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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風俗:藏族喪葬習俗一

中國民俗文化有哪些

  喪葬儀禮,是人生最後一項“通過儀式”,也是最後一項“脫離儀式”。中國各民族所處的自然環境、社會形態、宗教信仰不一,於是形成豐富多採的喪葬儀禮和喪葬方式。

  據考古工作者在山南、林芝、阿里等廣大地區發現的墓群和考古普查工作中收集的材料證實,西藏的墓葬早在象1000多年前就已具備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喪葬禮儀隆重,葬后還有定期的祭祀活動。

  天葬西藏地區,以天葬最為普遍。藏族稱天葬為“恰多”,即鷲(藏族習慣稱為鷲鷹)。天葬有天葬場,各地有各地的固定地點。人死後,停屍數日,請喇嘛念經擇日送葬。出殯一般很早,有專人將屍體送至天葬場。司葬者首先焚香供神,鷲見煙火而聚集在天葬場周圍。天葬師隨即將屍體衣服剝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屍體,肉骨剝離。骨頭用石頭搗碎,並拌以糌耙,肉切成小塊放置一旁。最後,司祭者用哨聲呼來鷲,按照骨和肉順序餵食,直到吞食凈盡。爐霍勒宗四部地區,天葬台邊有根木樁,屍運至后,解繩脫衣,將屍體面朝下背朝天放於屍台上,將繩子把四肢分別捆於木樁上,最先割下腦袋,再按刀法划割,待鷲吃完肉后,再將骨頭和頭一塊砸碎,拌上糌粑酥油等,一併飼鷲。
民間風俗:藏族喪葬習俗一
  水葬水葬主要有兩種形式。其一是整屍拋入江河之中,甘孜雅江扎巴地區奉行此俗。一般是兩人送葬,將屍背至水深急流之處拋入江中,並在人水處熏燒點糌粑,葬儀即告結束。雅江日依一帶,人死後馬上在腰際上砍一刀,然後頭腳相疊捆好。放人背兜之中,口上搭一黑布。當天由一人背去丟人河中。其二是將屍體肢解后再投入江河中。甘孜德格龔埡地區的水葬習俗,其出殯多在夜晚,葬地選在水勢呈海螺紋漩繞的水域,送葬地有一木墩,屍體首先被置於墩上,用斧按關節從上到下肢解,砍一塊拋一塊,最後連砍斧、屍袋及四周血土一併投入河中。甘孜絨壩岔在水葬時,肢解屍體講究屍的放置,男的卧式置,女的仰面置。而巴塘南區的普圾一帶,解肢不能沾鐵,只能以加工后的木刀、石斧施行。藏南林區,也多半將屍體肢解后拋入江河。

  水葬,在康區民間比較盛行。在前、后藏地區,多認為水葬卑賤,只有乞丐、病人、赤貧或患傳染病者才去水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