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乙神數預測術及其應用簡述,太乙神數預測術及其應用簡述
太乙淘金歌 數命源流太乙入局法,太乙淘金歌 數命源流太乙入局法
太乙神數展望學
太乙命法中當生卦立業卦考《太乙人性命法》曰:“當生卦明生平分定進退之事,更改卦乃立業之限也。”當生卦又稱身世卦,更改卦又稱立業卦。身世卦管人生平進退之事,更改卦明立業之限,一生的趨勢雖然主要,而人至而立之年的立業又為人一生中最為緊要的事,因此,身世卦與立業卦很難分主次,二者都很主要。
當生卦的起法,《統宗》與黃宗羲《易學象數論》同。即:以出生年月日時干支五行及納音共十二項天生數之和,加天地數55,除以卦周64,餘數為卦次(後天64卦之順序)。一、二、三、四、五為生數,六、七、八、九、十為成數。如甲子年,甲木為11,子水為7,甲子納音金為13.其他以此類推。
《太乙人性命法》中未有當生卦推法。其矛盾之處在於取值事動爻之法,也就是由當生卦取立業卦之方式。《太乙人性命法》曰:

用本人生日、生時之干支,並納音五行之數相
並畢,再加天地成數,總得若干,以甲子周六十除
之,余不及六十者,從本人生日退一位逆數去,至
算盡處得何關支為受氣也。
此只說以日時干支並納音五行之數相併,再加天地數。這裏的五行數未作詳細說明。往後舉出辛未日、庚寅時的例子,卻詳細了:
辛七未八加納音十五,共三十。庚八寅七加
納音十一共二十六,總之得五十六,加天地天生
五十五共一百一十一,內去甲子一周六十,存五
十一,從辛未日退後數五十一日得壬戌日,為受氣
之日。
顯然,辛七、未八、庚八、寅七是用“太玄先天數”,即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數終。而辛未納音土天生數為十五,庚寅納音木天生數十一。這就說明生日、生時干支數取自太玄先天數,其納音數取自五行天生數。
《太乙人性命法》中明確劃定: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為先天,起小限用此;水七、火九、木十一、金十三、土十五為後天,日時干支、納音用此;天地成數即大衍五十有五。惟獨未列太玄先天數,而日時干支卻用了太玄先天數,其自相矛盾之處令人疑惑。
《易學象數論》則明確指出:
取生日、生時干支及納音六者天生之數積
之,加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以六十除之,余為
限數。以限數從生日之辰,逆數至於數盡,謂
之受氣。
此取受氣數之法,是取用“天生之數”,即取用水七、火九、木十一、金十三、土十五。《統宗》中有案例可查。因此,可知《太乙人性命法》與《統宗》、《易學象數論》在取用受氣數中是矛盾的。
取受氣數后,《命法》劃定從生日干支退卻一位逆數至受氣數盡,則為受氣干支。受氣干支為陽,則從當生卦(身世卦)陽位(初、三、五)自下而上數從子最先數至受氣之支,即為動爻。受氣干支為陰,則從當生卦陰位(二、四、上)自上而下數,也是從子最先,數之受氣之支,即為動爻。當生卦動爻相反而變,則為立業卦。
《易學象數論》所定則是從生日干支逆數至受氣數盡,則為受氣干支,顯著與《命法》所定差異。
再就是《命法》從“生日干支退一位”的問題。如辛未日,以庚午為退一位逆數去,數至受氣數五十一為庚辰,而《命法》中卻是“從辛未日退後數五十一日得壬戌日為受氣之日”,此顯著為錯。《統宗》對此舉例為甲子日生,受氣數為55,“從當生甲子退一位,逆數推算者,即得庚午為受氣”,從甲子日退後一位為癸亥,逆數55數為己巳,而非庚午。《易學象數論》中對此沒有案例可考。
我們對於古籍中諸多矛盾之處,只能存疑待考。筆者希望有更多有關古籍面世,以便舉行考訂。
太乙命法中當生卦立業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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