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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民俗 人生婚嫁禮儀的習俗

中國民間風俗文化

婚 嫁

婚嫁是家族延續的重要環節,古人十分重視,禮儀甚繁,有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親6禮。襄樊舊時婚嫁逐漸演化為訂親、擇期、迎親幾個步驟。

訂 親

首先,男方父母請紅爺(媒人)到女家求婚。若女方父母同意,則由紅爺將女方的“八字庚貼”(即寫明女方出生年、月、日、時的柬貼)交付男方。俗稱“拿八字”,也叫“傳庚”。男方父母擇吉日請信任的算命先生將男女二人的八字進行推算,叫做“合八字”。若二人命里相犯相剋,則婚議作罷;若相合相生,則可訂親。整個訂親過程由父母作主,青年男女不得過問。俗諺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襄樊民俗 人生婚嫁禮儀的習俗
擇 期

訂親之後,男女每年給女方送一次禮物,叫“填庚”。到適當時候,男方請紅爺到女方協商迎親日期,女方則提出聘禮規格要求,紅爺往來奔走,雙方同意后即下聘禮,確定迎娶日期,一般訂在黃道吉日,或陰曆雙日子。襄樊人喜愛選擇初八、十八、二十八幾天,叫做“要得發,不離八”。

迎 親

民間也叫“過期”。迎親前一日設宴待客,男方稱“暖郎酒”,女方叫“梳頭酒”。迎娶之日,新郎衣冠齊楚,披紅挂彩,坐轎或騎馬,領着花轎迎親。一路上鞭炮鑼鼓聲不斷。至女家,祭拜女方祖先。新娘戴鳳冠,頂頭蓋,紅襖羅裙,拜別祖先後上花轎,由兄弟或侄輩男丁相送,叫做“發親”。然後,新郎轎(馬)前導,新娘花轎及嫁妝后隨,鑼鼓鞭炮迎至男家。落轎后,由牽親娘子攙扶新娘下轎升堂,和新郎拜天地、拜高堂、入洞房喝交懷酒。當天“鬧房”,客人、表兄弟和伯叔都可參加,謂“三天無大小”。其間大宴賓客,謂“喝喜酒”。凡送禮親友都在宴請之列。娘家送親的必坐首席、上席,吃完酒席當即回家。第三天,新娘的兄弟或侄輩來迎新婚夫婦至娘家,謂“回門”。酒飯後即返回男家,謂“三天不空房”。在整個迎親過程中,還有許多瑣碎的象徵性研究。如洞房床上撒放花生、板栗、紅棗,即“早立子”(棗栗子)和生花胎(交替生兒生女)的吉兆。把新郎新娘的鞋套在一起,象徵二人偕同到老,等等。

建國后

國家頒布《婚姻法》,封建包辦婚姻制度被廢除,舊的婚禮儀式也隨之改變,男女自由戀愛,登記結婚。婚禮多選擇在國家法定或民間傳統節日舉行。50-70年代以簡樸為榮。女方不要彩禮,男方不計嫁妝,步行或騎自行車迎親,禮儀大方樸素。國家公職人員結婚,一般在機關內舉行典禮儀式,以喜糖煙茶待客。民間雖宴請親友,但也較簡樸。80年代,人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某些人家為婚嫁購置高檔傢具、家用電器、以小轎車迎親,並連日大宴賓客,往往使雙方家庭多年積蓄為之一空,也有些青年和家長崇尚節儉,不擺闊氣,不受禮,不請客,讓新婚夫婦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集體婚禮,在熱烈而樸素典禮儀式之後,新婚夫婦共植同心樹,這既象徵愛情天長地久,也為綠化環境作了貢獻,受到社會廣泛的讚揚而逐漸形成新的風氣。

舊時,男子失偶再娶,禮儀與初婚相同,謂“續弦”。女子一般不再嫁,再嫁曰“再醮”,俗稱“再走一家”。再嫁無儀式舉行,男方着人迎至家中即可。建國后寡婦再嫁得到社會肯定和法律保護。

壽 誕

慶祝生辰,俗稱“過生”或“做生”。兒童生日吃長壽麵,穿新衣,長輩贈送玩具、文具或吃食。老人50歲、60歲、70歲生日較為隆重,多由晚輩操持,親友祝賀,送壽聯、壽匾或其他禮物,主人置酒款待。

喪 葬

舊時興土葬,對棺木(也稱壽木)特別講究,多用杉、柏、楸等上等優質木材製作,內裝裱,外雕鏤,反覆油漆。人死後,洗身、穿壽衣、放入棺內,名曰“入殮”。靈柩放入靈堂“停靈”,夜間由死者親人陪伴,停靈3天。然後由孝子孝孫送至墓地掩埋。

建國后

上述喪禮中的活動漸廢除。70年代中期提倡火葬。國家公職人員及大部分市民,遇喪事只設靈堂,置花圈、輓聯,開追悼會,家屬親友佩黑紗於左臂寄託哀思,禮儀肅穆莊嚴。近年來,少數地方在民間喪儀中有些舊俗又有所抬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