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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俗文化的資料之喪葬習俗的發喪哭祭,擔幡買水之喪儀

我國的傳統民俗文化

    3、飯含,發喪哭祭,擔幡買水、豎靈抽壽與分孝之喪儀。

  飯含是古喪儀習俗之一,這裏所稱的“飯”,其實是在死者口中放入米或貝,而含,古時則稱為“�H”(h¨n是放在死者口中的珠、玉、貝等物的通稱)。封建社會中,是要根據死者的身份等級來給予飯含的。《周禮・地官・舍人》載:“君(諸候)用梁,大夫用稷,士用稻”;《禮記・雜記下》又稱:“天子飯九貝,諸候七,大夫五,士三”。這是指飯,而含則指:“天子含實以珠,諸候以玉,大夫以璣,士以貝,庶人以谷實”(引自漢劉向《說苑・修文》)。但據古葬發掘發現,大體上過去的飯含,一般是含壁、含珠、含瑁、含貝、含米,帝皇的陵墓發現多為含玉。而據司馬光《書儀》中稱:“古者飯用貝,今用錢,猶古用貝也。錢多既不足貴,又口所不容,珠玉則更為盜賊之招,故但用三錢而已。”由此可見,從古到今,飯含多用錢幣代之。而中山的古墓葬發掘及近現代墓葬發掘,土葬的死者口中多是含一枚錢幣的,這就是飯含。

我國的傳統民俗文化 
我國的傳統民俗文化
  發喪哭祭。發喪俗稱報喪、報白等。從字面上解釋為:發送或報告人死的消息。在中山歷史上,家人死後,即對外發表死者的喪訊。在舊俗中,近親、宗族、好友都要分送訃報,因用白紙報訊,故稱為“報白”。如果死者是婦人,則必須先向其娘家報喪,並請其家人前來視察,才能辦理治喪事宜。與此同時,要在大門上分別貼上白紙黑字的輓聯,以示家中有人死亡。如父親死,多在橫批上或輓聯中寫有“嚴制”字樣;而母親死則寫上“慈制”字樣等。舊俗中,單寫“嚴制”、“慈制”字樣的白紙,習慣上是男貼左門、女貼右門,然後在門前擺一張案台(桌子),放一座香爐,點一對白蠟燭及檀香。來奔喪弔祭的人首先要在香爐上焚香,然後叩頭拜祭,再入廳堂安慰死者親人。

  哭祭又稱哭喪、唱輓歌、卒哭等。古時中山很多地方都有當親人死後,全家人尤其是家中的婦人,圍着死者兩旁席地而坐號哭慟喪的習俗,石岐人稱這種為“哭�健保ㄔ烈舳磷�n¨i1y¨1)。哭喪的歌詞多為自由抒發而出,而音調則“按字取音”沒有主旋的,多以地方音律來哭唱,這就是俗語說的“唱輓歌”。當其他親人好友來拜祭時,圍坐者則哭唱答禮,而死者家中的男姓,多在早、晚時哭,習慣上稱為“卒哭”。另外,當嫁出的女兒,接到喪訊后,隨即返家奔喪,在沿途慟哭,舊稱為“哭路頭”。

  擔幡買水,俗稱乞水、買水、行水等。在中山歷史上民間的喪禮中,當家中的長者死後,多由喃嘸先生或仵作等主持,讓家中的長子或長孫肩扛幡旗,其他孝子賢孫等緊隨在後,依次繞遺體四周繞圈后,即到河邊或井中,先投下錢幣一枚或數枚,意為“買水”或稱“乞水”,然後用瓦盆盛水返家,用幡沾濕水后,由喃嘸佬或父母雙全的“好命人”給死者拭身或捧水於床前,為死者拭面,這種做法就是俗稱的擔幡買水。在一些鎮區(如小欖等地),如果是母親去世,女兒多用揚柳枝拂水於死者臉上,以示追悼和孝敬。

  豎靈,這裏所講的是親人死後臨時設的靈位。在舊俗中,當家中親人死後,一般是在廳堂的一角放置一張桌子,稱之為“靈桌”。在靈桌上擺上木製的死者靈牌、香爐、油燈,在靈位兩旁豎上紙紮的童男童女作侍陪。一般平民百姓過去家中親人死後不久就下葬了,下葬時將靈位捧到墓地,在下葬后,從墓地把靈位迎回家后再豎於神龕上與祖先靈位一同供奉。習慣上就稱為“豎靈”。

  抽壽與分孝。在古代家中的長者死亡(尤其是八、九十歲的老人),在給死者沐浴,穿好壽衣后,在入殮前,家中親人多有分食紅糖、壽麵的習俗,這種喪儀稱為“抽壽”。原本紅糖多用於喜慶吉事,但是過去古人多有假借喪事反用紅糖,寓意化凶為吉,抽壽之意則是將死去的長者年歲添加在子孫後代身上。當然這隻是封建社會的禮俗,沒有科學根據。後世人則在送殯後分派糖果,作為一種禮儀沿襲至今。“分孝”與抽壽有相同的地方,又有不同之處。分孝多在喪事辦完后,喪主給每個子孫後代分發蛋糕、咸鴨蛋、碗筷、梳、鏡、燈、衣物等物品,表示分別盡孝之意。而長壽者死後,其生前衣服多有分給後代子孫,同樣是寓意長壽。據說這些衣物放在子孫後代的衣箱里,可以避凶納吉,保佑子孫後代長命寶貴等等。這種習俗至今尚有沿用,也許是一種緬懷先人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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