節的歷史沿襲變遷

了解各地不同的民俗文化

  《掃墓》

  東風春雨至,

  寒食杏花飛。

  祭祖鄉村外,

  思親不欲歸。

  春風春雨春季節,花開花落花滿天。又到一年掃墓時,遍地儘是惆悵人。如今祭祖掃墓,對傳統習俗不了解的人,因為國家清明節放假,往往以為清明節是傳統祭祖習俗,而對寒食節要麼不甚了解,要麼更是清明寒食混為一談。

  其實清明節和寒食節是完全不同的節日,雖然都是古老的燦爛的中華歷史傳統文化的組成部分。然而,清明節屬於反映自然節律變化的二十四節氣之一,屬於農耕節氣;而寒食節則是傳統四大祭日(正月初一春節、冬至百五寒食節、七月十五中元節、十月初一寒衣節)之一,也是民間郊外掃墓上墳最為隆重的第一大祭日。

  除了清明節和寒食節容易混淆外,在民間還有“小寒食”、“大寒食”習俗,並且還有“寒食不燒紙,清明不上墳”的說法,雖然有不少人聽說過,卻不知道其來歷和緣由,以及這些習俗究竟是哪一天也多有不知,下面我們就追本溯源,沿着歷史軌跡,解開歷史迷題。
民間習俗考|小寒食、寒食、大寒食以及清明節的歷史沿襲變遷
  一、寒食節的來歷

  寒食節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是為了紀念晉國大臣介子推(cui)而設立。春秋五霸之一晉文公重耳因“驪姬之亂”在外流亡十九年,介子推始終跟隨左右,歷盡磨難,不離不棄,一直輔佐在身邊,忠心耿耿,甚至“割骨奉君”。晉文公復國后,勵精圖治,時值周室內亂,“未盡行賞”,便出兵勤王,是以“賞從亡者,未至介子推”。

  對此,介子推沒有他人一樣主動請賞,並且不屑與屑小為伍,不食君祿,攜母入綿山隱居,晉文公發覺后入山尋找,為了讓介子推出來,便舉火燒山,沒想到介子推拒之不出,與母同時焚身綿山。晉文公悔恨不已,便下令在介子推忌日(冬至后一百五日)禁火,吃冷食,結合墓祭,以寄哀思,這就是“寒食節”的由來。

  到了漢代,墓祭之風漸盛,於是寒食節祭祖傳播到中原大部分地區;到了三國魏晉時期,更是因為晉代與晉國的“晉”同音同字,因而對晉地習俗掌故特別垂青,於是寒食節禁火寒食祭祖習俗擴展到了全國各地,從此成為全國性的節日。

  二、清明節的來歷

  清明節屬於“二十四節氣”之一。二十四節氣起源於黃河流域,遠在春秋時代,就定出仲春、仲夏、仲秋和仲冬等四個節氣。以後不斷地改進與完善,到秦漢年間,二十四節氣已完全確立。公元前104年,由鄧平等制定的《太初曆》,正式把二十四節氣訂於曆法,明確了二十四節氣的天文位置。因而節氣是以天象為基礎的科學觀測自然變化規律節點。

  其中清明節氣最初指清爽明凈之風,西漢時期的《淮南子•天文訓》中說:“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則清明風至”;《歲時百問》:“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凈,故謂之清明”。清明節在古代只是節氣,因為和寒食節相近,一般在寒食節后一二日,此時正是踏青時節,而且到了唐代法定寒食節放假,一般在四到七天,清明節包含在內,因而人們經常會把寒食清明一起來講,比如唐代詩人白居易的《寒食野望吟》:“烏啼鵲噪昏喬木,清明寒食誰家哭”就是例子。

  三、小寒食的來歷

  小寒食和寒食節的天數有關,關於寒食節禁火,歷史上有不同記載,有三日、五日、七日等以及一個月之說,甚至有一百零五的誤解,該考證筆者另撰文討論,這裏就不贅述。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到了南北朝時期,寒食節已經變成禁火三天,諸如南北朝時宗懍撰著的《荊楚歲時記》有記載:“去冬節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

  因為寒食節禁火三天,日期為冬至后一百四日、五日、六日,正日為冬至一百五日,即“寒食節”,而另外两天也吃冷食,於是就出現了“小寒食”和“大寒食”的說法。關於“大寒食”如今民間部分地區還有遺存,可是查詢歷史資料卻甚少記載。而關於“小寒食”卻非常之多,可以肯定的是,在唐代就已經有了“小寒食”的說法,然而具體哪一天卻值得討論。

  唐代的小寒食日,依據的是杜甫的詩詞《小寒食舟中作》和詩僧皎然的《遙和康錄事李侍御萼,小寒食夜,重集康氏園林》。在杜甫詩詞中有“佳辰強飯食猶寒,隱几蕭條帶�i冠”句,明代文學家王嗣�](1566年-1648年)著述的《杜臆》認為“小寒食,為寒食前一日”,清初學者仇兆鰲(1638年-1717年)持不同見解,依據詩句的意思解釋,認為小寒食是寒食后一日,也就是冬至后一百六日,“次日清明,始有新火,故食猶寒;禁火則酒亦寒,故雲強飲。”

  然而筆者認為,仇兆鰲的解釋略顯牽強,因為唐代寒食節禁火三天,如果最後一天是小寒食,依據是“食猶寒”,那麼前两天寒食和所謂“大寒食”的程度就較難解釋。

  更主要的是,到了宋明時期,延續了唐代的風俗習慣,並且“小寒食”明確是寒食前一天,這有很多詩詞為證。諸如明代藏書家張萱(1558年~1641年)的詩詞《小寒食深青驛留題》有“明朝又是逢寒食,倦客如何未到家”,文學家梅鼎祚(1549年~1615年)的詩詞《小寒食》有“客邊寒食似來朝,遊興今年覺盡消”等,都說明小寒食就是寒食日的前一天,也就是冬至后第一百零四天。

  四、大寒食的說法

  大寒食的說法很少見有歷史資料記載,南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五引北宋呂原明《歲時雜記》說:“清明前二日為寒食節,前後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間以一百四日禁火,謂之私寒食,又謂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掃祭先塋,經月不絕,俗有寒食一月節之諺。”,可見南宋時期大寒食是指寒食前一天,這和明代說前一天是小寒食相悖。

  筆者認為,寒食禁火三天,早在南北朝就成定例,而在三國時期北方曾有寒食一月之俗,直到曹魏才取消,因而大寒食應該是泛指,指的是一個月寒食,不是禁火三天的確指。因而得出推論,如果大寒食不是泛指,而是確指,那麼禁火第一天為小寒食,第二天為寒食,第三天是大寒食。

  另外從語意和禁火吃冷食的程度來講,禁火第一天開始,食物略微顯涼(也就是杜甫詩云“猶寒”),第二天則寒涼,第三天則更涼,因此寒食后一日叫“大寒食”,也比較合理。當然,由於宋代以後沒有大寒食的記載,只是在民間少部分地區有流傳,因而筆者也是推測,尚需進一步考據。

  五、寒食節和清明節的日期變遷

  寒食節在南北朝變為三天,並在唐代以法典形式固定下來后,日期是固定的,即冬至后第一百零五日。清明節為自然節氣,日期最早也是固定的,本來互不干涉。後來因為曆法原因發生改變,並且隨之也帶動了寒食節的改變,我們就來簡單談談曆法。

  古代曆法最早確定的節氣是冬至,因為這一天白天最短黑夜最長,用圭表測量正午日影最長,冬至確定後到下一年冬至為一周期年。確定月則依據月相盈虧為朔望月,每月初一為朔日,十五為望日。確定二十四節氣則依據北斗七星星象轉移制定,始於立春,終於大寒,循環旋轉,斗柄順時針旋轉一圈為一周期,謂之一“歲”,一歲則二十四節氣。

  然而,如何確定朔和節氣歷代不同,原因是依據不同,這牽扯到幾個名詞,那就是平朔、定朔、平氣、定氣,這是曆法推算的基礎。所謂“平朔”,是南北朝以前,曆法家取月的平均日數為29.5日,大月30日,小月29日,大小月相間,用這種方法定出的每月初一日叫“平朔”。

  然而,平朔依據的是平均原理,並非實際觀測,於是太陽和月球黃經相等的時刻不一定在每月的初一,日食有時發生在月終的晦日,有時發生在初二。因而就出現了“定朔”,即以日�p月黃經度相等的時刻定為朔,以這天為朔日,稱定朔,南北朝(宋)何承天首倡,唐初始採用。

  所謂“平氣”,也叫“恆氣”,是推算二十四節氣的方法,就是把一周年按時間平分為二十四等分,從立春開始,每隔15.22天(365¼÷24=15.21875)就一個節氣,因而叫“平氣”,古代用平氣法測定節氣一直延續到明末,因而在明代以前,清明節基本上也是固定的,就是在寒食節后兩日(冬至開始計算,寒食節為第105天,清明節為15.22*7=106.54天)。

  假如太陽運行時均勻的,那麼清明節和寒食節也是固定不變的。然而,由於太陽在黃道上每天運動快慢不勻,所以節氣之間的天數也不一樣,比如冬至前後太陽運動得快些,兩節氣之間只有14天。夏至前後太陽運動得慢些,兩節氣之間達16天。這樣用平氣法定節氣就顯得不太合理,因而需要定氣,所謂“定氣”,就是以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為標準,自春分點起算,黃經每隔15°為一個節氣,這樣比較準確。

  早在隋朝天文學家劉焯就曾提出推算定氣的方法,但一直未被採用,直到清初才被改變。明末德國傳教士湯若望協助徐光啟完成了卷帙浩繁的《崇禎曆書》,其中節氣就是以定氣為基礎,然而未及正式頒行而明已亡。明亡后湯若望獻給清政府並被採納,最初名為《西洋新法曆書》,睿親王多爾袞定名為《時憲歷》,后避乾隆皇帝弘曆諱,改為《時憲書》。

  《時憲歷》用定氣法比較準確地確定了二十四節氣,然而卻帶來一些問題,會出現一月三節氣或一年中可兩閏月等現象,為此湯若望被楊光先彈劾,被判凌遲處斬,后因京師地震,湯若望被赦免,其他5名欽天監官員被殺,“時憲歷”亦遭廢止。結果延續定氣舊曆發現誤差日大,於是在康熙九年(1670年)《時憲歷》適當調整后重新被頒布,一直延續到現在(當然在不斷調整,這是另話)。

  《時憲歷》還有一個和本文有關的問題,那就是由於清明節日期不定,因而有可能是寒食節后一兩日,也有可能和寒食節重合,這對於老百姓來說很難接受或遭到抵觸(畢竟傳統是寒食節祭祖,清明節踏青遊玩時節),於是,在調整時,規定先確定清明節,然後前一天為寒食節,取消了原本冬至后一百五天的算法。這樣,就保留了寒食節和清明節,並且不重合,所謂皆大歡喜。

  六、寒食不燒紙,清明不上墳

  寒食節自古延續禁火,到了清明節由朝廷賜火或傳火,百姓重新舉火,一直延續到宋代。到了宋代,隨着火鐮的普及(火藥早在唐代就已經被發明,然而被正式使用在宋代),成為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用具,於是到了南宋,寒食節禁火三天吃冷食的習俗逐漸式微。

  到了元代,朝廷取消了寒食禁火三天規定;而明代又恢復寒食禁火三天習俗;清代則又取消禁火,因而小寒食和大寒食逐漸消失,惟只有寒食節祭祖掃墓得以保留,不過民間很多地區依然保留寒食吃冷食的習俗。

  然而,到了民國,寒食節卻被清明節逐漸吸收替代。1935年民國政府規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清明節”,也叫做“民族掃墓節”,反而寒食節不放假,從此清明節逐漸成為替代寒食節的民俗節日。到了建國后延續民國規定,依然是清明節掃墓放假,於是城市工作的很多人,逐漸都不甚了解寒食節了。至於小寒食和大寒食,由於年深日久,更是聞所未聞,逐漸消失在歲月長河中。
民間習俗考|小寒食、寒食、大寒食以及清明節的歷史沿襲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